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11/30 04:28:52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行論講記》第五冊 第六品安忍 第八十九節課

第八十九節課

繼續宣講將阻礙讚譽視為有益

如我欲趣苦,然蒙佛加被,

閉門不放行,雲何反嗔彼?

自己受到讚歎利養時,如果有人站出來阻撓,大多數人就不能接受。但若詳細加以分析,毀壞我們的名聲應該是個好事,不應該痛苦。為什麼呢?因為貪執利養的話,來世定會墮入惡趣受無量痛苦,但是蒙受佛的慈悲加被,有人通過障礙利養的方式,把這條路已經阻塞了,前往惡趣的門也關閉了,我們感恩都來不及,怎麼反去嗔恨他呢?

大家應該清楚,佛的加持不可思議,能以各種顯現來度化眾生。《大寶積經》中說,佛陀可化現為大象、馬車等坐騎而隨緣利眾,同時也能以語言、色法等種種形象來利益有情。甚至當你寒冷時,感到陽光的溫暖,烈日炎炎時,習習涼風吹到身上,都是佛陀的悲憫與加被。

佛陀的加持不僅表現為增上順緣,往往還會表現為逆境違緣。麥彭仁波切說:有些事情顯現上為順緣,但實際上可能是違緣;有些表面上是違緣,實際上卻是順緣。比如有些人利養豐厚、名聲震耳,不是今天發財了,就是明天升官了,表面上看來非常風光,但他的修行和道心會一敗塗地。而有人遭受別人的譭謗後,原來的趾高氣揚,後來變成謹言慎行,從而使修行圓滿成功,所以違緣不一定是壞事。

世間上的很多人,沒有感受痛苦時,對佛生不起信心,對惡趣也生不起厭離心。包括有些出家人和居士,開始時並不是因為快樂而學佛,而是生活上遇到了不順,感情上受到挫折,內心受到了刺激,才藉此因緣步入佛門,最後認識了佛教的正理。所以,自己受到別人的譏毀,千萬不能生嗔心,這就是佛的加持。如果你工作生活非常順利,佛知道你的出離心永遠生不起來,惡趣之門永遠都是打開的,所以佛才顯現為怨敵的形象,以惡語中傷的方式來阻止你墮落,這有什麼不好呢?

龍猛菩薩說過:如果有人被蛇咬了,只要能保得住性命,割斷手指也可以。同樣,佛說若對眾生有利,不樂之事也應行持。因此,如果對眾生有利、對解脫有利,別人的挖苦誹謗、非理加害,自己理應心甘情願地忍受,此舉不但有巨大的功德和利益,而且沒有任何損害。否則若以怨報怨,縱然是佛陀也無法救護,漢地有一位禪師說:嗔恚嗔怒者,雖有佛力亦不可救也!所以別人加害你時,儘量不要以牙還牙,不然佛的加持雖不可思議,這種人也很難救護。

然而,懂得這些道理的人非常少,包括學佛多年、出家多年的很多人,遇到一些小小的衝突,也一直是怨天尤人,怪這個、怪那個,根本不想是自己業力現前,也不想乘機修安忍,更不想別人損害有多珍貴,平時的修行完全是一種口頭禪。真正的修行人,應該將這些道理融入內心,然後於生活中再再串習,這樣即使遇到惡語誹謗,也可以馬上轉為道用。但我們是不是這樣呢?大家也應該反觀自己。

癸二(破嗔於福德作障者)分三:一、嗔恨是福德之障;二、作害是順緣;三、故當消除嗔恨而恭敬。

子一、嗔恨是福德之障:(嗔恨別人,實際上是給自己的福德造障礙。)

謂敵能障福,嗔敵亦非當,

難行莫勝忍,雲何不忍耶?

如果說:敵人經常譭謗我、破壞我的名聲,會成為我積累福德的障礙。沒有敵人的譭謗時,人們對我的看法很不錯,而一旦我受到譭謗,從此就沒有人供養我了。本來我想積累很多錢財上供下施,行持各種善法,現在卻被他的惡言破壞了,所以我忍無可忍。

這種想法也是錯的。作者說嗔敵亦非當,不管什麼樣的人,只要是眾生,對他生嗔就不應理。雖然別人的誹謗,對你的福德可能暫時有損,但從功德上來講,前面也分析過,所有的苦行中,安忍是最難行的,也是功德最大的。既然功德最大,忍受敵人的誹謗,不但於福德無損,且功德會像上弦月一樣越來越增上,你憑什麼不忍呢?

有些人說:本來我在順利地聞思修行,衣食無缺,福德也比較大。但他的造謠破壞了條件,給我的聞思修行添了很多麻煩和障礙,所以我接受不了。昨天也有位道友說:現在是考試期間,我每天都在認真地復習,可是旁邊有個人天天找我麻煩,一會兒說我偷東西了,一會兒無緣無故敲我的門。所以,我聞思修行的功德始終無法增上。我當時就勸她:這不是一個機會嗎?你還是應該修安忍,自己沒偷東西的話,她說一百遍也沒有用。再加上對方的精神是不是有點問題,如果是的話,那什麼話都會說的,你忍了最好。後來她也想通了,連聲說對對對就回去了。

任何一個修行人,在寂靜的環境中修行,或者精進地行持善法,出現違緣是必然的。世間上很多愚昧眾生不明正理,經常到寺院中摧毀三寶的所依。從佛教歷史上看,印度、藏地、漢地的佛教,都遭受過不同程度的破壞,作為一個佛教徒,此時應當如何對待呢?正如前面所講,三寶是無為法,不會受到任何損害,為保護佛法而拿著武器跟敵人作戰,這是絕對不允許的!佛陀在《阿難七夢經》中早已授記,當時阿難夢到一群野豬闖進檀香林,將檀香林肆意踐踏、毀壞無餘。佛陀釋夢時說,這預示著將來在末法時代,有相當一部分白衣在家人,到寺院裏毀壞經函、佛像、僧人等。但佛陀當時並沒有授意,我們為了保護佛教,應以嗔恨心去殺掉這些野豬,樹立法幢。佛一貫以沙門四法來要求弟子,以慈悲心來對待所有的眾生。

這不僅是大乘的宗旨,小乘佛教也如此奉持。《別解脫經》中可以體現出,小乘的主要原則就是不害眾生。大乘佛教在不害眾生的基礎上,還加上了利益眾生。而密宗無上乘,則是大利益眾生,從下往上依次遞進。所以只要是一個佛教徒,無論遇到任何違緣,都應儘量地對治煩惱,修持安忍波羅蜜多。

要知道,安忍的功德,遠遠超過佈施和持戒,有了安忍的話,一切事情都會圓滿成功。世間上也有一個故事:山東人張公,發願畢生做一百件安忍之事,已經圓滿九十九件時,正好他的孫子娶媳婦,當天來了一位道士,非要和新娘子過第一晚,問張公同不同意。張公頗感為難,但為了圓滿自己的百忍大願,勸孫子同意了道士的無理要求。當天晚上,新娘子坐在床上,道士在地上一直跳,邊跳邊叫:看得破,跳得過!跳到天亮,就倒在地上死了。大家過去一看,哪里是道士,分明是一個黃金鑄成的金人。從此以後,張家非常富貴,並將廳堂改名為百忍堂。據說,現在山東仍有百忍堂的存在。所以,用寬容的心胸來對待一切,這一點很重要!

若我因己過,不堪忍敵害,

豈非徒自障,習忍福德因?

假設我們因自己的過失,不能堪忍敵人的危害,這難道不是自己障礙了福德之因——安忍嗎?

剛才有人說敵人誹謗會障礙福德的積累,故應生嗔。現在深入觀察,這種說法純屬顛倒,敵人的危害不僅不會障礙福德,反而是積集福德之因。倘若自己無法忍受誹謗,對敵人生起嗔恨心,這才是障礙了福德的積累。

大家在修學的過程中,應常觀察自己的相續,當受到別人的非理要求或聽到不恭敬的話語時,儘量憶念現在學的這些教言。《供燈經》中講了四種不可思議,其中之一就是眾生的業力和根基不可思議。當你遇到各種各樣的人時,有些人跟你前世有仇,有些人跟你今生有怨,這樣之後,不管你到陌生的地方,還是熟悉的地方,害你的現象隨時都可能出現,如果你即生中並沒有害過他,很可能是前世的因緣,故不能對他生嗔恨心。

然而,有些人即生中害了別人,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情,卻不知道自己的過失。平時兩個人吵架,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有理,一直都是互不相讓,覺得我百分之百是對的,就是他在天天害我,完全都是他的錯。所以兩個人發生矛盾時,最關鍵的是什麼?首先要看自己是不是十全十美。你對別人起煩惱、生嗔心,肯定是你不對,這個暫且不提,你們兩個之間的矛盾,難道你一點責任都沒有嗎?不說前世,即生中你就一清如洗嗎?很多方面若詳細分析,自己應該心知肚明。

阿底峽尊者曾說:別人加害你的時候,你不要生氣,你如果生氣,那怎麼能得到修安忍的機會呢?以怒制怒,對自他都會大大不利,就算從世間道德上來講,人的寬容心也非常珍貴。《史記》中舜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典範。

說到司馬遷的《史記》,裏面很多內容雖然跟佛教無關,但我們可以借鑒效仿。在撰著《史記》的過程中,司馬遷也是忍受奇恥大辱,方令這部巨著流芳百世,將古代帝王將相的真實生活告訴後人。其中堯舜禹的一些故事,發生在人類的原始社會。(以前我們歷史課上也學過,人類最初是原始社會,接著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還有什麼共產主義社會。到了共產主義社會時,人們都是按需分配,需要什麼就拿什麼,像三十三天一樣非常快樂,開玩笑!)原始社會時期是禪讓王位,不像現在有些人一樣,不管子孫好不好,什麼權力都傳給他。當時舜非常有德行,儘管堯帝也有一些兒子,但都不太爭氣,故後來讓位於舜。

關於舜的故事,《史記》中記載,舜的父親是個瞎子,生母去世後,父親又娶了一個妻子,並生了一個兒子。父親喜歡後妻的兒子,總想殺死舜,遇到小過失就要嚴厲懲罰他。但舜卻孝敬父母、友愛弟弟,從來沒有鬆懈怠慢。舜非常聰明,他們想殺舜的時候,卻找不到他,但有事情需要他的時候,他又總在旁邊恭候著。

有一次,舜爬到糧倉頂上去塗泥巴,父親就在下面放火焚燒糧倉,但舜借助兩個斗笠保護自己,像長了翅膀一樣,從糧倉上跳下來逃走了。後來,父親又讓舜去挖井,舜事先在井壁上鑿出一條通往別處的暗道。挖井挖到深處時,父親和弟弟一起往井裏倒土,想活埋舜,但舜又從暗道逃開了。他們本以為舜必死無疑,但後來看到舜還活著時,就假惺惺地說: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們特別想你啊……”他們經常想方設法害舜,但舜不計前嫌,還像以前一樣侍奉父親、友愛弟弟。後來他的美名遠揚,堯帝知道後,把兩個女兒嫁給他,並讓位於他,天下人都歸服於舜。舜後來傳位給禹也是這樣。

舜的有些行為,恐怕我們佛教徒也不一定能做到:父母、弟弟天天害你,並懷有殺你的動機,不僅僅是一個動機,甚至行為上也做了出來,但你還一如既往地對他們好。學了這麼多年的大乘佛法,我們一旦遇到這種情況,自己能不能忍下來?如果不能,那所謂的安忍完全是口頭上的。古代的這些帝王,並沒有受過佛法教育,他們尚且能如此安忍、如此厚道,我們相形之下,確實應當覺得汗顏。

有些道友經常抱怨:這個人每天都不讓我看書,在旁邊一直嘰嘰喳喳地叫。我本來在坐禪,但是他總障礙我。周圍稍微有點嘈雜聲,他就特別恨。其實,旁邊有些性格不好的人,這是非常好的事情,但很多人都不明白這個道理。有人把灰倒在自己院子裏,你就開始吵起來:我這麼好的修行環境,你竟然給我造違緣,以後肯定會下墮地獄的!……”

子二、作害是順緣:

無害忍不生,怨敵生忍福,

既為修福因,雲何謂障福?

沒有危害的話,安忍根本生不起來,依靠怨敵的危害之因,才能生出安忍波羅蜜多的福德之果。既然如此,怎麼能說怨敵障礙你修集福德呢?

有些人的說話前後矛盾:我本來正在修安忍,但他一直給我製造障礙,總讓我生嗔恨心!他不知道安忍到底是怎麼修的,認為安忍好像要在沒有人的環境中,自己一個人靜靜地修。實際上,修安忍必須依靠眾生,沒有眾生的損害,對誰生起安忍之心?所以如果有人傷害你,這是修安忍最好的機會,千萬不能生嗔恨心。

現在有些修行不好的人,往往都是這樣。尤其在城市裏面,有些出家人對佛法不太懂,互相生嗔罵人,還認為是理所當然。我們現在學習佛法以後,應該明白什麼叫安忍。所謂的安忍,就是對於別人的危害,自己能夠忍得下來。你周圍若有些性格不好、經常害你的人,自己應當好好利用,這是修行的一種順緣。

下面用比喻來進一步說明:

應時來乞者,非行佈施障,

授戒阿闍黎,亦非障出家。

譬如你有了財富,想將這些佈施給可憐眾生,若沒有乞丐,你的佈施善行也不可能成功。因此,佈施的人不應對乞丐懷恨在心。不過,現在也有人假裝乞丐騙錢,這種現象比較多,無論在網上還是私下裏,有人經常問我該怎麼取捨。這個要靠你自己的智慧,尤其是用他心通來看他是不是真的可憐。但有些人不愛佈施,經常找藉口說:他不是真的乞丐,不要給他。其實是自己捨不得錢。不管怎麼樣,乞丐是佈施的因,而絕不是佈施的障礙。同樣的道理,受戒必須有傳戒的阿闍黎、羯摩師、親教師,沒有這些的話,你也得不到別解脫戒體,所以,他們是持戒的順緣,而不是違緣。

既然你佈施的因是乞丐,持戒的因是這些阿闍黎,那麼安忍的因就是這些壞人。假如全世界的人都很好,那誰也無法修成安忍。所以在一個部門或團體中,求之不得的是什麼?就是性格不好的壞人。有了一個壞人的話,凡是與他有關係的人,都能修成安忍波羅蜜多,每天的功德在不斷增長。倘若人人都是脾氣好,人格好,長得也好,互相都是非常可愛,其他的功德也許會產生,但安忍的功德,是根本不能出現的。

有些人特別渴望家庭幸福,從來也不吵架。但有時候看來,這也不一定好,裏面若有一點爭吵鬥嘴,修安忍的機會就出來了。如果一家人快快樂樂,一輩子也沒有紅過臉,那說明他們從來沒有依靠對方修安忍,這樣不是有點可惜嗎?

子三(故當消除嗔恨而恭敬)分三:一、以眾生自之功德當恭敬;二、信仰佛陀故當恭敬;三、觀察果當恭敬。

醜一(以眾生自之功德當恭敬)分二:一、是成就我菩提之助緣故當恭敬;二、建立眾生與佛相同。

寅一(是成就我菩提之助緣故當恭敬)分二:一、恭敬之因成立;二、斷除於彼迷惑。

卯一、恭敬之因成立:

世間乞者眾,忍緣敵害稀,

若不外植怨,必無為害者。

世間上的乞丐與怨敵同是福德之因,但比較而言,乞丐多不可數,作害者卻少得可憐,這其中的原因是:菩薩不曾與外人結怨,所以很少有人主動去傷害他。

一般來講,不管到哪個國家、哪個地區,貧窮可憐的人隨處可見。(此時有人在旁邊發電,一會兒機聲轟隆隆,一會兒砰砰在敲東西。師笑曰:是不是讓我們修安忍?不用等下課後再修,現在邊講邊實修。)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國家,像日本、美國、新加坡等,那裏也有不少乞丐,無論你到何處去,有多少錢財也能在很快時間內佈施光。而修安忍的怨害對境,並沒有這麼多。

有些人可能說:我的周圍全是壞人,天天都是對我加害,所以修安忍的對境也很多。當然,對個別人來講,因緣的確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真正發了大乘菩提心的人,危害自己的人寥寥無幾。為什麼呢?因為菩薩生生世世不害眾生,所以別人去害他也很困難。他要是得到一個修安忍的對境,就像獲得如意寶一樣歡喜不已。尤其是真正發了菩提心的人,整天都找不到作害者,偶爾遇到一兩個,他便高興萬分,很願意接受。以前阿底峽尊者到西藏時,特意隨身帶著薩和桑嘎作侍者,薩和桑嘎脾氣很暴躁,人也非常傲慢,弟子請求尊者換下此人,尊者則說:不可!此人是我修忍辱的善知識。

有些道友共住在一起,有些人整天特別煩,覺得別人總打擾他;但有些人覺得這很好,某某道友的脾氣不好,自己修安忍的機會比較多。當然,說這種話的人,有些可能是開玩笑,有些卻是發自肺腑。

總之,佈施對境易覓,安忍對境難找,一旦遇上了,千萬不要失去機會,一定要把它用上。無論別人對你怎麼樣,哪怕拿刀子來殺你,你也一邊磕頭一邊合掌:謝謝你,你來成就我修忍辱!這樣的話,安忍的功德定會不斷增上。(眾笑)這並不是開玩笑,你們真能做到的話,這種功德不可思議。因此,大家應學會將各種違緣轉為道用,令一切皆成為菩提之因,這對自他的利益都會非常大!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