更新日期:2010/12/18 06:38:19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五

昂旺朗吉堪布

卷之五

       

念死無常馬車

 

  茲講馬車,分析文中廣義,以為座上修習方便。科判略如朗忍,受持心要分三

士道。下士道分二:一、發生希求後世義利心。此又分二:一、以此世不久住起念

死之心。此又分三:一、不修之過患,二、修之勝利,三、正修念死之心。(即第

三發何種念死心)

 

  座間分初中後三行,供曼遮、三事求加等加行,如前。向頂上上師啟白:我同

一切如母有情,長劫流轉,久處生死苦海中,皆由未了死無常故,願上師加持,降

光明甘露,注入自他一切有情。

 

二、正修死無常法

 

  第一、先思不修之六過患:(一)忘失正法,(二)雖未忘失而不修習,(三

)雖修而不清淨,(四)雖修而不殷重(失精進力),(五)自不應理(自謀不善

),(六)悔恨而死。(臨死方悔)

 

  (一)思忘失正法之過患

 

  何以不能於法生起緣念?由於死執名聞利養、財物、眷屬之貪著,為現世打算

,疑慮防範,盡其心力之所能到,悉匯萃於此,故不遑思及後世義利為何如。死執

二字,即指臨終於其所愛堅執不舍之狀。亦如商人在外經商,醉心厚利,則治裝返

裏之心,不易生起,縱偶思及,亦不易遽爾成行。

 

  (二)思雖未忘失而不修習(雖思不修)之過患

 

  若但聞法知法,而無念死心,則視後世為輕,把握現世不肯放鬆,故不能即刻

修行。即命名名聞利養滿其所欲,而又得隴望蜀,了無止境。倘生起念死瑜伽,視

現世甚輕,如彌勒日巴衣不蔽體,偶思補綻,甫拈針線,轉念此身將死,衣于何有

,置之。如是而修,則任何法皆可修矣。

 

  (三)思雖修而不清淨(雖修不淨)之過患

 

  此支難修易犯,以其所習心念,無非回向於此生之圓滿,於後世養利毫未接近

。脫墨常補有雲:「于聞思修作障者,即現世利樂。于聞思修正法善行,染此現世

利樂噁心,則如美食而雜惡臭,難入口矣。」又先德雲:「為求現世圓滿,不惜譖

謗傷害,如何能打破此種噁心,惟死無常可以對治。」又,「觀人入道與否,即以

其能否捨棄現世之心為衡。」此言初聞似覺過激,如在未聞道者,勢必以吾人將不

食以存活耶等語相詰難。然此理至淺,實不難解答。以上皆依頗教授語氣而說。

昔阿底峽將示寂時,其弟子洽澤卻雲:尊者示寂,我當閉戶修。尊者雲:此惡行也

,應速舍。洽澤卻又雲:我且說法且修行。尊者曰:此惡行應速舍。洽澤卻因請問

:如何為修。尊者曰:舍執此生之心,斯可矣。洽澤卻聞此,乃往熱振寺後山中,

取師袈裟置牛角中,以為供養。一日摯友訪之,僅一舉手示禮而已,一面仍繞行不

輟,口誦舍世間八風一詞,其友守候終日,不作一語,若不知其友之在旁者,其心

之專一如是。又,仲登巴住熱振寺時,有僧繞寺修行,仲謂之曰:沙門,何不以繞

寺之心而修法?此僧乃閉戶誦經。仲複在窗外謂之曰:汝何不以誦經之心而修法?

僧又作禮佛等修。仲皆誡之。僧因請問,問何謂修法(問修何法)。仲乃告之曰:

「舍此世心。」吾人雖現不能作到,感此嘉言懿行,亦應景仰,發願作到。

 

八月初八日講

 

  噶當格西有雲:「修法人有無所得,先視其有無舍現世心,有則入于修法類。

故法本無咎,而咎在於行人之能否轉變其心。」又雲:「舍現世心,亦非徒具外形

,而重在內心,內心之所應舍者,總而言之,不過世間八風而已。」頗公雲:「世

間八風,總攝為名聞、衣、食三者,亦非必須遠拒,不過心不應貪執追逐耳。假如

身為東方國王,具足榮威,而心無貪著追求,視若未有,亦即為舍此世心。反之,

窮乏者,一無所有,而心恒追求於異日之富饒,亦即為不舍現世心。故雖富饒,而

心能舍現世,謂之舍世,雖極貧而不能舍,謂之不舍世。又富者不汲汲於衣食,其

事尚易,不貪名聞者則難。」昔大善知識佐威貢波有雲:「有修行者榜其門曰:閉

關若干年。此其動機乃在沽名,故其修行即不清淨。」故學佛所忌者,即在藉法為

衣食名等之貿易工具,每見許多號稱善巧者、講說者、著述者,皆不免流為此生之

善巧、此生之講說、此生之著述,以心為名利系縛,而入于彼權威之下,為其所操

縱。推之佈施等善法,亦莫不如是。藏諺有雲:「為名聞而作善法,如于水上撒糌

粑,僅浮於表面,而不能入於自心。」如是修行,何能對治煩惱。即以供佛而論,

亦往往念及當有人見我知我在供佛,如此實非為自己及眾生積福也。先德有雲:「

此種差別、執著,一切善法,皆趨於現世,故雖勤行善法,而實趨於惡道。」故對

於此差別、執著,若不刺以對治之矛,則雖號稱善巧者、持戒者、大修行者,實毫

無利益。而真善巧,持律,大修行者,必閉三惡道之門,而開善趣之路。閉惡道門

,開善趣路,即在舍此世之心,則不隨煩惱所行,方為正法。昔博多瓦有弟子問法

與非法之差別,以何為量。答曰:「能去煩惱者為法,否則為非法。」故觀人之學

佛法者,如其煩惱日益增長,即未入法門之象,以所學未入心中變為藥石故;故修

法者,應先辨此法究竟能變我心否。又須觀心行是否合於經教,合即為法,否則非

法。以故合於世俗者,非法人(非學法人),不合于世俗者,乃法人。頗公於此,

反復叮嚀。即我昔於此亦未加意,聞師說後心生感動。先欲學一甚深廣稀有之法,

聞此後,始知所謂深廣稀有者非他,即在此也。學法至密集金剛,深廣稀有,蔑以

加矣,然若未生起舍此世心,則亦不能謂為深廣稀有,因其發心僅為此生名聞利養

。故佐威貢波曰:「雖修至密部之王(密集金剛),而未生起死無常觀,即為淺,

若已生起,雖僅修學法之行(三皈依)即為深。」又雲:「未生起死無常心,而好

高騖遠者,必墮險處。」陽滾巴雲:「一般人皆好高騖遠,不樂學低下者,聞空、

空法、非、非法,則喜。但此諸法,每與有情器量不合,雖圓滿次第亦無義利也。

故所修不在法之深廣,而在能修者須有圓滿次第之根器也。于所修法雖如千金價馬

,而在不能修之人修之,則值等於死狗矣。故吾所修,僅為死無常,業果諸法而已

。」馬車修法不必如是繁,然此根據上教授而言。要之,能念死無常,則可生起

舍此世心。噶當格西雲:「應依究竟十種寶而修,十寶者,即四依、三金剛、三德

,是也。」四依者,謂心至極須依法,法至極依於窮,窮至極依於死,死至極依於

曠野。言推其至極,不過如此。所謂至窮無非討口,不死總要修心,是也。故推心

至極,唯依法,推窮至極,亦唯知修法。而世人則不如是,心依於世,世依于榮華

,榮華依于長壽,至死仍依於家也。頗公雲:「真修行人亦無窮者」。噶當大德白

貢吉雲:「修世間法以求名利,反不如修正法所獲之多。我(大德自稱)昔在俗時

,有麥田種二石,怨敵環視,晝劫於山,夜盜於室,迄未得安飽,雖勵力戒備,而

怨敵仍伺不休。現既於世間一無所求而衣食自至,身不佩寸鐵,而怨敵反變為親近

眷屬。今之住地用哇,較昔住之康弄把為快樂,今之聾須全境,又比昔之洽雜及瓦

為快樂,此皆在法內修行之所得者。故知即為現世著想者,亦唯以修法為勝。」經

雲:「欲得一切樂,應舍此世貪,能舍此世貪,悉地亦能得。」故先能舍此世貪著

,則此世與究竟安樂皆能得。若能舍一切貪執,則殊勝悉地亦能得。佛曾授記雲:

「後世眾生能入我法者,絕不至窮,雖值饑饉凶年,亦可得飽。」佛成道時,其福

報等轉輪聖王六十萬倍,佛當時即以此回向後世學法眾生故。頗公雲:「學法者雖

不致窮,亦應下窮且益堅之修法心,更應下極窮不過至死之決心,再應下窮死之後

,雖不能殮埋,拋置空野,亦不懈修法之決心,方為清淨。」昔彌勒日巴在崖洞中

修行,有歌雲:「死不願親來,病不願魔喜,死於此空洞,圓滿我此心。」

 

八月初九日講

 

  行人修心不能感動,多諉為未聞無上深法,如風息脈絡等所致,實則未生起念

死心耳。如無念死心,雖有深法亦不能感動,有念死心,則任修何法皆易感動。頗

公曰:「能漸次勸導吾人入於佛法者,舍念死外無他法」。噶當格西普窮瓦雲:「

晨不念死,則晝空過,晚不念死,則夜空過。」亦以無常一念,如鋒利牛角,能刺

入人心。世之修行者,雖亦偶有由聞思故,而心生感動者,然不能持久,未幾即怠

。就西藏言,此類人所在多有,故有時往北方習靜者,或往喜馬拉雅山習靜者,住

不數月即返,皆由於未生起念死心,不能舍現世故。博多瓦常舉拴犢為喻,謂如系

犢于樁,任其巡迴,不離故處,直至纏繞不能轉動而止。能解此貪繩者,唯念死心

,而此心之生起,即首在四種依法,以淨治不淨之過患。

 

  三金剛者,即(一)無雜金剛,(二)智慧金剛,(三)無愧金剛。將修時,

以無雜金剛為前導,縱遇違緣,如父母眷屬以世法相纏攪,須毅然決然處之,不為

所動。猶如關外乘馬渡河,選定一可涉處,鞭策直前,若稍猶豫,則馬懼不能複渡

矣。此亦博多瓦所舉喻也。(二)正修時,以智慧金剛為助伴,即先以己之智慧,

依理依教善為抉擇而行。(三)修皆時,以無愧金剛為證明,謂欲下座時,回省所

修,尚無所歉愧,以金剛作證(即自證無愧)。

 

  三德者,(一)越俗,謂超越世俗一般見行。世間一般見行,視之猶如瘋狂,

故當遠之。(二)類犬。犬性常處卑下,行者心性應卑以自牧,遠離我慢。古德雲

:「卑為勝者之所居,惟心能卑,其行始高。」(三)預於聖列。有前二行,自入

聖流。總上四依、三金剛、三德,是為十寶。

 

  六患之(四)失精進之過患。吾人修法,每多一曝十寒,即失精進之咎。昔貢

巴瓦居室外有棘刺,屢破其衣,每出,謂當歸砍之,比歸,以念死故,未知能複出

否,置之。入時,謂出當砍之,及出,以念死故,未知能複入否,置之。其精進如

此,故心常堅固。

 

  (五)自謀不善之過患,分二:(1)為此生謀不善。多數沉醉名利,而名利

卒為損己之利器。(2)為後世謀不善。以無念死心,則貪鎮日熾,煩惱惡業愈增

,清淨正法愈遠,則必墮惡趣。博多瓦有貢磨(即水鳥)喻雲:「水邊有狼鼠,與

貢磨相持,鼠齧鳥頸,鳥負鼠飛,鼠曰:我雖吮汝血,然已無法歸故土矣。吾人為

世事營謀,而被世事引入惡趣,遠離福鄉,亦複如是。」又有吞倉(即陷阱)喻雲

:「昔有欲至印度者,遍問途中高山、深谷,終日營營而作準備,獨於門前吞倉而

未覺察,迨至首途,即墮陷阱而死。」吾人學法,常問何為粗正知,何為細正知,

何為般若、生次、圓次、風脈等秘決,而執于現世心之門前陷阱,反不過問,亦複

如是。複有一種自甘暴棄,即自謂不能修法,甘於墮落,此理易明。

 

  (六)臨死方悔。常人每多臨死方生悔念,一生錯誤,一善未行,諸惡叢集,

徒增恐怖,而追悔已不可及。頗公雲:「西藏有門珠卻渣,善巧營謀世間事務,其

知識能力,人盡贊之,由是忙碌一生,孜孜不輟,至臨死方悟。時自患熱病,反臥

日中,鄉人詰之,謂病熱胡反曝于日下,何昔之智,今之愚耶。卻渣曰:我誠愚不

可及,然誤我至此者,皆由鄉人稱讚之所致,于不應作之世間事,不異竭盡智謀而

為之,於出世善業,曾無絲毫作得也。」

 

八月初十日講

 

  第二、修之勝利,亦有六:(一)大意義,(二)大力量,(三)最初即有重

要之勝利,(四)中間亦有最重要勝利,(五)最後所獲之重大勝利,(六)死時

善逝勝利。

 

  (一)意義大者,能修念死,則六度自然生起,刹那刹那皆涉有圓滿大義。積

資懺淨,皆由於此心,杜三途門,入人天道,亦由於此心。(二)力量大者,念死

之力,能摧毀煩惱惡行,如念怨敵與自皆無常,何必苦爭,則鎮心自然消滅。(三

)初之重要勝利者,謂能勸導吾人入於法者,即最初之無常想。釋迦牟尼棄國出家

,亦死無常之所勸導也。佛在世轉*輪,即先說死無常。故勸人入道之法,無有逾

於此者。(四)中間之重大勝利者,能使所修法,無論顯密,身心有獲,輾轉增上

而不退失,皆由此力。修密行者,以骨為飾,皮為墊,頭顱為器者,亦無令無常相

,常現在前,使於甚深法生起精進,如風扇火,烈焰熾燃。(五)末後之重大勝利

者,成就聲聞獨覺之法,不外二乘道果,亦不離念死為主。聲聞乘中,如十二有支

、四法印、十六無常等,總以證得無常,生起出離心而得解脫。大乘雖以菩提心為

本,然菩提心之生起,亦由中士道于證得無常,悲眾生苦而生。即以佛論,佛之大

悲,歸納於法緣大悲及無緣大悲。法緣者,即見一切有情刹那生滅,以此為緣而生

起大悲是也。證果後,亦須示現涅槃相而住於等持定中。二乘得果後,入無餘涅槃

,亦須念死無常。無緣者,須具方便智慧二分圓滿,此惟真實通達空性方有。(六

)死時善逝勝利者,因知念死,於死後一切準備已齊,等於功成圓滿。故上者死時

心生歡喜,中者無苦無悔,以去則去耳,毫無所慊慊,下者亦無畏懼。昔隆多喇嘛

入滅前,有雲:「今晨我尚存,猶是龍錘叟,今夕我死後,乃為光明身。」隆多預

知死期,且知示寂後,生北方天王天。吾人若能如彼,或生淨土,或生兜率陀天,

豈不遠勝五濁惡世乎。有對於生淨土事,謂無把握者,實則確有把握,只在出離心

與大悲心,而此二心即根於念死,如依道次修行,即不願生淨土,亦必往生。昔恰

卡瓦一生發願,入地獄代有情受苦,臨終見淨土現前,強拂不去。謂侍者曰,我心

堅因何不能如願,侍者問之。答曰,我平昔發願往地獄代眾生受苦,今乃現淨土相

,寧能敷我願乎。佛昔為月王子時,遇羅刹,將食之而不懼。即以了知過患及功德

故。念死勝利有如上六種,而不念過患,亦複有如前之六種,當雙方思惟,則可生

起決定。

 

  第三、正修念死法,分二:一、修念死九因,二、修死相。

 

  念死九因,九因總為三根本,即(一)決定死,(二)死期無定,(三)死時

除佛法外,餘皆無益。在(一)決定死中有三因,即:甲、無論誰何,皆不免死;

乙、壽命有限,惟減無增;丙、無修法暇,而死王必來。第(二)死無定期中有三

因:甲、即死王之來,不先預告;乙、一切無非死緣;丙、身命毫無保障。第(三

)死時除佛法外,餘皆無益中,亦有三因:甲、財帛無益,乙、眷屬無益,丙、自

之身軀亦當諉棄。

 

(一)修第一根本中三因:

 

  甲、決定死,任誰難免:依經說,聲緣尚般涅槃。佛之相好金剛身,亦現示無

常相,況此血肉如沫之身如何能長住。又複當知,初學人,如不依九因思惟,總用

必死一念(藏中謂之估修),此心不易生起。譬如思念仇人,必從其作仇因緣上思

惟,而後仇恨之心乃熾。佛涅槃時,在紮欽城畔,諸天職羅漢不忍見,先同舍利弗

圓寂者八萬人,同目犍連圓寂者七萬人,同維摩圓寂者五百人。如羅【目+侯】羅

、迦葉等,則以神通奔往他方佛土,經彼土佛勸導,始返聆佛之最後訓示。佛舉袈

裟示雲:此後我身不可見,所可見者,惟此衣耳。乃說,一切有為法,皆無常相。

此為佛最後一語。佛滅度後,迦葉三次結集佛語。初結集時有五百阿羅漢,悉在會

後圓寂;中會結集時七百人,現無存者;末結集時,羅漢、菩薩與般智達,一萬七

千人,至今亦無一存。推之龍樹、無著、得若巴、駑若巴等諸大善知識,至今僅有

其姓名流傳,乃至藏中松貞貢波、宗喀巴諸大師,雖代有傳承,學人仰之如生,實

則均已入寂。再推之曾經眼見之父母親眷,無不次第而死,世界上長住不死之人,

不唯未見,抑且未聞。即就現存者而論,極其壽量不過百年,仍必歸於死。如是一

切悉在死路上趨走,自身亦在其列,如何能出例外,故絕無猶豫,決定必死。依此

反復思惟,逼使此心自然懇定,獲得通達。如無常集雲:「空中、海中、山中,一

切悉無逃死處,初劫、中劫、末劫,一切悉無不死時,任汝所受為何身,所住為何

處,所值任為何時,死王來時,無可避免。且任財力、神通、藥力、咒力,皆屬無

效。」經雲:「具足五通仙人,能飛極遠刹土,欲越死城,則不可能。」世間論力

,以象為大,而獅又過之,獅爪所撲,象即難動。然獅至死時,其爪亦無所用其力

。財力,以轉輪王為最,而轉輪王無不死者,死時共殊勝財寶,亦無能為力。咒力

,以丈松仙人為最,咒地可變成水,一切所欲,皆可應咒而成,而死時,其咒亦無

產。藥力,以大海童子為王,然彼自身及其父母,亦無一能用藥力得免于死者。故

死主若來,即佛親來加持,金剛手親來加持,藥師親來加持,仍然無益。即密法中

修長壽法等,亦不過遮止非時死之一切災厄而已。真正死時到臨,長壽佛降臨亦屬

無益。故死主之來,如四面鐵山相合,無可逃避。

 

八月十一日

 

  乙、壽命有限,惟減無增。例如六十為量,六十以外無可加,六十以內惟見日

減。譬如積水,斷其來源,則日趨於涸,壽命亦複如是。非如衣食財物之消耗,尚

有可謀增益者。兼之自作夭壽因緣甚多,如經雲:「一日二萬一千息,減一呼吸少

一息。」息息消滅,正如死囚赴刑場,步步逼近。近死之囚,縱與以美衣、美食,

良藥,必無所貪戀。行人亦然,真能念死,則一切名利,亦必無所貪戀。七世DL

格桑降錯有雲:「命無刹那住,如馳趨死前,世人不知此,時覺我在住。」再切實

言之,自有生之初,即已趣死,加以惑業從而催迫,奔死益速,一日之長,甫晨忽

午,甫午忽昏,人壽遄邁,亦複與俱。東日一出,西影即萌,日輪隨升,影亦隨長

,卒至日沒,影遍虛空。人壽亦然,初生即有死影相隨,年華鼎盛之時,亦即死影

增長之候,直至壽終,死影遍佈,而一般常情,非至日落西山,猶謂天尚早也。行

者思至此,再以朗忍所舉之織布、屠牲、牧牛、秋雲、空電、觀劇、瀑流等喻,連

類思惟,務令於死生起決定。

 

  丙、無修法暇,而死王必來。修此可分少壯老三期:少時蒙昧,不知修法;壯

時為衣食忙碌,不得修法;衰老雖知,死期將屆,頹唐漸臻,複不能修法。先德有

雲:「少時心在父母,壯時心系妻室,老則心憂兒孫,一生之中,卒無暇時及法。

」登伯注麥(黃教近代大德,著述甚富。)雲:「未知未知二十年,欲修欲修二十

年,不能不能又二十年,一生傳記,如是而已。」凡人前二十年皆在夢朧朧中過,

中二十年則營營擾擾不休,後二十年,則病病痛痛相尋。不知不覺混此一生。常人

亦間有壯年知欲修者,然多以生活尚未安定,諉俟異日,迨至衣食既足,又諉俟其

堅固。於是造屋既成,複思嚴飾,自無凍餒,又念兒孫,求田問舍,終無己時,猶

如老人髭須,旋剃旋長,迨至臨死,尚不得修。又一般修法人,心恒外馳,多與法

不相應,即以念六字大明咒而論,念百遍中,其心清淨不散亂者,不過三五遍耳。

故應思修法時既無多,光陰如駛,能於上三因切實思惟,即不難生起決定。

 

(二)第二根本死期無定中三因:

 

  甲、死來不預告,此項在念死法中,最為重要。宗喀大師昔曾提出多項問題,

以徵詢當時諸大修行者,答覆中有二問題:一、即修何法,能令無常深入有情心內

。二、修死無常,為諸經論所讚歎,為最鋒利所緣者,其主要安在。第一代班禪羅

桑卻吉降澤答:一為念死九因,二為死期無定。因凡夫心理,多執於不死之一面,

而執年內不死之心尚輕,執月內不死者重,乃至執日內不死,則極堅固,怠惰推諉

之念,即由是而起。欲捶碎此念,惟有思死無定期一法,良以死王之來,使人輒不

及防,從不預先告知。假如死有定期,則尚可以預為計畫,分若干時期為營務。若

幹時為修法。而無如死王每突如其來,決不予人以經營計畫之餘地,而又不容人以

推延斡旋於片刻,北洲人死時,尚有象徵可知,南洲則否。尤其意外之來,有如疾

風暴雨,或食未咽而死,或語未終笑而死,恒令人無可提防。經雲:「明日與後世

,孰先孰後,渺不可知。」故今日即應勤修,不應更待明日,良以明日之日,是否

尚為我有,不可知也。又凡夫多謂少壯不致於死,當知少壯死者,耳聞目見,所在

皆有,且有甫生即死。故由是推之,今年今月今日死王欲來,亦不可知。或謂今尚

無病,可不致死,而不知暴疾死者,隨時隨地皆有之。無常集(聚經)雲:「幾多

胎中死,幾多嬉時死,幾多行行去,幾多垂垂死,幾多少年亡,縱令依次老,無非

同歸死。」總之,死王來時,不先告人,惟有修法,隨時準備以待之。

 

八月十三日

 

  乙、死緣特多,活緣特少。死緣可分內外二種,屬於外者,災厄有八萬,魔害

有三百六十,如蠅逐臭,對於吾人伺機而發。吾人暫得無恙者,皆由過去善業及上

師三寶加持。屬於內者,疾病有四百二十種,詳白傘蓋經。四大種在身中,猶如四

毒蛇貯於一袋,中有一強,餘三被噬。一大偏勝,立即成病。總上種種,無一非殘

害我生命者。即就活緣而論,飲食醫藥,本為滋養吾身,然偶或失調與稍有過量,

則使益成損。如是吾人所遭遇內外諸緣,皆如仇敵伺釁,無一刻休。而尤可懼者,

當劫火初起,梵天焚如,有如水中撒鹽,無所不遍,劫風所蕩,雖初二三禪,皆成

灰燼,劫終水火風災齊作,無一不化為異物。我之資具與我之身軀,何者先盡,尚

不可知。行者于上所述,多思,再於廣朗忍所引寶蔓論諸喻而諦思之,即可生起變

動。

 

  丙、身命微弱,毫無保障。吾人生命,猶如水泡,毫無可恃。每見一刺之毒,

可以危身,一蹶之失,足以殞命。任何勇力,任何權威,任何財富,任何健壯,無

一可恃以傲死王者。若謂大多人皆無恙,我豈獨死。此不必遠引旁徵,即己所見所

聞,死者亦自不少,不難自作證明。又當思世間一般具足威權智謀之國王大臣,孰

不於公私事務,籌維備至,而壯志未酬,懷恨以死者,更不勝書。即如過去大德,

亦有呼吸未停,已入無餘涅槃者。又須知死王之來,如晴空霹靂,一閃即至。勿謂

一息尚存,可以苟延。必須及時修法,先有準備,而後臨至死時,方無恐怖。

 

八月十四日

 

(三)第三根本,思死時除佛法外,餘皆無益。

 

  或謂死既不能免,佛法究于人有何益。須知佛之益人者,非謂學法可以免死,

謂其能依佛法者,臨死無追悔,而現安樂相,獲增上生也。不修法者則反是,臨死

多痛苦,現種種惡相,因四大分離時,死者之識性內,自見前一刹那為光明,後一

刹那成黑暗,及各種怖畏險象現前,生大驚恐。修法者則無此顯現。此中亦可分三

因:

 

  甲、財物雖多,不能贖命,亦不能攜帶一二。而且財物愈多,死時之熱愛愈熾

,而所生之憂惱亦愈甚。憂惱愈甚,則識性之下墜亦愈深。經雲:「國王須舍河山

去,下至乞丐亦須舍柴杖。」大善知識吞巴仲麥雲:「縱生黃金地,死不帶一厘,

生能誦一偈,死可作資糧。」又如如意寶樹積經雲:「任積千金糧,死惟空腹去,

任積千金衣,死惟赤身去,國王臨死時,苦與貧人等,死悟富貴資,無非誘惑具。

」此財物之無益者如是。

 

  乙、眷屬雖眾,不能代死,亦不能挽救。不問老幼,死時無一能代,無一與偕

。國王之于臣民,父母之于子女,莫不如是。諺曰:「人生如旅客,死時別傳舍,

決無傳舍隨旅客而行者。」此親屬之無益又如是。且不特此,凡平時之一切貪愛財

物,造諸惡業,無一非為彼等而作,至果成熟時,彼等皆不能分擔其責,惟自承受

。由是思之,是彼等之於我,不過為嬉游追逐伴侶,迨至死時,反成為增加陷害之

怨敵也。

 

  丙、俱生之骨肉,亦須舍去。自之身命骨肉,比之財物眷屬尤為親切,瀕死亦

無法自隨。藏諺曰:「死時識性與四大分離,如從酥油中拔毛。」謂如凍結之酥油

中,一一而拔出其毛,其痛苦可想,且又不能留一毛而不拔,此就自身之痛苦言。

其受著自身之尤甚者,死時以難舍故,則煩惱愈熾,墮落愈甚,此身軀為死時之累

者,又如是。

 

  複次,人生遇有遠行,每生無限憂苦,然彼尚有還期,而死則一去永複還。又

如王命使遐荒,尚可攜帶財物伴侶,死則孓然長往於寥廓之邊寂,其痛苦又為何如

。俱舍謂,此時能自由攜隨者,惟福德資糧耳。故惟有依法積福,更惟有依無倒正

法之朗忍,如法而修。

 

二、修死相。此科為道次所無,出於上師口授,亦非上師臆造,乃根據於經。教授

國王經雲:「國王,如此喻死主,鞭身至死所,無人民財物,無依亦無怙。津竭四

肢痛,入于地大時,便穢汙全身,立坐皆不能,息有出無入,親眷惟瞪視,財帛皆

無用。試思此境時,僵臥不能動,醫藥百無靈,經咒亦無效。火大將分時,暖收呼

吸絕,親眷前撫探,耳語屋之隅,商量善後事,自噤不能語。地大分離時,如山崩

石裂。水大分離時,頓成焦渴形。火大分離時,則煩惱難當。風大分離時,頓隨風

蕩卷。刹那成中有,此時身易名,人呼為死屍,對之生厭畏,更於己名上,加新故

亡人,親眷相棄舍。此種情與景,不定何時臨,今年今月中,甚或在眼前,試一思

至此,非法何所恃。」上師加此一段,特具慈悲,使人驚心動魄,易生起變動。果

生起變動,必坐臥不安,食飲忘味,于無意義語即不樂聞,是為通達之相。以此時

心情,正如死囚臨刑,劊子手舉刀先試,複舉立將砍下,寧能顧盼左右作閒談耶。

宗喀大師雲:「能知暇滿大義利,則知悔作無意義事,能知難得此人身,則知悔作

放逸事。能知死無常,則一切不利於死與法相違之事,絕不樂為。」總之,有念死

心,始能生起舍此世心,舍此世心功德甚多,昔有一格西,身染麻瘋,思惟離開人

群,坐以待死,此心一生,其夜得吉夢,次日病癒,瘡痂盡脫。

 

八月十五日

 

  總上,初依六加行,至三事求加。觀想頂上上師即佛,為宗喀大師。心現釋迦

金剛持相,向之啟請。繼思念死九因,及死相。次第思惟,如心生感動則已。否則

供曼遮,複向上師啟請,務令心動而後下座。或於此先將全部道次概念一遍,而後

下座。下座後,一切衣食住行,亦須貫注于死無常,使心與之相應,逐類思惟,例

如著衣,則念死一臨時,衣無美惡皆無受用,餘可類推。更可隨各地習俗死時情形

,而諦思之。所閱經典,亦須與無常法相順者,以資參證。能如是行,則煩惱雖起

,可立遮止。

 

  馬車竟。

 

 

辛二、思後世二趣苦樂如何

  「如是決定速死,此生無暇,不能久住,死後複非斷滅而複受生,所受之生,

不能出乎苦樂二趣,彼亦非能自主,當為業所自在之故,以任白黑業之所牽引而受

生焉。如是想念,我若生於惡趣,我將如何,則宜思惡趣之苦也。

  人之死後,心念如流水,無有斷滅。原心念所安立之我,亦隨之而無斷滅。無

斷滅必有所之,所之不外苦樂二趣。但此時自心毫不能作主,惟一受業力支配,業

力引心,如以指引水,白業力大,則引心入樂趣,黑業力大,則引入惡趣。寶

雲:「由惡業生苦,惡業重者,特別感三途苦。由善業生樂,善業大者,特別引人

天樂。」三界生死,種性無滅。阿羅漢入涅槃,依唯識派說,謂最後身滅時,心亦

隨滅。然彼系根據無著五地品,非佛究竟義。依華嚴經說,虛空無盡,聲緣菩薩,

乃至於佛,願力亦無盡。生死煩惱雖盡,而願(心行)無盡。如聲緣身心果滅,則

何能轉入菩薩乘,以至佛道。即佛入涅槃,心亦不滅,滅則不復能度生。故無論依

於大小三乘,均須知死後心無斷滅。眾生死後,必然受生,受生全由業力支配。如

~P 326

何支配,則須視吾人平時所行之善惡二業,孰大孰小以為衡。試省個人一生,於善

惡二法,發起現前之喜愛究為如何,如以恒情論,因過去惡業習染,駕輕就熟,不

待教導而流於惡業者多,藏文「覺默吝瓦」,義即為不待教導而生。細察吾人身心

,凡屬於含貪鎮疑念,往往不待教而能,反之於善念,雖勵力亦不能生起,故對於

善舉,率皆漠然,於此可證明喜心愛心所在,多偏於惡法無疑。惡業力強,則死後

定入惡趣,欲不趣入,即當生前早為準備。

  「如龍猛雲:『鎮日須憶念,極寒熱地獄,亦當念饑渴,逼迫諸鬼趣,多愚苦

傍生,當視當憶念,斷惡修樂因,難得贍部身,得時於惡因,當勵力斷盡。』(『

當日日憶念三途,如地獄之寒熱,餓鬼之饑渴,畜生之鞭撻等苦,而斷除其因。尤

其得南洲身者,須勵力將惡趣因斷盡,方可。』)彼中總於流轉,特於惡趣之苦而

修習之,最為重要。(雲何重要)謂若思惟墮此苦海者,則心生厭離,遮止傲慢。

及見苦是不善之果,於其罪惡深生羞恥。由不欲苦而希安樂。又見樂為善果,喜修

諸善。複自觀察,據己為量,隨於他所發起悲心。於流轉中,心生厭離,而求解脫

。又以怖苦故,則能殷重皈依等事,為眾多修行心要之大總聚也。」

~P 327

  欲斷惡趣因即須先思惡趣苦,乃能生起怖畏,由怖畏乃能斷除惡業,故思三途

苦最為重要。

  「彼苦之功德,入行論中雖就自身已有之苦而說,然于未來當受之苦,亦應如

是思。」

  彼論雲:「無苦不思離。」又雲:「複須苦功德,厭離除傲慢。」蓋必由苦乃

能生起出離心,遮止傲慢。雲何為傲,即自認為圓滿是。雲何為慢,即認他不及我

是。能思苦趣,則畏墮落,對於區區現世之圓滿,毫無可恃,自不致於驕人而傲物

。且因此獲知惡業所生之果,而生懺悔心,及因此獲知善業所生之果,而生歡喜心

。入行論雲:「思苦乃出離。」又雲:「思苦之功德,由厭而離垢,憎惡而喜善,

悲憫輪回者。」複次,以己為量,乃能及人,如不思苦,於己不生出離心,即不能

生大悲心。且因怖苦故,對於皈依,乃能生起殷重求救之心。可見由皈依起,直至

菩提心眾多修法中,思惟苦趣,實為重要樞紐。思惟現在自身諸苦,與思惟後世所

有諸苦,其效相等,所得功德,悉如入行論所說。

~P 328

此中分三 壬初、思地獄苦 壬二、思旁生苦 壬三、思餓鬼苦

壬初、思地獄苦又分四 癸初、大有情地獄 癸二、近邊地獄 癸三、寒冰地獄

癸四、孤獨地獄

癸初、大有情地獄

  「由此地下越三萬二千逾繕那下,有等活獄,彼下每隔四千逾繕那,遞次複有

餘七也。如是八中:初,等活獄者,謂彼有情,多共聚集。業增上故,種種苦具,

次第而起,更相殘害,悶絕地。次、虛空中發大聲曰,汝諸有情可還等活。彼諸

有情然複起,複由如前所說苦具更相殘害。由此因緣,長時受苦。二、黑繩獄者

,謂彼有情,多分為諸所攝獄卒,以黑繩拼之,作四方等多種文像,即於其上以鋸

解之。三、眾合獄者,謂彼有情,同處集時,為諸所攝獄卒,驅逼令入如頭等兩

鐵山間,彼既入已,兩山迫之,既被迫已,一切竅門血便流注。四、號叫獄者,謂

彼有情,尋求舍宅,便入大鐵室中,彼才入已,即便火起,由此燒然。五、大號叫

獄者,與前相同,其差別者,此為二層鐵室也。六、燒熱獄者,謂彼所攝獄卒,以

諸有情,置極熱燒然多逾繕那大鐵上,猶如炙魚,複以熾然鐵串從下貫之,徹頂

而出,由口目鼻耳兩兩孔中,及一切毛孔,胥皆起。複以有情或俯或仰,置於熾

~P 329

然大鐵地上,以極熾然大鐵椎棒,或為擊打,或築之。七、極燒熱獄者,謂以三

支鐵串從下貫之,徹其兩膊及頂而出。由此因緣,于口等諸門猛流出。又以燒然

極熱鐵遍裹其身,倒擲於熾然灰水滿鐵鑊中而煎煮之,上下漂轉,湧沸而行,待

皮肉血皆銷爛已,唯留骨瑣存在之時,尋複漉之,置鐵地上,令其皮肉血脈複生,

還置鑊中,餘如燒熱獄說。八、無間獄者,謂從東方多百逾繕那,周遍燒然大鐵地

上,有猛熾火,騰而來,於彼有情,皮血筋骨,如次壞已,以徹其髓,燒如脂燭

,一切身分,遍成猛。所余三方,亦複無所間缺。如是四方火來,和雜聚集,領

受是苦。惟以發叫受苦之聲,乃知彼猛火中,尚有有情存在而已,又于鐵箕盛滿最

極燒然鐵炭而簸之,複置熱鐵地上,令登大熱鐵山,逼其上下。從其口中,拔出

其舌,以百鐵釘,釘而張之,令無皺褶,如張牛皮,複更仰置熱鐵地上,以大鐵鉗

而開其口,以熱鐵丸置其口中,灌以烊銅,燒口及喉,徹於腑髒,從下流出。其餘

苦況,如極熱說。」

  總上大有情地獄有八,由印度金剛地而下,約三萬二千由旬,有等活地獄;再

~P 330

下每隔四千由旬一獄,層遞而下,曰黑繩地獄,曰眾合地獄,曰叫號地獄,曰大叫

號地獄,曰熱燒地獄,曰極熱燒地獄,曰無間地獄。此無著菩薩五地品所說。有釋

無間獄居中,餘七獄環繞成平列者,實非如是。據世親菩薩俱舍說,大地基下二萬

逾繕那,上有無間獄。彼二說不同之原因,因俱舍所指,為從大地基起,自下而上

,層遞計算,二萬由旬。五地品所說,乃由金剛地基自上而下,三萬二千由旬。故

由大自在地上至金剛地,共八萬由旬。俱舍謂二萬逾繕那,為無間獄之上頂,既為

上頂,則頂以下尚不知有若干逾繕那。

八月十六日

  一、等活獄。此獄起算,有謂從昆侖山腳計算,然依師授,應從金剛地基為起

點。此獄中之有情,以冤仇共聚,均各自他仇視,以諸苦具,互相撕殺。悶絕後,

有業風一線從空中發聲,令其還生,複鬥。一日之間百死百生,如是反復不已。此

獄之業因,依藏德解俱舍,則謂一由猛利鎮心,二由殺害生命。此獄之壽命,經雲

:「五百年為期。」彼之一日,等人間九百萬年,其每年亦以三十日為一月,十二

月為一年。

~P 331

  二、黑繩獄。地獄有情,多屬化生,此獄地基,與等活均屬熾然紅鐵,其獄卒

頭如蛇如牛。對被捕之有情,以鐵繩如大匠之用繩墨,縱橫彈墨其身,作諸形紋,

複依其紋而鋸解之。各有情被鋸者,以業力故,上解而下複合,下解而上複合,非

如世間一解不能複合,又非如世間痛劇則死。此獄之業因,一為對三寶、父母、阿

羅漢,生猛利鎮心,二為于諸有情勸受惡法,而兩舌及誑語業,亦可感此。

  三、眾合獄。此獄有情化生之後,與同業有情共處,被獰惡獄卒驅入如犬羊頭

形諸山間,各山拍合,如油榨榨油然。其所現之山形,又各依其在生之業力而分:

如殺犬者,見山形如犬頭;殺羊者,見山形如羊頭。山與基地,亦均屬赤鐵。各有

情經其榨壓,亦如世人以兩拇指掐蚤相似,不過蚤所受之苦,不如此獄有情之

甚耳。受榨後,悉變成血淤,流入赤熱地基,立成沸湯,還煎其身,痛苦益增。甫

得逃出,獄卒又捕回投入,非業盡不止。此獄之業因,屬於殺盜淫之重者。

  四、叫號獄。此獄有情化生之後,見諸獄卒猙獰,或如前之牛頭狗頭等形之鐵

~P 332

山逼至,起大恐怖,避入鐵室。入後鐵便熾然,惟有叫號。待受苦將間,見室門忽

啟,逃出,獄卒複逼使入。如此反復,受苦不僅一次。

  五、大叫號獄。此獄有情與前獄相同,不過室有內外夾層,外室痛苦將間,複

入內室,苦益加甚。此獄業因,為猛利貪心,如圖財害命、殺生飲血、及惡見等。

藏德謂,漢地聞以鐵籠鐵燒燃,置鵝鴨其中,鵝鴨痛苦難勝時,從籠孔伸頭而號

,殺者乘間從其口中灌以香料調和之品,迨其周身毛脫皮焦,而後殺之。此恰相似

。凡作是業者,必成此報。

  六、燒熱獄。此獄有情化生之後,被獄卒捕置極熱熾燃上,廣多百由旬,

如人烹魚,以熾燃鐵叉自下貫上,徹頂而出,時俯時仰,令眼耳毛竅悉出火,肉

焦骨碎。複以熾燃鐵錘擊之,或之如箔,或碎之如粉,但各有情以業力故,錘畢

復活。此獄業因,為對三寶、父母、及多數有情作諸殘害。

  七、極燒熱獄。此獄較前獄受苦尤重,即以上諸獄所受之苦,均皆受之。此獄

以熾燃鐵串,自下穿上,貫於兩肩,口耳諸門熾燃火起。又以熾燃鐵片裹身,倒置

熾燃灰水鍋中煎煮,或沉或浮,迨皮肉消爛,濾其骨於鐵地上。複被閻摩王以鐵鉤

~P 333

鉤之,頓然復活,又複受苦。化生有情固無屍首,血肉雖爛,骨骸尚存,識性仍在

,故能復活。餘如燒燃獄說。此獄業因,為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等。

  八、無間獄。此獄謂先從東方多百由旬,熾燃地上猛火撲來,有情骨肉悉被焚

毀,如燭燃脂,遍成猛,其餘三方,亦複如是。至是有情已不能見其形,但有號

聲而已,然有大神通者,仍能見之。余則由聞號而比知此中尚有有情存在耳。所受

甫間,又捕入熾燃鐵箕內,雜諸熱灰而簸揚之。複捕有情置熱地上,拔出其舌,以

鐵牛熾犁犁之。複如繃牛皮狀,釘而張之,不使稍有皺褶,令牛馬角觸蹄踐之。複

仰置其身於熱鐵地上,以鐵鉗張開其口,灌以熱鐵丸及烊銅汁,臟腑悉焦,余諸苦

狀,如極燃燒獄。總之,一切獄苦,以此為極。此獄之業因,一為非法謂法,法謂

非法。二為對上師及佛、大菩薩等,生鎮恨心。三為不承認有前後身根本邪見。此

獄時間無間,極為長遠。但此獄業因又極易墮。凡稍涉邪見者,即已種就,應即今

生力為懺盡。

  「如是受彼諸苦,經幾許量。如親友書雲:『如是最極劇烈苦,縱然經百俱胝

歲,倘其惡業猶未盡,彼于諸苦不能離。』又于人中五十年,為四天王眾之一日,

~P 334

此三十日為月,此十二月為年之五百年,是四天王眾之壽量。以此全量為一日,此

三十日為月,此十二月為年之五百年,乃等活地獄之壽量也。如是人中百年、二百

年、四百年、八百年、千六百年者,如其次第,是三十三天至他化自在天之一日也

。其壽量者,天之千年、二千年、四千年、八千年、萬六千年也。彼等如其次第,

是從黑繩至燒熱各各之一日。能至其各各自年之從千至萬六千年也。極燒熱者,半

中劫、無間者,能至一中劫。此如俱舍及本地分中詳說也。」

  以上八獄,為大熱地獄,其苦相,佛亦不能盡說,此不過略示大概,就中以無

間為最,總上七獄之苦,皆不能逮。無著雲:「一切樂,無過佛之究竟涅槃,一切

苦,無過無間地獄。」佛雲:「佛功德不可思議,業力不可思議。」例如各獄有情

,皮肉已爛,僅存灰燼,灰燼之中,尚有識性,複受諸苦,此類業相,任何智識,

亦難思及。又人間壽五十年,等四天王天一日,如此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

,如是五百年,為等活地獄壽量之一日,合人間十八億叉車,一億億年名一叉車。

如是人間一百年,為三十三天之一日,二百年為夜摩天之一日,四百年為兜率天之

~P 335

一日,八百年為他化樂天之一日,推之一千六百年,為他化自在天之一日。此出俱

舍。他化自在天,壽量為一萬萬年。如是諸天總壽量,各為相對地獄之一日。俱舍

雲:「等活以上六獄,六欲天壽量各等於等活等六獄之一日。極燒熱壽量為半中劫

,無間壽量一中劫。」一說從初劫起,到人壽十歲,為一中劫。一說由初劫減至十

歲,複從十歲增至初劫壽量,為一中劫。

癸二、近邊地獄

  「彼八地獄,各有四岸四門(亦有八,四邊四門),彼等之外,鐵城圍繞,彼

城亦有四門(四門外繞以鐵城,城複四門),於彼一一門外,有四四增上有情地獄

(門外均各有四,獄乃四增上有情地獄),謂煨漸、屍糞泥、刀刃道等及無極大

河也。(一、煨漸,二、屍糞坑,三、刀刃道,四、劍葉林、總名劍刃獄)。彼

中初者,有陷許之火灰。彼諸有情,出求宅舍而過彼者,放足之時,皮及肉血悉

皆銷爛,舉時則皮肉等複生也。

  第二者,與彼鄰近,有臭如屍之糞泥,諸覓舍有情過時,倒擗其中,首足俱沒

。泥中有蟲,名曰利嘴,彼等穿皮入肉,斷筋破骨,取隨而食。第三者,與彼相鄰

,有刀刃仰怖之道,諸尋舍有情,行至於此,下足之時,皮肉筋血,悉皆爛壞,舉

~P 336

足則複生也。與彼相近,有劍葉林,彼諸有情,為求宅舍,經過於此,才依陰住,

劍葉墮落,斫截支節。彼等擗已,諸擗犬來,掣背而食也。又彼鄰近,有鐵刺林,

覓舍有情,于此行時,即便登林,登時刺鋒向下,下時則上承也。以是等刺,割截

支節。又有大鳥,名曰鐵嘴,來集於肩,或住其頂,啄睛而食之。以上同是器械所

損惱,故合為一也。第四者,於鐵刺相鄰,有無極河,灰水騰沸,充滿其中,求舍

有情,於彼墮已,上下游煮,猶如豆等煮於沸水之大鑊。于河兩岸,有諸執持棍鉤

綱者,排列而住,不容得出。又複持鉤綱取出,仰置熾然大地,問何所欲,彼若答

曰,我今無知無見,唯是饑渴。便以熾鐵丸,騰沸烊銅,灌其口中。本地分中說

近邊與孤獨二者,壽量無定,然若應受彼等苦楚之業力未盡,則當于爾許時不能得

出也(彼等之業力未盡,則不能得出)。」

  此獄,因等活獄之罪未盡,忽見獄門開,奔出,見沙,欲往求宅,以業力故

,沙成熱灰,著足,則皮肉焦爛,舉足而皮肉複完。經此越至鄰近,為屍糞泥坑,

此坑臭如屍糞,泥中有蟲,其嘴極利,穿皮入骨。再投其鄰近,為刀刃道,刀刃皆

~P 337

仰佈道上。再往其鄰,為劍葉林,樹葉皆如利劍,自上而而墜,斷其肢節,即便

地。又有紫紅色巨獒,來齧其背。以業故,死而復蘇,極力奔避,見大樹,樹上眷

屬招手誘之,至則悉隱,一無所見。複有猛獸來逼,急登樹避,樹刺尖利,皆向下

,欲上,則正迎其鋒,欲下,而樹刺之在下者,又轉而向上,如是上下皆受其刺,

須經多次。又有鐵鳥啄食其肉。迨至此四種往復遍曆,業盡方止。以上為器械所損

之苦獄,故合稱為一。再與此相鄰,即無極河,河水如沸,一墮其中,如豆在釜,

沉浮上下不定。岸上獄卒,各執鉤串叉綱等,始則阻其登陸,繼則綱之上岸,漉而

置之於熾燃鐵地之上,詢知其渴,則灌以赤鐵之丸及沸騰之烊銅。各受苦有情,以

業力差別,或從等活逸出而入近邊,亦有初即化生其中者。此獄業因,為邪命生活

及縱燒山林,喜殺多生。此獄壽量無定其應受苦報之業力未盡,則苦亦不盡。

八月十八日

癸三、寒冰地獄

  「於八大有情地獄平面,相距萬逾繕那處,從此三萬二千逾繕那下,有獄在

焉(此獄亦有八,自八大有情地獄橫直一萬逾繕那處,其下三萬二千逾繕那,為寒

~P 338

獄)。彼下二千二千逾繕那所隔,有餘七也。彼八之中:初者,為大風所吹,

一切身分,寒縮如。二、裂者,縮如已破裂之也。三、額哳吒。四、郝郝婆

。五、虎虎婆者,就發聲而立名。六、裂如青蓮者,謂遭大風,色戀瘀,裂成五破

或六破也。七、裂如紅蓮者,越青轉紅,裂為十分,或複更多。八、裂如大紅蓮者

,皮轉極紅,破為百數,或複多於彼數。是等出本地分中說。」

  此獄有釋為從昆侖山,向北者愈寒,其下為寒獄。從金剛地向南者,愈熱,其

下為熱獄。地球寒暖與獄有關。無著謂,與熱獄相距約四萬由旬,為獄,其餘七

獄,下距各二千逾繕那。熱獄下距各四千逾繕那如何能與此一一平列,則因寒獄冰

山甚高,所謂如距二千逾繕那者,蓋以冰山巔計耳。八寒獄之差別:一、獄,化

生,其地純為冰山冰川。生時為大風所吹,一切肢分,悉縮如。二、大獄,寒

甚於獄。月居士雲:「獄之寒,人間無可相比,二獄寒風澈骨,苦不能忍,惟

有縮身,縮之又縮,遂爾成。」此獄有情,生於冰中,心識皆暗,上士皆冰,風

自下來,故身成複破裂,血流成冰,血中複有識性,于成冰時,倍受痛苦。

~P 339

又血所結成之冰。中複有蟲,能使有情身,益加破裂。三、所紮湯,所紮湯,乃牙

齒碰擊聲。所字,藏文為齒義。此獄有情,身已成冰,不能動撣,惟其識性領知寒

苦,齒牙發聲,其音為所紮湯,故名。四、郝郝凡。乃一種叫喊聲。五、虎虎凡,

藏名阿區,亦叫寒聲也。六、裂青蓮獄,寒較前又甚。獄有情,血肉甚嫩,經風

成冰,進而破裂成塊,狀如蓮花。七、紅蓮獄,寒又甚於前,青複變為紅,與冰無

別,裂為八塊或十塊,中有識性,領受寒苦。八、大紅蓮獄,較前寒為尤甚,裂塊

愈多,碎至百餘,其痛更甚。

  「壽量者(此獄之壽量),以摩羯陀國盛八十斛之胡麻,而以胡麻高盛充滿

。次每百年取麻一粒,彼麻取盡無餘,如斯長時,而之壽量,較之尤為遠甚。下

諸獄壽量,名較前前者為二十倍之遞增雲。」

  等活獄之一日,等於人間五百年(與前說異可能是譯師聽錯,或筆者記錯所

致。應等於人間九百萬年。),而此獄較之,壽長半倍,以下類推。依俱舍,以

陀國盛八十斛胡麻筐,以麻充滿,隔百年取一粒,麻盡,而獄壽猶未盡。遞

下諸獄,各增二十倍,即增二十筐。寒獄業因,為對於佛像經函,作刮金、盜衣,

~P 340

以及奪取僧地,奪父母衣食,逼他有情墜河等業,餘如本生經說,則不信因果起斷

滅見,亦屬寒獄業因。又有謂寒熱各獄,皆由大惡眾生業力所成之虛妄境界。此說

當善解釋,否則誤認須彌日月皆成幻境。應如此說,如一盆水,天見琉璃,鬼見膿

血,水境非無,不過水中有一分為膿血因,加餓鬼業力俱生因,故水成膿血,否則

作善作惡,業力皆虛矣,故應知寒熱地獄,皆為合量之有。入行論雲:「大寒大熱

獄,其作者為誰,皆噁心所造。」此語又不應解為地獄是心所幻境,應解為是心所

造境。有問,獄卒究為有情或無情。一切有部解為實有情,以其有別業能間隔,使

不受寒燒苦,但其別業盡,亦同受苦。或問,此種有情,屬於中陰或六道。應答不

屬中陰。但各部解釋不同,有部謂為餓鬼別支,屬於六道中之餓鬼道。經部則解為

非有情,而為業所顯之色,由地獄有情惡業力所顯現之一種色耳。唯識則謂是色,

非眼所顯之色,而為意所顯之色。中觀則另有其說,容後再詳。

八月二十日

癸四、孤獨地獄

~P 341

  「孤獨地獄者,即於熱地獄寒地獄之近邊有之,人世間亦有,本地分中說也。

近大海岸亦有,如僧護傳中所說。」

  僧護傳謂有商人入海采寶,于沙岸見蘭若,有僧眾延之入。未幾即請用齋,商

以時間尚早,謝之,眾因述請先食原因,遲恐有災害,商從之。食已,出。於近處

伺其異。日夕,果見眾僧齋已,食具皆變成兵器,互相殘殺。懼,歸。翌晨複往探

視,則見諸僧宴然如故,詰之,答:我等昔在迦葉佛時,同為比丘,因齋後以食器

相搏擊。由此業力,故感得此果,每日夕即現。傳又載,在一沙灘上,見繩牆柱

等,其中有有情所發號叫大聲,知為大叫號獄。亦迦葉佛時毀蘭若,或竊僧物者,

所成之地獄。

  「生於彼等中之因者,如下所說,其生甚易。吾人于日日中積集眾多,在先既

有所集,今亦相續造作,于此不應安然而住,應思彼等苦果而生怖畏。蓋與彼等之

間隔,唯此悠悠一息耳。」

  此獄之業因,如衣食住行皆可潛種,應思彼苦,生起怖畏,及反省過去現在所

積此種業因,勤加懺悔,早為遮止,否則呼吸一斷,即墮入彼獄。

~P 342

  「入行論雲:『地獄業已作,雲何宴然住。』親友書亦雲:『具罪唯以出入息

,於其中隔地獄苦,若人間已空無畏,當是金剛為自性。見畫地獄及聽聞。憶念讀

誦作形相,猶起怖畏而厭離,如何正受斯異熟。』」

  故對此苦,當如龍樹菩薩所雲:「每日當思大熱大寒苦。」因此等地獄之劇苦

,不論何人,聽聞讀誦,或見圖畫,均足使人怖畏而生厭離,何況修習異熟耶。

  「其苦之猛烈,如親友書雲:『一切安樂中,愛盡樂為最,一切苦莫比,無間

地獄苦。人間一日中,屢刺三百槊,比地獄輕苦,毫分寧相擬。』」

  地獄苦,諸說如是,發生如是苦因,不外自作惡性,故當於惡業勵力斷除。

  「發生如是苦之因者,當知惟是自內惡行(所積),縱微少惡行,亦應盡其

功力,勉勵莫使有染。又即彼書(親友書)雲:『如是諸惡果(種種地獄苦),種

由身語意,汝勤隨力護,輕塵惡勿侵(染)』。」

  從三業根門,對於過去大惡業努力懺悔,未來惡業,絲毫不造,則三惡趣門即

行關閉矣。

~P 343

壬二、思傍生苦者

  「諸傍生中,其力強者而淩其弱,且為天人之資具,自無主權,惟隨他力,任

其殺打損害。本地分說,與人天同住,別無住處。俱舍釋則雲,彼等之根本住處為

大海,諸餘者乃彼之所流出耳。複次,有生於暗中或水中者,皆老死於其中,與負

重疲勞,及以耕耘、剪毛、驅使等。而殺害之法,亦有多種不同所迫惱。又由於饑

渴風日所困,及獵者等於多門中而為損害。隨於何時,惟念恐懼。于其諸苦惱法,

當思而厭患,生起出離心。」

  傍生中,弱肉強食,如畜生之類,為人天資具不能自主,任其宰殺。五地品雲

:「畜生無別住處,即與人天共住」。又俱舍雲:「水陸空皆為畜類住處,而根本

住處為海」(此處所引五地品與俱舍,皆上師口授,與原文句異而義同,故仍用「

」。)親友書雲:「畜生所受鞭撻損害等苦,此由離愛盡樂因而得,為對於愛盡樂

因絲毫不知作。由此種愚疑所得之苦,詳細分之,有角骨皮毛為人所取用等苦,及

供人天資具,受驅策等苦。其生於暗中者,無見無聞,昏昏而死。或生於水中,有

身極大,不能動撣,就其生處而死。或身極微小,無眼耳四肢,但以口承食,昏昏

~P 344

而死等苦。且水中亦有極熱極寒等苦。眼見世間牛馬等,除馱負馳軀鞭撻等外,尚

有種種被殺害等苦,或斷頸、或刺血、或烹或煮,經多種殺害方法而死。其他由風

日饑渴,弋獵等逼迫,無時無地不在恐怖中住。如是諸苦,不應僅認為禽獸自身之

苦,應思此由惡業而來,吾人過去現在既造有惡業,此等苦相,即未來當受之果,

生起厭離,遮止惡業,預為滌除。

  「其壽量者,,俱舍雲:『諸傍生(畜壽無定),勝者長一劫。(長者可至一

中劫)。』謂壽長者,可至一劫,短則無定耳。」

  壽長,此如經雲,噶阿龍王是;其短,旋生旋滅亦有之。畜道業因,為對於法

及說法者不敬,或於具僧伽相等,妄立惡名。

八月二十一日

壬三、思餓鬼苦者

  「諸上品慳吝者,生餓鬼中,彼等皆感饑渴之苦,皮肉血脈枯如株杌,以發覆

面,口甚乾焦,以舌舐之。其中有三:一、於飲食有外障者,彼等若馳至井泉池海

諸處,為餘有情手執劍矛輪等,行列守護,令不得趣,或強趣之,便見其眾變為膿

~P 345

血,自不欲飲也。二、於飲食有內障者,謂口如針孔,或口如炬,或複頸癭,或腹

寬大,縱無其他有情為遮,自得飲食,亦不能飲也。三、於飲食自體為障者,有

名猛□□者,一切飲食皆為火然而燒之。名食糞穢者,飲糞溺與不淨臭惡,及惟

能於損害下劣等物而飲也。又有一類割自肉食,縱得香美而不能食。」

  總之,餓鬼皆由上品慳吝,毫不舍為因,故食其果,其苦為饑渴等。墮此道

中,有說為化生,有說為胎生。其皮肉血脈枯如株杌,以發覆面,口中乾焦,常以

舌舐之。依經部說,餓鬼有三十六種,此依五地品分三:一、外障,如渴時見水泉

,皆有獄卒守護,不得便飲;即強就之,則見井泉變為膿血,使不能飲;或遙見池

沼井泉,至則水忽枯竭;或遙見林中有果,至則樹忽乾枯,此外障也。二、內障,

或因口細如針孔,不容飲食;或因口燃如炬,發出饑,飲食入口即焦;或頸細如

馬尾,腹闊如山邱,飲食不能下嚥;或腳細如枯槁,行動極難;複有九節喉者,喉

有九節,即糞溺亦不得食。施食者咒力加持,節(結)亦可開,但所得食者,不過

一二滴,又以腹大內燒之故,故飲食入腹,亦不受用,此內障也。又有飲食障,一

類名猛□□,美食到口輒燃,或變成炭,既不能食,反燒其口。一類名糞穢兒,所

~P 346

飲食為糞濁,或殺牲所余血穢諸物。複有一種鬼,割自肉以食,食亦不下嚥。

  「彼等(餓鬼)住處,俱舍謂于王舍城下,隔五百逾繕那有之,餘者皆彼中所

分出。」

  親友書雲:「鬼以深慳因,其苦不堪言,饑渴飲食障,寒熱獄卒害。」又雲:

「餓鬼,或皮枯如焦葉,或夜間腹中燃燒發焰。」常於夜中偶見野火,大率為此屬

也,又鬼因尋食,常三聚居,爭食互毆。或將頸瘤擊破,膿出,爭以為飲。鬼在夏

季,以內身發熱故,不但畏日光,即月光亦不堪受。入冬則日月光,皆變為寒風,

身不能堪。

  「其(鬼之)壽量,據本地分及俱舍雲:『人間一月,為其一日,可至其自年

五百歲。』親友書雲:『惡行之業以為索,堅固纏縛諸餓鬼,其間受苦無中斷,五

千及萬亦不死。』其疏釋雲:餓鬼一類壽五千歲,一類為萬歲。」

  吾人當亟思其苦,而生起厭離心,以斷此業因。

  「本地分說,三惡趣之身量無定,以不善業力有大小種種故也。」

~P 347

  三惡趣之身量,以業力大小而分,地獄身大,天道身亦大。天道身大則益善,

惡趣身大則益苦。

  「如是,若思彼諸苦者,試以身手入於熱灰,置一晝夜。或於嚴冬風吹冰窟,

不著衣裙,於中而住。又或一日二日斷絕飲食,或於身上蜂虻螫噬,若此微事猶難

忍者,念我雲何能於熱寒地獄,鬼畜諸苦而堪忍受。以今推比,乃至未生至極怖畏

之間,應勤思惟。以現前賢善之身如是思者,應懺洗從前所集罪惡,止息後流。先

所集善,則以猛利欲樂發願令其增長,于新作者以多門而為趣入。又于日日中,皆

使有暇之身作有義利。若現在不思彼者,墮惡趣時,雖欲求一能從彼等怖畏中作救

護皈依者,亦不可得。爾時于所應作及不應作,取捨之處心無力矣。(……應不應

作之取捨,已力不從心矣。)」

  依上所說之三途苦,聞之有不能變動心境者,則試以身手投入熱灰中一晝夜,

其痙為何如,以此而比之熱地獄苦又為何如。又試於冰雪中不著衣裙,其痛為何如

,比之寒冰地獄又為何如。又試以一、二日不食不飲,其痛苦為何如,比之餓鬼苦

又為何如。又試於芒刺著身,其痛為何如,比之畜生苦又為何如。逐類思惟,乃至

~P 348

心未生起感動時,均應勤習,始能于正法發勤精進,亦始可於三途不入。三途苦相

,不能以未見為虛,世間目不見而實有之事甚多。再則三途苦相皆出經論,佛不妄

語,斷無無而謂有,欺誑有情之理。因此,知過去現在所受諸苦,無一不由惡業而

業,努力從惡業上遮止,則可決定不入三途。昔阿難有二甥出家,於讀經懈怠,因

目犍連達神通,囑其教導。目犍連先示以地獄苦,繼示以天道樂。後彼誦經,至從

善趣生惡趣者,如大地土,從惡趣入善趣者,如爪上塵。因悟即生天道亦不堅實,

遂發求出離心。入行論雲:「以此賢身,升沉可主,如尚作惡,業成難救。」譬如

田中,種毒則毒,種禾則禾,對於夙愆,應懺令盡,對於夙善,應作令長,對於新

善,多門勵作,于日日中,使此暇身作有意義事。若現不思,墜惡趣後,在猛苦中

,求救護處,必不可得,彼時心力,亦無暇及此也。

 

 

八月二十二日

 

思二趣苦樂馬車

 

  思二趣苦樂馬車,依班禪洛桑卻吉降村所著三途次第,與廣略朗忍不同,朗忍

以智慧程度分,以餓鬼、畜生、地為次第。此以痛苦程度分,故以地獄、餓鬼、畜

生為次序。修此時,應先修六加行、三事求加、觀師即佛於頂上,向之祈禱:我與

如母有情,輾轉輪回,皆由對三途苦未生怖畏故,敬請上師加持我與有情,於此迅

速深生通達。複觀想上師放光降甘露,淨障已。思己賢善身,不能久住,滅時不定

。滅後非如燈息,必受後有。後有所趨,不外苦樂二趣,自無主權,憑業力支配,

善入樂趣,惡入苦趣,此佛所說。細思自己過去、現在,因習染深重所造:一、以

時間論,一日之中,無一刻不在三毒包圍之中,而對於慈悲心念,絕難生起。二、

就意樂論,於三毒中,發起時其力常猛,例如對人,隨口即成惡語,尤其於仇敵詆

毀,不惜增盛其詞,必盡其極而後快。至於誦上師傳授之啟請文,率多口不應心。

三、以對治論,於惡行不知懺悔者多,即使知犯,亦常以已經作訖,恒藉口成事不

說,遂事不諫以自解,甚或飾非自文。即偶萌善念,不惟不能保持、擴充,且不旋

踵鎮心隨起,立被消滅無餘。四、以對境論,即于自己父母前,亦常以猥近故,不

免時有口觸心惱之事。由是而推之,對三寶上師,亦複如是。境大則惡亦大。就上

述種種方面觀察,則惡力極強,自不待言。依入行論雲:「刹那鎮心,便種無間業

因。」何況長劫流轉,所種惡業,豈堪設想,不入惡趣,決無是處。故應趁未墮之

前,思不墮之法,惟一具救怙能力者,惟有三寶,於此發起皈依心。然若不先生起

惡趣怖畏,則皈依之念亦難懇切,故應設身處地,作自病至醫藥罔效想,如目倦入

睡,作轉成中有想,由睡入夢夢中覺冷或熱極時,此即地獄現前,或為寒冰,或為

赤鐵,此境即等於中有受生,驟見此地,當生一念悔心,念過去曾得暇身,不自作

善,而至於此,此念甫萌,苦立來逼,自是之後,惟有苦痛,不復能念。

 

八月二十三日

 

  凡生熱獄,必先感冷,心希暖熱,一覺熱境,已入地獄。先思一刹那即下墜二

萬二千由旬等活獄中,四周銅牆鐵壁,均系熾然紅鐵,自身又複廣大異常,在熾熱

鐵上。就世間火力言,草木火力不及檀香,檀香火力又不及藥物,藥之火力又不及

劫火,劫火之力又不及地獄火力。以世間火置地獄中,有情當之,反覺清涼。行者

觀想自身在此種紅鐵火力上,悶絕復蘇,見諸有情皆系仇敵,持刀相殺,斷諸肢體

,墮熱鐵上。悶而絕,絕而蘇,蘇而鬥,輾轉不已。如是思惟,有如火焰刀劍觸身

感覺,是為心生變動之象徵,對於以下諸獄之苦,一念即生。

 

  二為黑繩地獄。先想自身在怖畏奔逃中,見諸猙獰獄卒,以熾然鐵械逼捕。以

熱鐵繩在我之廣大身軀上,如匠人之用繩墨,作種種紋,然後依紋而鋸解之。解已

複生,生已複解,迴圈受苦。

 

  三為眾合獄。仍先思怖畏踉蹌奔逃狀,為獄卒逼入山中,山亦赤熱,四山驟合

壓迫,溺髓迸裂。或墮山凹,獄卒複以杵搗,成為粉碎。或為獄卒捕置鐵輪機械,

正如歐洲人之屠宰房,以機器為屠具,所屠豬牛,前以生者入,後即以罐頭出。宰

殺烹製,成於轉瞬間,眾合獄亦複如是。

 

  四為號叫獄。仍先思惟怖畏踉蹌逃奔狀,瞥見房屋,思欲投避,門忽自啟,甫

入,門即閉。室皆赤然鐵,火光熊熊,苦甚,惟有叫號。絕而復蘇,複見一門,逃

出,又轉入一室,所受如前,輾轉受苦。

 

  五為大號叫獄。亦與前同,不過此室為複室,由外而內,痛苦益劇。

 

  六為熱燒獄。仍先思怖逃狀,被獄卒阻執,置熱鐵鏊上,反復烹炙如魚,複以

鐵串串身,諸竅漲出火焰。

 

  七為大熱燒獄。與熱燒相似,且加入沸鼎,身肢糜爛。

 

  八為無間獄。仍思如前怖逃,不覺已入無間獄,初見火著身,既而全身皆燃如

薪,惟有識性存在,知有號叫而已。人間業報,能一痛而絕,地獄有情,雖屢經大

苦,亦不能死,此屬業力不可思議,亦等於佛之神通不可思議。于上述諸獄苦中,

再加拔舌、烊銅灌口等劇苦,務令心生起變動。又凡思地獄苦,不論心生變動與否

,均須思惟此等痛苦,惟有三寶能救。三惡道苦,以地獄為最,餓鬼次之,畜生又

次之。而種地獄因者最多、最易,如對發菩提心者,一生鎮惱,或對上師、父母不

敬,或不信業果而生邪見,乃至犯菩薩戒、金剛乘戒,均屬地獄業因,准是檢討自

己,則吾人所種地獄業者,不知凡幾,不過不自覺察耳。實則一息雖存,一腳已踏

入地獄中,呼吸一斷,全身即淪陷矣,故應從速懺悔。

 

  次思近邊獄。仍先思從無間怖逃,瞥見沙灘,境似較好,至則為[火+唐]煨塹

。在[火+唐]煨中備受諸苦,稍間,複逃,入糞泥坑,又在彼受諸苦。稍間,複逃

,見草原,至則為刀劍道,在彼又備受諸苦。稍間,複逃,見廣大河,即無極河,

在彼又備受諸苦。稍間,複逃,又為獄卒所執,灌以烊銅等苦。

 

  次思寒冰地獄。照書所述而思惟之,凡思寒獄苦,先由身熱思涼,由思涼一念

,入於中有,如夢覺涼睜眼一視,身在四圍寒冰中,暖熱因緣,絲毫無有,初寒再

寒,尚能轉動,三寒則身縮成[皮+包],四寒則[皮+包]益加重,五寒惟有齒戰聲

,六則齒亦不能動,惟喉中有寒呼響,七則身已成冰,寒風威逼,身裂如蓮花,由

青而紅而大紅。月居士雲:「寒獄之寒,世無可比擬,身已成冰雪,寒風複割裂。

」在此時惟有冰風徹骨,皮肉破裂作聲。頗公雲:修地獄時,亦如修本尊然,不過

易宮殿為苦境耳。思惟赤腳立冰雪中,其情為何若,何況長處寒獄。當力懺除。

 

八月二十四日

 

  次思孤獨獄。如季娃惹傳所載,有商人入海采寶歸,舟維沙上,登岸閒步,同

伴先行,彼在後,旋迷失途。偶至一處,見宮殿,中有天子,天女圍繞,頗極莊嚴

,留一宿而別。行未遠,回頭見宮殿火起,天子天女變成獰惡相,群聚沙上,互相

殘殺。異之,日夕複往探,則宮殿如故。複入,詰以所見,天子告以我原住勒伯城

,以屠為業,有噶答亞耶尊者,來此乞食,勸我改業,我不能從,複勸我受夜間不

殺戒,信受奉行,以此得天報身。又以晝仍操殺業,故得孤獨地獄報。現印度尚有

吾子孫業屠者,可訪得之,並請轉語彼等,勿再操殺業。如其不信,則屋之某隅,

尚埋有吾屠刀及藏金若干在,可掘出並為我懺除。複至一處,亦見宮殿,內有麗人

五,宮中複有天王。商擬投宿,拒之。出,行不遠,見天女皆變為蛇蠍,纏其王而

吮其腦。翌日複訪之,一切仍如故。詰之,雲:昔在印度為娼,有尊者過,我發心

供養,尊者勸我從良,不能。因勸受白日不淫戒,以戒故得天報,入夜,以業未息

故,受孤獨獄苦。因托商歸,勸其舊時同伴改業皈依。現藏中海子內,常有大蛙,

附多數細蟲齧之,蛙亦聽其齧而不動,據大德雲:此亦孤獨獄類。

 

  次思餓鬼苦。一、饑渴苦,二、怖畏苦,三、寒熱苦。在印度王舍城下五百由

旬,即彼世界,亦如沙漠地,全無水草。有鬼王,彼因善惡趣雜業,故雖在鬼趣,

其報似天,亦稱法王,能為地獄有情,示以作何業者,得何報之因果。至生此趣之

因,悉為慳吝,阻自他財施,或對僧伽以鎮恨心詈之為餓鬼,其為盜業者,亦同墮

此鬼趣。方其將墮,斷呼吸時,對飲食生鎮,呼吸斷後,即生鬼趣。腹大頸小,腳

不勝力,或長短大小不齊,行動顛跛,饑火中燒,呼吸生焰,甚至骨髁相摩,動輒

發火,奇形詭狀,不能殫述。以外障故,見江湖皆涸,無所獲飲。以內障故,雖有

飲食,亦能入口。又有飲食障,如親友書所雲:或化為熱燒,或化不淨。桑皆耶喜

傳載,有一次至菩提道場,見一鬼婦,謂其夫亦餓鬼,請寄言,自離家後,已生鬼

子四五百,十八年不得粒食,饑渴難當。尊者詰其夫狀,告以一目眇,一足跛。尊

者至菩提道場,設供後,以神通力,果見此鬼,為致婦語,此鬼亦稱十八年不得食

,僅一次受清淨比丘所施口沫一滴,將何以餉彼耶。又有惡劣苦,如頸不能承頭,

足不能承身等。又有怖畏苦,每至池沼,輒有獄卒鞭撻。又有寒熱苦,見冬日之日

如冰,夏夜之月亦如火。又有猛焰曼鬼,得食輒變為紅炭,亦屬此類。又季娃惹傳

載,曾見一處有宮殿,有天子天女,亦有狀極可怖者,諸天囑尊者勿以飲食施彼等

。後可怖者來乞食,尊者不忍,竟與之,殊一入口變為糠。又一乞者,入手變為赤

炭。又一乞者,入口變為自身肉,咬之極現痛楚。尊者異之,問所由,天女雲,吾

悲心非不如汝,此等皆吾眷屬,彼變糠者,昔為吾夫,餘為吾子女。吾昔為婆羅門

種,一次供僧,夫心不善,謂不如予之以糠;子謂不如予炭;又女工竊食不承認,

反言如竊食,等食自肉。吾亦生鎮,願將來親見汝等食報,以吾之福力,本應生三

十三天,以此業緣,故成此報云云。又餓鬼亦分海陸空,一種名喀拖,在陸上能為

人崇,遇僧作法壓伏,迫之入[()雍+()],埋之,有受苦至一中劫者。或以

芥子驅逐,受崩崖墜穀苦。或被以護摩法降伏,入於火壇,受燃燒苦。故地獄諸苦

,餓鬼趣中亦皆具有,不過不如地獄之甚耳。依上所說內外飲食諸障,再以人間饑

渴一二日所得痛苦,相比較思惟,生起厭離、怖畏,而發起皈依,求遠離心。

 

八月二十五日

 

  思傍生苦。一、強弱相食苦,二、愚疑苦,三、寒熱苦,四、饑渴苦,五、鞭

撻負載驅使苦。修時繼續思惟死決定,死無定期。畜生道業因,為十惡之輕者,如

輕毀正法,即感此道,得愚疑苦。此種業極易造成,不知已造成多少,思惟決定,

絕難倖免。再設身處地,作畜生想。畜類分水陸空,水中有一種畜,如麻噶那(鯨

屬),長沉伏水底。張口一吸,吞小蟲魚無算,其附身齧彼之蟲,亦不可數計,至

痛癢不可耐時,就崖石觸擦,小蟲死者無算,水為之赤。其腹中亦有小蟲齧其臟腑

。如浮水面,多被漁人刺捕。又空中如鷹如,陸上如貓如狼,類多擇弱而食。試

思自墮畜類,其苦又何如。次思愚疑苦,噶當大德雲:畜類愚疑,口耳諸根特別不

利,穿鼻系頸、銜枚、拘腳,皆俯首貼耳,飼殺由人,臨死尚弗能知,即靈敏如猴

,亦不能自解其繩。次思寒熱苦,則隨時隨地皆有之。次思饑渴苦,如野犬,饑鼠

與山中虎豹,亦盡人能知。複有盤山羊,其角盤極長,而向下飲輒為礙,尤受渴苦

。次思負重鞭策苦,更人所所常見。大德雲:「吾人與犬相易,僅刹那間事。」昔

印度有信大自在天者,常殺牛以祭。其歲經商獲利,信為祭祀所致,臨終遺囑,命

勿改其道。殊死後,自即墮入畜生道,被其子殺者六次。畜中福大苦輕者惟龍,其

族亦分黑白二種,白常依于天,黑常依阿修羅,常被驅使鬥爭,口噴毒汁,血流玄

黃,且時有畏大鵬啄食之苦。DL格桑降錯雲:「為飲食喪命,是畜生苦;不能分

別利害,是畜生苦;披毛戴角,名惡形穢,是畜生苦。」吾人倘被加以畜生名,皆

不樂受。吾人于三惡趣,常存秦越、肥瘦,漠不相關之念,不知轉變僅隔刹那,呼

吸一斷,即儕彼中,明年今年,明日今日,孰能自保。試思一入三途,苦寧能堪,

應趁一息尚存,急思不入三途方便,則知惟有三寶具此救怙功能。如不設身處地,

真實體會此苦,即不能發生怖畏厭離心,即不能發生皈依三寶求救心。入行論雲:

「一人三途,即失救怙處。」頗公釋雲:「生惡趣者,如夢乍覺,已墮惡趣,舉目

四望,無複有能救我者,惟有蜷伏悔恨,忍受而已。」故一入三途,即離救怙,雖

悔無及,宜趁今日,立刻生起真誠皈依。藏中有正巴列峽經(譯清淨思惟經),言

三途苦極詳,可資參考。若心生起通達,其象徵當如舍利弗二甥,食不下嚥,坐臥

不寧。行者須將三世聯想,觀過去、現在已否曾作此惡業,將來能否免於三途,觀

想若真,必毛髮俱豎,不寒而慄,在座上有不能自持之勢。常人心極堅硬,如有鐵

彀裹之,得不到此種感覺者,非其資質不堪,亦非無人為引,亦非無法可習,實由

死無常與三途苦未深思惟之故。如從此二者思維,立即入於善士之列矣。馬車竟。

 

卷五終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