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3/21 00:29:53
學習次第 : 初階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玄義記會本 五
 
  隋 智顗 說
  宋四明沙門 知禮 述
二拔其下,明能與拔法。
 
﹝智者疏﹞拔其此苦,而起大悲;欲與其此樂,故起大慈。
 
﹝知禮記﹞即以三諦,如幻慈悲,拔與十界,如幻苦樂。
 
二《淨名》下,引證真實。
 
﹝智者疏﹞《淨名》雲:「能為眾生,說如此法,即真實慈也。」
 
﹝知禮記﹞說三諦空,慈即真實。
 
三若緣下,結成圓普可解。
 
﹝智者疏﹞若緣一法界法,起慈者,可不名普。今緣十法界法,豈非普耶?是名法緣慈普也。
 
三無緣慈者。(編者注:原文此處疑有錯亂,按文意而調正之。)
 
﹝智者疏﹞三無緣慈者,若緣十法界,性相等差別假名,此假則非假。十法界如幻如化,空則非空。非假故不緣十法界性相,非空故不緣十法界之真,既遮此二邊,無住無著,名為中道,亦無中可緣,畢竟清淨。
 
﹝知禮記﹞三無緣慈者,中觀之別名也。中則絕待,有緣非中。問:「慈悲須對,眾生苦樂,若其無緣,何能與拔?」答:「大乘所說,同體慈悲。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圓名字位學,即心佛慈度,即心眾生,眾生既同體苦樂,元性具故,無能緣所緣,亦無可拔。可與如此慈悲,盡未來際,拔一切苦,與究竟樂圓談。不獨無緣,若此生法亦然。何者生緣假名?三諦俱假,法緣空寂;三諦俱空,無緣即中;三諦絕待,三慈皆照。圓融三諦,豈可二慈,非同體邪?但隨宜樂,故立三門。宜取門者,故說生緣;宜舍門者,故說法緣;宜不取不舍門者,故說無緣。」
 
釋此為二,初約三觀示慈悲二,初明修相二,初約雙遮明觀法。
 
﹝知禮記﹞若緣六界假名,此假定假,即有所緣。既緣十界,假不定假,故緣即不緣。若緣六界如幻,此空定空,即有所緣。既緣十界,空不定空,緣即無緣,故雲不緣。十界性相不緣,十界之真,即邊是中,故遮二邊。既是即邊,複何中道?中邊絕跡,不可思議,強謂無緣。
 
二如是下,約雙照辯慈悲三,初法。
 
﹝智者疏﹞如是觀時,雖不緣於空假,任運雙照二邊,起無緣慈悲,拔二死之苦,與中道之樂。
 
﹝知禮記﹞心無所寄,自在雙照。無拔遍拔,拔一切苦,不與遍與,與究竟樂。
 
二如磁下,喻。
 
﹝智者疏﹞如磁石吸鐵,無有教者,自然相應。
 
﹝知禮記﹞不教,喻無緣相應,喻與拔。
 
三無緣下,合。
 
﹝智者疏﹞無緣慈悲,吸三諦機,更無差忒,不須作念,故言無緣慈悲也。
 
二行者下,明入位二,初約位辯有證。
 
﹝智者疏﹞行者始于凡地,修此慈悲,即得入于五品弟子。觀行無緣慈悲,進入十信位。相似無緣慈悲,入於十住,方是分證。無緣慈悲,乃至等覺,鄰極慈悲熏眾生。
 
﹝知禮記﹞應知理性,具三慈悲,全性起修,成三觀智。雖則六位無緣不殊,必在證悟,方彰與拔。
 
二不動下,引喻顯無緣。
 
﹝智者疏﹞不動如明鏡無念,如磁石任運吸鐵,故名無緣慈悲。明鏡如慈體,現像即與樂。磁石如悲,能吸鐵即拔苦。
 
二三諦下,約三諦明普門。
 
﹝智者疏﹞三諦具足名之為普,通至中道,故稱為門也。
 
﹝知禮記﹞三諦名普即是能通,複雲通至中道者,約證為所通也。又即一而三為能通,即三而一為所通。所通絕待,強名中道耳。
 
二誓願普二,初釋名。
 
﹝智者疏﹞二弘誓普者,弘名為廣,誓名為制,願名要求。是故制禦其心,廣求勝法,故名弘誓也。
 
二弘誓下,明義二,初通明誓相三,初明四誓功用。二初通明誓成慈悲。
 
﹝智者疏﹞弘誓本成慈悲,慈悲既緣苦樂。弘誓亦約四諦。
 
﹝知禮記﹞苦集二諦,苦因果也,道滅二諦,樂因果也。
 
二若見下,別明誓之與拔四,初願度苦果。
 
﹝智者疏﹞若見苦諦逼迫,楚毒辛酸,緣此起誓,故言未度令度也。
 
二若見下,願解集因。
 
﹝智者疏﹞若見集諦,顛倒流轉,迷惑系縛,生死浩然,而無涯畔,甚可哀傷,約此起誓,故言未解令解也。
 
三清淨下,願安淨道。
 
﹝智者疏﹞清淨之道,眾生不識。行此道者,能出生死,至安樂地。欲示眾生,立於此道,故言未安令安。
 
四滅煩下,願得涅槃。
 
﹝智者疏﹞滅煩惱處,名為涅槃。子果縛斷,獲二涅槃。約此起誓,故雲未得涅槃,令得涅槃。
 
二生死下,明四誓銓次二,初通示因果前後。
 
﹝智者疏﹞生死因難識,苦果易知,故先果後因。涅槃理妙,須方便善,故先因後果。
 
﹝知禮記﹞拔苦二,願約知難易,易必居前與樂二,願先修後證而為次也。
 
二《大經》下,別證由道獲滅。
 
﹝智者疏﹞《大經》雲:「不解鑽搖,漿猶難得,況複生酥醍醐。」
 
﹝知禮記﹞鑽搖喻道品,漿喻有漏善酪等。四味喻四教,滅道品不調,失方便善,況四滅果,不雲酪及熟酥者文略。
 
三明四誓總要二,初明四諦依一心。
 
﹝智者疏﹞如此四意,但一往耳,只迷心起業,業即感果。欲識果源,知果因集。制心息業,則生死輪壞,煩惱調伏,名之為道。修行不懈,苦忍明發,子果俱斷,證盡無生,名之為滅。雖有四別,終是一念,更非異法。
 
﹝知禮記﹞世出世間,二種因果。事類非一,原其總要,不出自心,何者集是四心?苦是三受,道是定慧,滅是證智,豈非四諦,皆是一心耶?
 
二以四諦例四弘。
 
﹝智者疏﹞四諦既爾,弘誓亦然。
 
二次明下,明普不普二,初大師約偏圓揀二,初偏誓不普三,初凡夫。
 
﹝智者疏﹞次明普不普者。若凡夫,即厭下攀上,約此立誓,是不名普。
 
﹝知禮記﹞厭下等者,即六行觀也。謂厭下苦粗障,攀上勝妙出,故四無量。約此與拔,虛偽淺狹,何普之有?
 
二二乘者。
 
﹝智者疏﹞二乘見三界火宅,畏此修道,此乃見分段四諦,亦不名普。
 
﹝知禮記﹞須兼兩教也,不言菩薩者,與拔分齊,只在界內,故斥二乘見彼不普。
 
三別教。
 
﹝智者疏﹞若別教,先約分段,次約變易,此亦非普。
 
﹝知禮記﹞以次第故,初心不普。
 
二若圓下,圓誓能普三,初一念圓照明普意。
 
﹝智者疏﹞若圓教菩薩,于一心中,照一切苦集滅道。
 
﹝知禮記﹞十界苦集,四教道滅,即於一念,圓頓而觀。
 
二偏知下,四諦遍知明普相四,初集普三,初知凡夫集。
 
﹝智者疏﹞遍知凡夫見愛,即有作之集。
 
﹝知禮記﹞攝大乘師,稱有為緣集,體是見愛也。
 
二二乘下,知二乘集三,初示集名。
 
﹝智者疏﹞二乘著空,即無作之集。
 
﹝知禮記﹞攝大乘師,稱無為緣集,體是無明也。
 
二《淨名》證。
 
﹝智者疏﹞故《淨名》雲:「法名無染,若染於法,是名染法,非求法也。」又雲:「結習未盡,華則著身,即是變易之惑,全未除也。」
 
﹝知禮記﹞不染生死,而染涅槃。結習者,結使之余習也。以小教中,未說聲聞別惑正使,且寄通惑余習言之。
 
三《大經》證。
 
﹝智者疏﹞《大經》雲:「汝諸比丘,於此大乘,未為正法,除諸結使,即無作集也。」
 
﹝知禮記﹞二乘道品,以大望之,是邪非正。
 
三乃至下,知圓集。
 
﹝智者疏﹞乃至順道法愛生,亦是無作集也,是名遍知集。
 
﹝知禮記﹞住前似愛,住上真愛,亦是等者,即無為緣集,通至等覺也。若攝大乘師,立四種緣集。前二集上,更加自體,及以法界。今家正意,但立二種,以自體法界不殊,無為悉是障中無明故也。若約無為,分出二種,是亦無失。即以第十地為自體,等覺為法界,廣如《淨名疏記》。
 
二遍知苦下,苦普。
 
﹝智者疏﹞遍知苦者,以有集故,即能招苦報,有作之集,招分段苦,無作之集,招變易苦,即知苦諦也。
 
﹝知禮記﹞以因對果知之不謬。
 
三遍知對下道普二,初遍知偏道不普。
 
﹝智者疏﹞遍知對治苦集之道滅,從五戒十善,不動不出,二乘四諦,十二因緣,通至有餘,無餘涅槃。通教亦爾,別教曆別,通至常住,不能於一道,有無量道,不名普道。
 
﹝知禮記﹞人天例立,道滅之名。道不動惑,滅不出界,有名無義。三教道滅,雖能動出,普義不成。
 
二圓教下,知圓教中道普。
 
﹝智者疏﹞圓教中道,即是實相。《普賢觀》雲:「大乘因者,諸法實相,修如此道,名為圓因,稱為普道。」
 
﹝知禮記﹞三千皆中,即名實相。不動而運,方曰大乘。以此為因,故稱普道。
 
四故所下,滅普。
 
﹝智者疏﹞故所得涅槃,即是究竟常住。一切煩惱,永無遺餘,譬如劫火,無複遺燼,故名普滅。
 
﹝知禮記﹞三千實相,究竟顯處,名為圓滅。劫火譬中智,遺燼喻無明。
 
三所觀下,依諦遍周起普誓。
 
﹝智者疏﹞所觀四諦既周,緣諦起誓,何得不遍?故稱弘誓普也。
 
二私用下,章安用修性判。
 
﹝智者疏﹞私用,觀十法界,性德修得善惡,而起弘誓。論普不普,自是一節大義。與四諦語異,故逭用之,亦應善也。
 
﹝知禮記﹞菩薩起誓,欲斷十界,眾生之惡;欲生十界,眾生之善。觀此善惡,若但修成,不知性具者,此誓不普,何以故?修必次第,或少或多,那得普邪?觀此善惡,是性具者,此誓乃普,何以故?性既圓融,事必遍攝。如別教人,不知性九,故十唯十。圓知性九,故十即百。豈唯界界遍攝,亦複性相互收,故得一如,而收十界。以如收界,以界收如,一一無邊,重重莫盡。此之界如,不出善惡,誓斷此惡,何惡不斷?誓生此善,何善不生?故知觀性,誓願方普。章安私簡,以師之義,成師之說。令前偏圓,顯然可見。故雲語異,不言義別,逭者迭也。以性十界,與圓四諦,迭相顯殃也。
 
三修行普。
 
﹝智者疏﹞三明修行普,先明次第修行,次明不次第修行,具在《大本》行妙中。
 
﹝知禮記﹞指行妙者,彼約《大經》五行,明次不次。且次第五行者:一聖行,謂戒定慧,二梵行,謂慈悲喜舍,此二皆是地前,修因行也。三天行,謂初地已上,證第一義天天然之理,由理成行,故名天行。四嬰兒行,謂示同三乘,七方便人,所修之行也。五病行,謂示為九道之身,現有三障之相。此二皆是從果起應,之行也。不次第五行者,即《大經》雲複有一行,名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大乘是圓因,涅槃是圓果。今文雖示次第,意在不次。以如來行是修行普。
 
四斷惑普二,初明二,觀斷不普。
 
﹝智者疏﹞四明斷惑普者,若從假入空,止斷四住惑,華猶著身,未為正法。除諸結使,但離虛妄,非一切解脫。若從空入假,止除塵沙,不依根本而斷,亦不名普。
 
﹝知禮記﹞藏通三乘,及別住行,皆二觀攝,十向圓修,屬後中觀。
 
二若空下,明中觀斷方普。
 
﹝智者疏﹞若空假不二,正觀中道,根本既傾,枝條自去,如覆大地,草木悉碎,故名斷惑普也。
 
﹝知禮記﹞圓人初心,體於見思即是中道。正破無明,名拔根本。根本既動,枝葉先摧。觀障即德,名翻大地。既觀中道,二觀自成,三觀圓修,無惑不破,故得名普。
 
五入法門普二,初明偏小不普。
 
﹝智者疏﹞五入法門普者,二乘若入一法門,不能入二,何況眾多?若修曆別之行,階差淺深,我唯知此一法門,餘不能知者,此亦非普。
 
﹝知禮記﹞修不稱性,證乃階差。我唯知等者,《華嚴》善財,尋善知識,曆百一十城,所見知識,皆雲我唯知此一法門。新經至第五十見彌勒,第五十三見文殊普賢,則不復雲唯知一法,故知即是前漸後頓。
 
二若入下,約圓頓明普三,初法。
 
﹝智者疏﹞若入王三昧,一切悉入其中。
 
﹝知禮記﹞《大經》明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顯於我性。三昧者,此雲調直定,而言王者,《妙玄》雲:「空假調直,不得為王,所以二乘入空,菩薩出假,不名法王。中道調直,故得稱王。」
 
二喻。
 
﹝智者疏﹞譬如王來必有營從,營從複有營從。
 
三合。
 
﹝智者疏﹞王三昧亦如是,入此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所謂三諦三昧,三諦三昧,複有無量法門,而為眷屬,亦皆悉入王三昧中,故名入法門普。
 
﹝知禮記﹞三諦之下,理定之外,各有種種,助道禪定,名為眷屬。
 
六神通普。
 
﹝智者疏﹞六神通普者,若大羅漢,天眼見大千,支佛見百佛土,菩薩見恒沙佛土。皆是限量之通,故不名普,何以故?緣境既狹,發通亦小。
 
﹝知禮記﹞神通有六,謂天眼天耳,他心宿命,身如意漏盡,皆名神通者。《瓔珞》雲:「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徹照無礙,故名神通。」今文略舉天眼,以例餘五。初明天眼二,初偏教非普。大羅漢見大千者,准《大論》第五雲:「大羅漢少用心見二千界,大用心見三千大千世界。」辟支佛亦爾,今言見百佛土者。大部《文句》亦雲:「支佛見百佛世界,不以風輪為礙,亦無已他界隔,前同羅漢。」人屬三藏,此必在通,菩薩見河沙佛土者,正唯別教,義兼于通,應知此等。天眼見土,皆約同居,淨穢言之,以有餘土,體質是一故。
 
二今圓下,圓教是普。
 
﹝智者疏﹞今圓教菩薩,緣十法界境,發通遍見十法界,而無限極三乘尚不知其名,何況見其境界?
 
﹝知禮記﹞緣十法界等者,圓真天眼,具足五眼。見六道即肉天二眼,見二乘即慧眼,見菩薩即法眼,見佛界即佛眼。若爾與佛眼何別?答:「《淨名》疏雲:『見十法界粗細之色,名真天眼,見三諦無二,名為佛眼。』」
 
二眼見下,例餘五。
 
﹝智者疏﹞眼見既爾,余例可知。神通妙中當廣說。
 
﹝知禮記﹞神通妙中,明二乘依背舍勝處,一切處,修十四變化,發得神通。六度菩薩因禪得五,坐道場時得六。通教菩薩,因禪得五,依體法慧得六。別教地前,依禪得五,登地發六。圓教不因事禪而發,乃是中道之真,自有神通,任運而發。又雲:「三輪不思議化。」
 
七方便普二,初簡通取別。
 
﹝智者疏﹞七方便普者,進行方便,是道前方便;起用方便,是道後方便;今正明道後方便也。
 
﹝知禮記﹞毗曇三道,方便道伏,無礙道斷,解脫道證。今以無礙,而為道中,進行伏惑,名前方便。於解脫位,觀機授法,皆後方便。
 
二若二下,明普不普二,初小教不普。
 
﹝智者疏﹞若二乘及小菩薩,所行方便,入一法門。若欲化他,齊其所得,起用化物,道前道後,俱非是普。
 
﹝知禮記﹞小菩薩者,藏通二教也。不雲別者,以今正明道後方便,別證同圓,故不言也。
 
二圓教名普。
 
﹝智者疏﹞圓教菩薩,二諦為方便,收得一切方便。入中道已,雙照二諦,二諦神變,遍十法界。而於法身,無所損減,道前道後,皆名為普。
 
﹝知禮記﹞二諦為方便者,圓人雖乃三諦頓觀,中須是實。二諦為權,故二名方便。應知三諦是性三因,而緣了屬修,故三互融,離縱橫過,不同別教。三皆在性互不相收,是故真則三諦俱破,俗則三諦俱立。既破既立,方便義成。收得一切方便者,此之破立,何所不收?若人若天,若小若大,所有智慧為俱破攝,人等福善為俱立收,以此破立,資發中三不破不立。故一念圓觀,具性具修。含權含實,思議不絕。莫造其門,入中道已。雙照等者,道前自行。既以二諦,資發於中。道後利他,亦複如是。照真則以真身益物,照俗則以應身赴機。故神變二字,有通有別。通則二身皆有神變,別則真運神靈。拔三障苦,應能變現,與三德樂,皆以三千,而為神變。故雲遍十法界,雙照用增,雙遮體顯。于其法身,何損之有?圓人始末,方便既然,故皆名普。
 
八說法普二,初小教不普。
 
﹝智者疏﹞八說法普者,二乘小菩薩說法,不能一時,遍答眾聲。又殊方異俗,不能令其俱解。《大經》雲:「拘絺羅于聲聞中,四無礙辯,為最第一,非謂菩薩也。」
 
﹝知禮記﹞此亦指前二教,以今說法,是別圓分證位中,化他之用也。
 
二圓教名普。
 
﹝智者疏﹞今圓教人,一音演法,隨類得解,以一妙音,遍滿十方界,如修羅琴,隨人意出聲,故名說法。普說法妙中廣說。
 
﹝知禮記﹞一音者,即八十好中。一音能報眾聲,殊方異類,莫不獲益。《起信》雲:「圓音一演,異類等解。」
 
九供養普二,初標列。
 
﹝智者疏﹞九供養諸佛普者,就此為二,一事二理。
 
二華嚴下隨釋二,初釋事供。
 
﹝智者疏﹞《華嚴》雲:「不為供養一佛,一國土,微塵佛乃至為供養。不可說,不可說佛。能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安禪合掌,贊諸法王,以身命財,一切供具,周至十方,譬如雲雨,供養諸佛也。」
 
﹝知禮記﹞分證三千事之本也,十方六塵理之用也。上獻佛者,表因趣果。
 
二理解下,釋理供二,初正釋。
 
﹝智者疏﹞理解者,圓智正觀之心,名為覺。覺即是佛義,萬行功德,熏修此智。此智名一切修,功德資供,此智即是供養一切智。
 
﹝知禮記﹞萬行熏智,名為供佛。智具三故,名為一切,此智即是。十方三世諸佛正體,複名一切。
 
二《淨名》下,引證。
 
﹝智者疏﹞《淨名》雲:「以一食施一切。」故雲供養諸佛普。
 
﹝知禮記﹞食即三諦,能發三智。理佛事佛,鹹資鹹供。
 
十成就普二,初舉普不普喻二,初舉螢等。
 
﹝智者疏﹞十成就眾生普者,譬螢火燈燭星月,為益蓋微。
 
二舉日光。
 
﹝智者疏﹞日光照世,一切草木叢林,遍令生長,華果成就。
 
﹝知禮記﹞卉木叢林,總舉三草二木,華果成就,略喻十番利益。
 
二外道下,明普不普法二,初明凡小通別。
 
﹝智者疏﹞外道如螢火,二乘如燈燭,通教如星,別教如月,成就義約。
 
二今圓下,明圓聖慈慧三,初正明。
 
﹝智者疏﹞今圓教聖人,慈慧饒潤,冥顯兩益,而無限量。
 
二《華嚴》下,引證。
 
﹝智者疏﹞《華嚴》雲:「菩薩不為一眾生,一國土,一方眾生,發菩提心。乃為不可說,不可說,佛刹微塵,國土眾生發心,成立利益,一時等潤。」
 
﹝知禮記﹞因乃稱性發心,果則隨機遍益。
 
三譬如下,重喻。
 
﹝智者疏﹞譬如大雨,一切四方俱下,故名成就眾生普。
 
﹝知禮記﹞此則今經,一地一雨,眾生謂異,聖意無偏。
 
二普門下,明普門義無量二,初明《淨名》,三號難受。
 
﹝智者疏﹞普門之義,何量何邊,豈可窮盡?如《淨名》之儔,不能受持。
 
﹝知禮記﹞彼經雲:「諸佛之法,悉皆同等,是故名為,三藐三佛陀,名為多陀阿伽度,名為佛馱。阿難!若我廣說此三句義,汝以劫壽,不能盡受。」正使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皆如阿難,多聞第一,得念總持。此諸人等,以劫之壽,亦不能受,《淨名》之儔者,彼經儔類,諸大乘經,所稱三號,悉應難受。
 
二今此下,明今題三義同彼。
 
﹝智者疏﹞今此觀世音普門,即對三號。觀即是覺,覺名為佛;世音是境,境即是如來;普門即正遍知。此之三義,不可窮盡。若見其意,則自在說也。
 
﹝知禮記﹞今之觀字,同彼第三佛馱之號。堪雲覺者,故世音同彼第二。多陀阿伽度之號,此雲如來。以今世音,即如如境,故普門同彼第一。三藐三佛陀之號,此雲正遍知,一實相開十門,故此之三義若廣說者,劫壽莫受。
 
三章安就品證十義。
 
﹝智者疏﹞私就普門品,搜十普之義:證成此者,若如觀音,湣諸四眾,受其《瓔珞》者,諸是不一之名,湣是悲傷之義,此即慈悲普。有慈悲任運,有弘誓普義也。以種種形,游諸國土,度脫眾生,即是淨佛國土,豈非修行普?自既無縛,能解他縛,自既無毒,令他離毒。一時稱名,皆得解脫,皆是遍悉之言,豈非斷惑普?普門示現,即是入法門普。方便之力,即是方便普。神通力者,即神通普。而為說法,即說法普。多所饒益,即成就眾生普。分作二分,奉二如來,即供養諸佛普。如是義意,悉在經文,故引以為證也。
 
大章第二釋體二,初略示今品體二,初示今體。
 
﹝智者疏﹞第二釋體者,以靈智合法身為體。
 
﹝知禮記﹞靈智者,始覺也。法身者,本覺也。同是一覺,何所論合?但為本迷,覺成不覺。圓名字位,尋名覺本。功非伏斷,合義未成。五品頓伏,得名觀合。六根似合,分真證合。今觀世音,鄰極之合。全本為始,實非二體。以有不覺,故約伏斷。而論於合,本覺軌持,生始覺解,故名為法。自然集聚三千妙德,故名為身。始覺元明,故名為靈。今能斷證,故名為智。本始不二,是所詮體。
 
二若餘下,異他經二,初以三二,對辯。
 
﹝智者疏﹞若餘經明三身者,則單以法身為體,此品但有二身義,故用理智,合為體也。
 
﹝知禮記﹞餘經明三身者,《金光明經》立化身應身法身,又雲:「如來游於,無量甚深法性,如來是應,能遊是報,法性是法。」此經跡門雲:「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五佛即應,能究是報,實相是法。」本門雲:「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非如非異等。如來即應,如實知見是報,非如非異是法。」《淨名》有解脫,名不思議是法,住是解脫是報,能以須彌,入芥子中是應。《大品》三般若,亦是三身。此等眾經,皆可三身。對體宗用,此品但有二身義者,名觀世音,即真身義。普門示現,即應身義。真是內證之智,應是外化之身。若比諸經,即當宗用,雖無體文,而有體義。以智不孤立,必合法身。豈有蓋無函,有光無鑒?是則諸經三身,故可別以,法身為體,此品二身,即須法報,合而為體。
 
二隻此下,明理智不二二,初約出纏明不二。
 
﹝智者疏﹞只此智即實相理,何以故?若無靈智實相,隱名如來藏。
 
﹝知禮記﹞前雲靈智合法身者,非二物合。只此靈智體是法身,以本覺不覺,是故在纏,名如來藏。本覺自覺,是故出纏,名大法身。今既出纏,驗智即理。
 
二今知下,約一物喻不二。
 
﹝智者疏﹞今知權實相,與理不二,如左右之名爾。
 
﹝知禮記﹞性德本具權實之相。七方便人,非性德智,是故不知,同體權實。今之靈智既知權實,驗理智不二。理智二名只名一體,其猶一物,人若在右,物則成左;人若在左,物則成右;左右名異,物未始殊。故二智與理,名異體一。
 
二若明下,廣指《大本》釋。
 
﹝智者疏﹞若明實相體義,廣出《大本玄義》。
 
三明宗四,初正明今品宗二,初略指。
 
﹝智者疏﹞第三明宗者,以感應為宗。
 
﹝知禮記﹞體章既明智合法身,斯是出纏之體也。此體廣有自在之應,此應對於冥顯兩機。收一品文罄無不盡,故以感應為此品宗。
 
二十界下,示相二,初示機應相。
 
﹝智者疏﹞十界之機扣,寂照之知致,有前後感應之益。
 
﹝知禮記﹞上出纏之體,是寂照之知。十機若扣,即寂之照。遂蒙真智,冥拔眾苦。十機若扣,即照之寂。乃蒙應像,顯與諸樂。寂照不二,只是一知。與拔雖殊,豈須動念?致有前後者,即二問答,說有前後,非益時也。
 
二益文下,示宗要義。
 
﹝智者疏﹞益文雖廣,直將感應往收,如牽綱目動,所以用感應為宗。
 
﹝知禮記﹞七難三毒,二求得脫,三十三身,十九說法得度,此之文義,喻如網目。若牽感應之綱,目無不動,斯為宗要,誰謂不然?
 
二餘經下,與他經辯異二,初示他用因果。
 
﹝智者疏﹞余經或用因果為宗。
 
﹝知禮記﹞《本部》明一乘因果,《淨名》明佛國因果,《觀經》明心觀,《金光明》指果德,雖單複不同,而不出因果。斯是眾經,明宗之相。
 
二今品下,就此明去取二,初去因果通義。
 
﹝智者疏﹞今品不爾者,因果語通。從凡乃至上地,各有因果。能感所感,既皆有因果。但經文意,似不至此。
 
﹝知禮記﹞言不爾者,明今品宗,不用因果也。何者?若以義推,誰無因果?從凡至聖,能感所感,此義通漫,非的今宗。但經意不至,此者,出不用因果之意,蓋由經文不談,觀音自行修證故也。以如來答,得名之由,但雲即時,觀其音聲,尚不明觀音聲觀法,豈有觀成入位之相?若《佛頂首楞嚴經》雲:「昔觀世音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初于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諸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乃至同慈力故,能現應身,同悲仰故,能施無畏。」又《大悲心陀羅尼經》雲:「昔千光王靜住如來,為我說此,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以金色手,摩我頂上,作如是言:『汝當持此心咒,普為惡世,一切眾生,作大利益。』我於是時,始住初地。一聞此咒,故超第八地,乃至身生千手千眼等。」若今大部,跡本二門,廣明如來,修因證果。及諸經中,明佛因果,文皆可見。此品不然,故雲文意,似不至此也。
 
二機家下,取感應扶文。
 
﹝智者疏﹞機家雖有因果,但以感為名。聖雖無因果,但以應為名,則扶文義便也。
 
﹝知禮記﹞以前答中,冥應顯機,具詮三業,稱名常念,及禮拜等,文有因也。免七種難,離三毒根,文有果也。至後答中,顯應冥機,是故不說。三業現因,而感諸身說,皆雲得度,蓋隨淺深,悉能到岸,此有果文也。此因果文,以感往收,有何所漏?聖雖無下文,雖不示觀音修證,而具談冥顯,濟物無窮,以應往收,更無所失。問:「前釋名章,通論十雙。慈悲福慧屬因,真應智斷在果。至別釋中,解人則圓觀,初終釋法則十普,始末至今明宗。何故乃雲,聖無因果?」答:「通別釋名,明觀世音,及以普門。既是等覺,無上人法。道理須明,發心立行。從因至果,乃取一代教中,所詮修證法相,解釋人法。此乃義推,合有因果也。今明宗要,理須扶文,豈可卻取,他經因果邪?須知今言,聖無因果,乃是文無,不妨釋名,義求自有。是故今雲,文不至此。應知今宗,不取因果,特用感應。略有三意:一者,經既不談,所證之理,故讓靈智,合法身為體,既冥理屬體,故攝物為宗。二者,經不談聖自修證相,若用因果,則不扶文。三者,一品始終,唯詮冥顯兩應,對冥顯二機,若用感應,宗要善成。」
 
三感應下,指《大本》。
 
﹝智者疏﹞感應義有六:一列名,二釋相,三釋同異,四明相對,五明普不普,六辯觀心。具在《大本》。
 
四問若下,雜料揀顯相,共十一番。問答分五,初四番約機揀四,初善惡俱感明微義二,初問。
 
﹝智者疏﹞問:「若言機者,是微善之將生。惡微將生,亦是機不?」
 
﹝知禮記﹞若言等者,即《大本》釋名中雲:「機是微義。」故《易》雲:「機者動之微吉之先。」現眾生有將生之善,此善微微將動,而得為機。今以善例惡,亦有將生微動之義,可得為機否?
 
二答。
 
﹝智者疏﹞答:「然。」
 
﹝知禮記﹞然者,許亦是機,聖心圓照,善惡不遺。善微將生,念欲與樂,惡微將生,念欲拔苦。
 
二性善冥伏,明生義二,初問。
 
﹝智者疏﹞問:「機為是善,為不善?若已是善,何須感聖?若未是善,那得言善之將生?」
 
﹝知禮記﹞不知性善,有可生義,故興此問。
 
二答。
 
﹝智者疏﹞答:「性善冥伏,如蓮華在泥,聖人若應,如日照則出。」
 
﹝知禮記﹞冥伏未現,故須聖應,是善性故得將生。
 
三善惡慈悲相關義二,初問。
 
﹝智者疏﹞又問:「若言機是關者,為善關,不善關?若已是善,何須關聖而成善?若非是善,複何得關聖而成非善?凡聖條然,何曾相關?」
 
﹝知禮記﹞若善已成,不須關聖,若關聖應,微善成著惡關,聖應亦微惡成著邪?
 
二答。
 
﹝智者疏﹞答:「善關於大慈,惡關於大悲,故言相關。」
 
﹝知禮記﹞聖豈成就眾生之惡,但以善性法爾,關慈應則善成得樂,惡關悲應,惡滅離苦同體,故關非條然也。
 
四感應相稱釋宜義二,初問。
 
﹝智者疏﹞問:「若言宜釋機者,此乃是應家觀機,用與之言,那釋感義?」
 
﹝知禮記﹞聖智鑒機,宜用何法?那將釋感,雲機宜邪?
 
二答。
 
﹝智者疏﹞答:「圓蓋圓底,互得相宜。」
 
﹝知禮記﹞宜必相宜,何局于應。底蓋之喻,不在一邊。
 
二一番約應簡二,初約二身無應問。
 
﹝智者疏﹞問:「為用法身應,為用應身應?應身無常,此則無應,法身若應,此則非法身?」
 
二約二身俱應答。
 
﹝智者疏﹞答:「法既言身,何不言應?應身既稱應,何意不應?故俱應。」
 
﹝知禮記﹞法身集聚,無量法門,能應眾生,種種觀智。應身集聚,無量神變,能應眾生,種種見聞。
 
三三番相對簡三,初明感應非一異二,初問。
 
﹝智者疏﹞又問:「感應,為一為異?若一感即是應,凡便是聖,若異則不相關?」
 
二答。
 
﹝智者疏﹞答:「不一不異,而論感應。」
 
﹝知禮記﹞不一故感應不異,故相關。
 
二明感應非虛實二,初問。
 
﹝智者疏﹞問:「感應為虛為實?若是實者,凡夫是實,實則何可化?若言是虛,虛何所化?」
 
二答。
 
﹝智者疏﹞答:「云云。」
 
﹝知禮記﹞云云者,義應例上。既非一異,亦非虛實,然雙非虛實,及非一異,須得其意。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理本無差,差約事用,三千理同故不異,迷悟事異故不一。悟故佛法為應,迷故心生是感,理本一故非實,事暫異故非虛。故不二門雲,幻機幻感,幻應幻赴,故地住前,異相仍存,真位分分,同佛體用,至於究竟,感應既亡,複何論於,一異虛實。
 
三以他下,明感應難思議二,初敘他問答二,初疑,凡聖隔異非感應。
 
﹝智者疏﹞以他問:「聖人是所感,凡夫是能感;聖人是能應,凡夫是所應;所感非是感,所應非是應,雲何言感應道交?」
 
﹝知禮記﹞克論感應,其體各別,雖互立能所,而凡聖定分,所感是聖必非能感,所應是凡定非能應,感應分隔,何名道交?
 
二答能所存沒,故道交。二初互論能所。
 
﹝智者疏﹞答:「所感實無感,從感名所感,言聖人是所感。所應實無應,從應名所應,言凡夫是所應。還是感所為應,能應能為感,所亦是應所為感,能感能為應,所既無感應之實,亦無感應之異。」
 
﹝知禮記﹞先立所感所應不實,何者所感非凡故不實,所應非聖故不實。次立能應能感不實,何者良以還將所感為能應。所感既不實,故能應不實。又將所應為能感,所應既不實,故能感不實。二既不實,二亦非異。
 
二不異下,各論存沒。
 
﹝智者疏﹞不異而異者,聖沒所感目為能應,凡沒所應自為能感,故言感應道交。
 
﹝知禮記﹞既無實無異,何名感應道交?故以互存互沒,而立不異而異。以由所感,而為能應。所應為能感,故感應不異。而今聖邊沒於所感,目為能應。凡邊沒于所應,目為能感。故成而異,就於而異,故有感應。就其不異,故得道交。斯是古師,情解感應,及道交義。
 
二私難下,章安破立二,初難他義不成二,初難立義不成二,初明存沒不成。
 
﹝智者疏﹞私難:此語若實,無感應之異,今聖沒能感,凡沒能應,何不聖沒能應?凡沒能感,若如此則無凡聖之殊,若不如此感應便異,何言不異?
 
﹝知禮記﹞雖以能所,互論存沒,究其體狀,只于聖邊沒其凡惑,複于凡邊沒于聖應。以其聖沒能應,不得凡沒能感,不得若爾,感應永殊,那言不異?
 
二又感下。
 
﹝智者疏﹞又感能,無感能之實,而名感能者,何不名應能?若應所無實,何不名感所?若爾則無凡聖感應,若不爾則是異,雲何不異?
 
﹝知禮記﹞明不異不成,大意同前。
 
二又難下,以四性結過。
 
﹝智者疏﹞又難:若以感能,為應所感,所為應能,此是自生義。若能應只是所應,能感只是所感,還是自生義。若應能生應所,感能生感所,能感生所,感所感生,能感能應生所,應所應所能應,皆是從他生。豈非他性義,若共生則二過,若離二,墮無因過。
 
﹝知禮記﹞感能應所自屬於機感,所應能自屬於應故,是自性。次之二句,雖涉感應,義不相由,還屬自性。次有四句,皆從彼生,故屬他性。第三不獨由自,不獨由他,須二合生,乃屬共性,若離自他,屬無因性。
 
二問若下,明今能妙契二,初離四句無感應以問。
 
﹝智者疏﹞問:「若爾則無感應?」
 
二答聖下,用四悉立因緣而答。
 
﹝智者疏﹞答:「聖人以平等無住法,不住感,以四悉檀隨機應爾。」
 
﹝知禮記﹞大聖圓證,三千理事同在一心,故心平等。一一皆了,即空假中,故心無住。聖既用此平等無住,為能應法,故不住著。所應機感,但隨十界。樂欲便宜,破惡入理,四機扣之,即以世界,為人,對治,第一義。四種之法,任運而應。此之感應,豈可以其,自他共離,而思議邪?又複眾生,於自生感應,有四益者。亦可說言,自感自應,若於三種,有四益者。亦可說言,由感生應,由應生感,共能生感,共能生應,離二有感,離二有應。皆可得說,既無四執,隨機說四。故諸經論,談於感應,不出此四也。
 
四問妄執下一,番約機簡二,初疑妄執之善非機。
 
﹝智者疏﹞問:「妄執之善能感不?」
 
二答妄執是惡能感。
 
﹝智者疏﹞答:「妄執是惡亦得感。」
 
五問妄執下,二番相對揀二,初示妙應隨情所為二,初問。
 
﹝智者疏﹞問:「妄執既非一,應亦為二。」
 
二答。
 
﹝智者疏﹞答:「應本無二,為緣何所不作。」
 
二問凡下示至聖拔邪歸正二,初問。
 
﹝智者疏﹞問:「凡名凡僻,善則招樂,惡則感苦,聖名為正。正則非善非惡,非苦非樂,善惡之僻,何能感非善非惡之正耶?」
 
二答。
 
﹝智者疏﹞答:「正聖慈悲,拔其善惡之僻,令入非善非惡之正,故有感應。」
 
四慈悲利物用二,初標。
 
﹝智者疏﹞第四慈悲利物為用者。
 
﹝知禮記﹞問:「感應慈悲為同為異?若其同者,那得分對宗用二章;若其異者,請陳其義。」答:「法相開合,制立多途。今文既以般若法身,合之為體,乃於解脫,分出宗用。雖是一德,而有二能。感應則通語關宜,慈悲則別明與拔。若論感應,不說慈悲,則似仁王降世,而無治理之功。今明感應,則收經義盡,故立為宗。」次示慈悲,則利物義足,故立為用。開一為二,其意略爾。
 
二二智下,釋二,初正論冥顯二,初略辯二,初對二智辯用二,初問。
 
﹝智者疏﹞「二智不當用耶?」
 
﹝知禮記﹞妙經之用,斷權疑,生實信,正當二智,那指慈悲。
 
二答。
 
﹝智者疏﹞答:「二智語通,今別附文,以盛明隱顯之益,故以此當用爾。」
 
﹝知禮記﹞二智之用,通互一部。具智慈悲,今品別用。
 
二他釋下,就二身明益二,初敘他局解。
 
﹝智者疏﹞他釋法身冥益為常,應身暫出還沒為無常。
 
﹝知禮記﹞二今明下,明今正義二,初法二,初明二身皆常間。
 
二初明二,身皆常。
 
﹝智者疏﹞今明法身常寂而恒照,此理宜然,應身處處利益,未常休廢,亦是常義。
 
﹝知禮記﹞法以寂照為常,應以不休為常。
 
二若言下,明二身皆間。
 
﹝智者疏﹞若言有應不應,以為無常者,法身亦有益無益。
 
二故知下,明二益無二別。
 
﹝智者疏﹞故知俱是常無常,俱有冥顯,如日月共照,一虧一盈,如來恒以常無常二法,熏修眾生,故言二鳥雙游,而呼為常無常爾。
 
二譬如下,喻。
 
﹝智者疏﹞譬如種植,或假外日風雨,內有土氣暖潤,而萬物得增,冥顯兩益,亦複如是。
 
二此中下,指廣。
 
﹝智者疏﹞此中應用王三昧十番,破二十五有,以辯慈悲益物之用,具在《大本》玄中。
 
﹝知禮記﹞《大本》明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顯真常我性,通有四意:一出諸有過患;二明本法功德;三結行成三昧;四慈悲破有。觀音自行,已破諸有惑業過患,功德三昧,皆已成就。正以慈悲,令他破有。故知今用,即第四意也。
 
二問觀下,兼辯本跡三,初明本跡難知二,初問。
 
﹝智者疏﹞問:「觀音利物,廣大如此,為已成佛,猶是菩薩?」
 
二答。
 
﹝智者疏﹞答:「本地難知,而經有兩說。
 
二如觀下,明因果異說二,初引二經猶在因。
 
﹝智者疏﹞「如《觀音授記經》,明觀音勢至,得如幻三昧,周旋往返,十方化物。昔于金光師子遊戲如來,國王名威德。化生二子,左名寶意,即是觀音。右名寶尚,即是勢至。往問佛,何供養勝?佛言當發菩提心。從如來初發菩提心,次阿彌陀佛後,當成正覺。觀音名普光功德山王,勢至名善住功德寶王。又《如來藏經》亦雲:『觀音文殊,皆未成佛。』
 
二若觀下,引一經已成果。
 
﹝智者疏﹞「若《觀音三昧經》雲:『先已成佛,號正法明如來,釋迦為彼佛,作苦行弟子。』」
 
三二文下,用悉檀和會二,初問。
 
﹝智者疏﹞「二文相乖,此言雲何?」
 
二乃是下釋。
 
﹝智者疏﹞乃是四悉檀化物,不可求其實也。
 
﹝知禮記﹞或說已成或說未成,蓋順機緣,令獲利益,勿求其實。
 
第五明教相二,初定文相二,初泛明部黨。
 
﹝智者疏﹞第五明教相者,夫觀音經部黨甚多,或《請觀世音》,《觀音受記》,《觀音三昧》,《觀音懺悔》,《大悲雄猛觀世音》,等不同。
 
二今所下,的示所傳二,初示妙經一品。
 
﹝智者疏﹞今所傳者,即是一千五百三十言,《法華》之一品。
 
二而別下,明別行之由。
 
﹝智者疏﹞而別傳者,乃是曇摩羅讖法師,亦號伊波勒菩薩,游化蔥嶺,來至河西。河西王沮渠蒙遜,歸命正法,兼有疾患,以告法師。師雲:「觀世音與此土有緣。」乃令誦念,患苦即除,因是別傳,一品流通部外也。
 
二此品下,明教相二,初同本經醍醐相二,初明品意。
 
﹝智者疏﹞此品是《法華》流通分,既通于開權顯實之教,令冥顯兩益,被於將來,以十法界身,圓應一切,使得解脫。
 
﹝知禮記﹞通于開權顯實者,且舉跡門,亦應更雲,開跡顯本,此乃以方便品。迄分別功德品,十九行偈,俱為正宗。以十九行偈後俱為流通,本跡二門也。
 
二圓人下,明教味。
 
﹝智者疏﹞圓人秉於圓法疏通,此圓教,故即是流通,圓教相也。五味為論,即是流通,醍醐味也。
 
﹝知禮記﹞圓法即本跡二門,所詮之法也。圓教即本跡二門,能詮之教也。
 
二問文下,核今品施開義三,初核成施權相二,初約方便乖圓問。
 
﹝智者疏﹞問:「文雲:『方便之力,種種不同。』說亦應異,何得是圓教相?」
 
二答就下,約為實施權答二,初約實人施權答。
 
﹝智者疏﹞答:「就能說之人,為圓弘圓教,遍逗法界之機,機雖不同,不可令能秉法人,隨機而偏例。如佛於一乘,分別說三,豈可令佛,便是聲聞緣覺耶?
 
﹝知禮記﹞圓聖偏說,為引漸機,豈佛說小,令佛是小,就能說人,判屬圓教。
 
二又付下,約權能通實答。
 
﹝智者疏﹞「又付屬雲:『若人深信解者,為說此經。若不信者,于餘深法中,示教利喜。』既奉佛旨,圓逗萬機,種種不同,只是流通圓教。」
 
﹝知禮記﹞深信解者,即囑累雲:「信如來智慧者,若不信者,即七方便人。」
 
二又問下,核成開權相二,初約機,同鹿苑難。
 
﹝智者疏﹞又問:「能說人,圓於教,亦圓行人機異,此人稟何教耶?若稟偏教,與鹿苑人同。若稟圓教,機亦應一。」
 
﹝知禮記﹞說人雖圓,稟人通小,且如鹿苑,佛豈不圓?只就稟人,判屬三藏,今豈不然?
 
二約部開權跡答。
 
﹝智者疏﹞答:「昔鹿苑佛未發本顯跡,不會三歸一,人法未圓,所稟方便不得稱圓。今經已開顯權實,雖是種種身,本跡不思議一,雖說種種法,為開圓道,於義無咎。」
 
﹝知禮記﹞阿含小部未開權跡,遂令教味隨機屬小。今經開顯即權是實,即跡是本。雖說小法為通圓經,豈同鹿苑邪?
 
三問上下,核成妙用相二,初約舍用相乖問。
 
﹝智者疏﹞問:「上文雲:正直舍方便,此中那言以方便?」
 
二約體用難思答。
 
﹝智者疏﹞答:「上正顯實,故言其舍。此《中論》用,故言示現,體用不思議一也。」
 
﹝知禮記﹞正宗廢權立實故言舍,流通為實施權故須用顯。實體後而論權用,斯是今經,秘妙方便。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