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02/12 06:50:46
宗喀巴大師
尊貴達賴喇嘛尊者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第廣論 第三部分 共下士道 深信業果 

 《菩提道次第廣論》十八天教授

宗喀巴大師著 達賴喇嘛尊者授

深信業果

第二、引發一切善樂根本深忍信中分三:一、思總業果,二、思別業果,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初中分二:一、正明思總之理,二、分別思惟。今初

 

總理有四:業決定理者、業增長廣大者、所未造業不會遇者、已造之業不失壞者。

 

初中有四,業決定理者,謂諸異生及諸聖者,隨有適悅行相樂受,下至生於有情地獄,由起涼風,所發樂受,一切皆是從先造集善業所起。從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羅漢相續之苦,一切皆是,從先造集不善而起。從諸善業發生諸苦,無有是處。《寶鬘論》雲:「諸苦從不善,如是諸惡趣,從善諸善趣,一切生安樂。」故諸苦樂非無因生,亦非自性,自在天等不順因生,是為從總善不善業生總苦樂。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若於業果,或決定相,或無欺罔,獲定解者,是為一切內佛弟子所有正見,贊為一切白法根本。

 

先講初,業決定理者,就是善業所感的絕對是好的果,惡業所感的絕對是壞的果,雜染業所感的絕對是雜染果。下至地獄的眾生投生於地獄,是由於壞果,可是在地獄的時候,偶爾還是會吹起涼風,獲得一點點的快樂感受,這也是由之前的善業所引發的。同樣,雖然已證得羅漢的果位,可是業和煩惱所帶來的苦肉之軀還沒有完全捨棄,羅漢仍有身體上的痛苦,這個痛苦也是由之前的惡業所引發的。業的法性軌則非常清楚,善業感得善果,惡業感得惡果,這是決定的,沒有任何的偏差。我們可能會認為,有些人做了很多的壞事,他怎麼還這麼順利?有些人行了好多的佈施,最後卻為什麼這麼貧窮?當看到這些現實狀況的時候,可能會覺得因果並非決定,那是因為對業果沒有看得很透徹,才會產生這樣的疑惑。因為因果不是只局限在這一世,而是有前世後世的。雖然有人這一世再怎麼奸佞做壞事,看起來他還是很順利,可是他已造下了惡業,如果不懺悔的話,絕對會有感果的一天。他這一世無論是事業還是家庭等很順利,這種善果,絕對是由前世善因所感來的,這是絲毫不爽,不會有任何偏差的。

 

一切有形色的外物,都是由因緣而產生,絕非無因而有,而且要等同性質的因來產生,就是說主因一定是同類因,緣則不一定是相同性質的。無形的一切,也是如此。我們現在的快樂和痛苦,絕對不是無因而生,或是由造物主所創造,而是由它自己的一個相同性質的主因而形成的,痛苦絕對是由惡因而生,快樂絕對是由善因而生,這是決定的。因為產生快樂的樂因,也叫善因,因為它將帶來的果實是正面的。苦因,因為它帶來的果實是痛苦的,所以也叫惡因。由善因感得善果,由惡因感得惡果,這種因緣或者業果法則是決定的。能夠瞭解業果的智慧,確實是一切白法的根本。

 

沒有人想要痛苦,既然想要快樂,我們就要正確地去累積快樂的因緣,以及捨棄痛苦的因緣。為什麼說到“正確”呢?因為很多人誤以為,傷害別人會贏得自己的利益。錯了,傷害別人是苦的因緣。所以我們要搞清楚,什麼是真正的善因和真正的惡因,善惡之因不是看行為,最主要是看意樂。意樂善良,想要給他人而不是給自己帶來正面的幫助,由此感得的果實就是正面的,會直接給自己帶來利益。如果意樂上想要傷害別人,由此所感得的果實就是損害自己。在意樂善良、正面的情況下,雖然行為是喝斥別人,並非悅意,但因為他的動機是善的,所以他當時所累積的業是善業,所感得的果實就是正面的。相反,如果意樂是惡的,是想要欺騙他人的,雖然嘴巴上講得是甜言蜜語,看上去是一種悅意的行為和語言,可是因動機與實際效果是損害了別人,所造的就是惡業,會感得惡果。所以宗喀巴大師說:“心善,道地則善;心惡,道地則惡。”總而言之,因為在法性的軌則上,善因必感善果,惡因必感惡果。所以我們要儘量幫助他人,儘量避免不要去傷害別人。

 

業來自於身、語、意三者,其中最主要是由意來決定善惡。身體做的動作、語言所說以及意念,都具有影響後者的能力,所以有形無形的每一個業都是因,將來都會感果。可是在因果的變化當中,因為一切都是因緣法,所以現在所造的善業,會因嗔心或者後悔等而去影響它生果的能力,使善業不能感果;同樣的,我們現在做了非常不好的損害他人的惡因,如果透過四力懺悔,就像是把種子放在火裡面燒烤,種子原本能生苗芽的能力就受到了破壞,產生惡果的能力會大大地減少或完全沒有,主要是看懺悔力的力量大小。如果我們沒有去懺悔之前所造的惡業,惡業是絕對具有生果的能力的。我們每天的起心動念有多少?一天所造的無論是身體上、語言上、意樂上的業有多少?如果大部分的業,是由欲界貪嗔煩惱所產生的話,那通通都是惡業啊,可見我們所累積的惡業和善業比較起來,確實是惡業的勢力大啊,非常非常地強大,所以要好好懺悔惡業,同時也不能小看小小的善業,因為業會增長廣大。

 

 

 

業增長廣大者,謂雖從其微少善業,亦能感發極大樂果,雖從微少諸不善業,亦能感發極大苦果,故如內身因果增長,諸外因果無能等者,此亦如《集法句》雲:「雖造微少惡,他世大怖畏,當作大苦惱,猶如入腹毒。雖造微少福,他世引大樂,亦作諸大義,如諸谷豐熟。」從輕微業起廣大果,此複當由說宿因緣發定解者,如《阿笈摩》說:牧人喜歡及彼手杖,所穿田蛙,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五百餓鬼,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緣。並《賢愚經》說:金天金寶牛護因緣,當從《阿笈摩》及《賢愚經》、《百業經》等,求發定解。

 

第二,業會增長廣大。如果我們想知道業會增長廣大的更詳細的內涵,可以去參考《賢愚經》、《百業經》等。雖然現在所造的善業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或者現在所做惡業只是個小事情,但我們不要小看這種小惡業、小善業,如同小小的種子,將來會長出一棵非常雄偉的樹幹般,小小的惡業和善業,將來也會引發極大的痛苦和快樂。所以,再小的善業我們都要去累積,再小的痛苦我們都要去防護,因為業會增長廣大。如果我們今天做事,無論是前行的動機還是正行的動機或是在結行的時候通過回向的方式,能夠發起菩提心的話,這就能夠讓我們的小小行為,福報成為無量,這是絕對的,能夠讓業增長廣大。還有一種就是隨喜,隨喜可以讓我們所造的業成倍地增上,無論是善業、惡業,這一點我們要特別去注意。

 

複次屍羅軌則淨命正見四中,後未虧損,前三未能圓滿清淨,少虧損者,說生龍中。《海龍王請問經》雲:「世尊!我于劫初,住大海內,時有拘留孫如來出現世間,爾時大海之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減少,我亦減少眷屬。世尊現大海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如是無有限量,不能得知數量邊際。世尊!有何因緣而乃如此?世尊告曰:龍王!若於善說法毗奈耶而出家已,未能清淨圓滿屍羅,虧損軌則,虧損淨命,虧損屍羅,未能圓滿,然見正直,此等不生有情地獄,死沒已後,當生龍中。」此複說于拘留孫大師教法之中,在家出家有九十八俱胝;金仙大師教法之中,有六十四俱胝;迦葉大師教法之中,有八十俱胝;吾等大師教法之中,有九十九俱胝;由其虧損軌則淨命,屍羅增上,于龍趣中已生當生。吾等大師,般涅槃後,諸行惡行,毀犯屍羅,四眾弟子,亦生龍中。然亦宣說,彼等加行,雖不清淨,由於聖教尚未退失,深忍意樂,增上力故,從龍死歿,當生人天。除諸趣入於大乘者,一切悉當於此賢劫諸佛教中,而般涅槃。是故微細黑白諸業,如影隨形,皆能發生廣大苦樂。當生堅固決定解已,雖微善業,應勵力修,微少惡罪,應勵力斷。如《集法句》雲:「如鳥在虛空,其影隨俱行,作妙行惡行,隨彼眾生轉。如諸少路糧,入路苦惱行,如是無善業,有情往惡趣,如多有路糧,入路安樂行,如是作善業,有情往善趣。」又雲:「雖有極少惡,勿輕念無損,如集諸水滴,漸當滿大器。」又雲:「莫思作輕惡,不隨自後來,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器,如是集少惡,愚夫當極滿,莫思作少善,不隨自後來。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瓶,由略集諸善,堅勇極充滿。」《本生論》亦雲:「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若未修施屍羅等,隨具種色少壯德,極大勢力多富財,後世悉不獲安樂。種等雖卑不著惡,具足施戒等功德,如夏江河能滿海,後世安樂定增廣。應善定解善非善,諸業他世生苦樂,斷惡勵力修善業,無信豈能如欲行?」

 

因性罪清淨的緣故而說屍羅;遮罪清淨而說軌則;遠離邪命故稱淨命;遠離邪見故說正見。這四者中,如果前三者並非圓滿,有少數的虧損,但是因為正見把持得住,沒有邪見的污染,會墮落惡趣投生龍中。所以不小心的話,我們就會投生到龍趣裡面了。“九十八俱胝”即九億八千萬,“六十四俱胝”即六億四千萬,“九十九俱胝”就是九億九千萬。

 

最後的這一句“無信豈能如欲行”,如果是以藏文直譯過來,是說如果你不相信業果,你就隨心所欲去做吧,你想要怎麼樣都隨你的便。這一句,說得非常強而有力。業果,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軌則。這世界上,為了社會的安寧,我們制定了這麼多的法律,但是只要意樂沒有去調整,無論怎麼說教不應該這樣那樣,永遠還是會有漏洞。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怎麼樣去做防護,有各種各樣的防盜工具,還是沒有用,盜賊總有另外一套破解的方法。最主要是要在意樂上制止惡念,才能真正制止惡行,這就需要對業果有所認知。思惟業果,深信業果,我們自然而然就會往內心去觀察,我應有什麼樣的念頭,不應該有什麼樣的念頭。業果規律,才是世界上最嚴謹、最不會有漏洞的法律。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謂若未集能感苦樂正因之業,則定不受業苦樂果,諸能受用大師所集,無數資糧所有妙果,雖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須集其一分。

 

第三,未造的業是不會感果的。今天感果,是以前造的業,如果以前未造此業,是絕對不可能感果的。導師釋迦牟尼佛由無量資糧而證得了無數妙果,就像能長一棵樹的種子是一顆,種子種下去就會長出樹幹、樹枝、樹葉等,如果沒有下種子,樹幹、樹枝、樹葉等都不可能會有。沒有種因,就是所謂“未造業不會遇者”,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這個樹種的話,這棵樹的樹幹、樹枝、樹葉等都是不會有的。可是我們並不需要把樹幹、樹枝、樹葉等每一個因緣,都當成是獨立的因,一一去下種。只要把握了主因,好好地去栽培,就會枝繁葉茂,果實累累。所以我們要懂枝幹、葉果等之間的關係,最主要是要把主因很好地把握住,主因的順緣具足,一定會感得果實。佛陀身語意的無邊功德,以及無邊事業功德,最主要的主因是菩提心和空正見,所以一定要把握住菩提心和空正見這兩個主因,縱使要花無數劫去累積資糧,去滋潤它、增長它、成辦它,我們也應該要去做。只要這二主因把握住,就能夠生起所有的妙果莊嚴。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謂諸已作善不善業,定能出生愛非愛果,如《超勝贊》雲:「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捨,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三摩地王經》亦雲:「此複作已非不觸,余所作者亦無受。」《毗奈耶阿笈摩》亦雲:「假使經百劫,諸業無失亡,若得緣會時,有情自受果。」

 

第四,已造之業不失壞。如果已造的業,沒有因緣來改變它或者是消滅它,那這個影響後者的能力是一直會存在著的,就是說它絕對會生果,只是遲早的問題。但如果是善業,遭到了嗔心或是後悔的破壞,那就不會感果;同樣,如果是對惡業發起懺悔,或是發起菩提心,或是誠心皈依三寶等,具足因緣去破壞它,就不會感果。否則的話,是絕對會感果的。

 

 

 

第二、分別思惟分二: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二、抉擇業果。今初

 

  如是了知苦樂因果,各各決定及業增大,未作不會,作已無失。彼當先於何等業果所有道理發起定解而取捨耶?總能轉趣妙行惡行三門決定,三門一切善不善行,雖是業道不能盡攝,然諸粗顯,善不善法罪惡根本諸極大者,世尊攝其扼要而說十黑業道,若斷此等,則諸極大義利扼要亦攝為十,見此故說十白業道。《俱舍論》雲:「攝其中粗顯,善不善如應,說為十業道。」《分辨阿笈摩》亦雲:「應護諸言善護意,身不應作諸不善,如是善淨三業道,當得大仙所說道。」由善了知十黑業道及諸果已,於其等起亦當防護,使其三門全無彼雜。習近十種善業道者,即是成辦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種義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眾多門中數數稱讚。《海龍王請問經》雲:「諸善法者,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為根本依處?謂十善業。」又雲:「龍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國土王宮,一切草木,藥物樹林,一切事業邊際,一切種子集聚,生一切穀,若耕若耘及諸大種,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處所。龍王!如是此諸十善業道,是生人天,得學無學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諸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處。」是故《十地經》中,稱讚遠離十不善戒所有義理,《入中論》中亦總攝雲:「若諸異生諸語生,若諸自力證菩提,及諸勝子決定勝,增上生因戒非餘。」

  如是不能于一屍羅,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反自說雲:我是大乘者,極應呵責。《地藏經》雲:「由如是等十善業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來,下至不護一善業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無上正等菩提。此數取趣至極詭詐,說大妄語,是於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間,說斷滅語,此由愚蒙,而至命終,顛倒墮落。」顛倒墮落者,於一切中,應知即是惡趣異名。

當我們知道了業果決定、業會增長以及不作不受、作已不失之後,我們要如何去修習業果呢?行十善道。所有的業都是由身語意三門去做的,三門種種粗細的業可分善、惡、無記三種的狀態,很細微的善惡業沒有辦法做圓滿的講說,但世尊把所有的善惡業大致歸納成十種,說了十惡業和十善業,這是非常重要的內容。我們瞭解了業果之後,就應該要去行十善業及斷十惡業。斷十惡業,其實是一種戒。如果我們承諾,為了斷除十惡業,我要遵守十善業道的話,我們就能生起斷除十惡業的戒體。

 

抉擇業果分三:一、顯示黑業果,二、白業果,三、業餘差別。初中分三:一、正顯示黑業道,二、輕重差別,三、此等之果。今初

 

  雲何殺生?《攝分》於此說為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相,然將中三攝入意樂,更加加行攝為四相,謂事、意樂、加行、究竟,易於解釋,意趣無違。其中殺生事者,謂具命有情,此複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瑜伽師地論》於此意趣,說他有情,意樂分三,想有四種。謂如於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於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錯想,二四錯誤。此中等起若有差別,譬如念雲,唯殺天授,若起加行誤殺祠授,無根本罪,故於此中須無錯想。若其等起於總事轉,念加行時,任有誰來悉當殺害,是則不須無錯誤想。如是道理,餘九中,如其所應,皆當了知。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殺害,加行中能加行者,謂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誰作,等無差別。加行體者,謂用器杖,或用諸毒,或用明咒,隨以一種起加行等。究竟者,謂即由其加行因緣,彼爾時死,或余時死。此複如《俱舍》雲:「前等死無本,已生餘身故。」此中亦爾。

這裡說十種的惡業,因為去防護並且斷除十惡業的戒體,我們稱為十善業道,所以首先要瞭解十惡業的的內涵。十惡業裡面,身的惡業有三,語的惡業有四、意的惡業有三。

 

先說第一惡業,什麼叫做殺生?圓滿殺業,《攝分》裡面說具足五相:事、想、欲樂、煩惱、究竟。如果我們將中間的想、欲樂、煩惱三個歸類為意樂,再加上一個加行,變成了四相:事、意樂、加行、究竟,也就是說圓滿殺業需要四個條件,這會更容易解釋。

 

事,就是物件。物件是具有生命的有情。但是如果自殺的話,它沒有辦法究竟,所以非是圓滿殺業。所謂究竟,是說自己還沒有死之前,所殺的有情先死。但自殺的時候,所殺的是跟自己一起死亡的,所以究竟是沒有辦法成辦的。所以在《瑜伽師地論》裡面就多加了一個字,是“他有情”,指不屬於自己的有情。

 

意樂可以分三,也就是想、欲和煩惱。欲,就是動機。所以意樂部分就是想、煩惱以及動機。想有四種:於有情事作有情想,就是說是有生命的,我們知道他是有生命的;於有情事作非情想,是說實際上是有生命的,但是我們以為他已經死了;於非有情作非情想,對沒有生命的我們認為它他沒有生命,就是已經死掉了;於非有情作有情想,其實他已經死掉了,但是我們認為他還沒有死。四種想中,第一和第三種想是正確的想,沒有想錯;第二和第四想是錯誤想。如果要圓滿殺業,意樂中的想必須要正確。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要殺的這個人是天授,但是卻把祠授誤殺了,這就沒有辦法圓滿殺業,所以沒有犯根本罪。如果是另一種情況,心想今天我無論見到誰都殺,這叫做總事轉,那麼無論殺了誰就不存在錯誤想了。其他九業也如此,好比要去盜竊,如果是想:我要偷黃金。結果偷錯了,把銅當作了黃金偷來,那就不會圓滿偷盜業。可是如果他想:我今天去那個地方,見到什麼東西都要偷。那麼,無論是偷了黃金還是偷了銅,就都圓滿了偷竊業。

 

在意樂上,還必須要與煩惱相應,無論是貪還是嗔、癡。如果在意樂上沒有煩惱,這種殺業就不能圓滿。還有,促成殺生意樂的動機必須要有。比如我不喜歡天授,想要害天授,但是我沒有真的想要殺天授,於是我給他下了泄肚子的藥。雖然物件是天授;想也沒有錯;是隨煩惱三毒,因為我以嗔心想要害他嘛;可是卻缺少了殺害天授的動機,我只是想要害他,並沒有想要殺他,只是想讓他泄肚子吃吃苦而已;加行上,是自己去下了這個泄藥;究竟他也確實是死了。可是因為我的動機上沒有想要殺害他的緣故,所以不會圓滿殺業。雖然天授真的因泄藥過量死掉了,事具足;想具足,煩惱具足;加行具足;究竟也具足;可是總體上,動機不具足,所以不會圓滿殺業。“等起者,謂樂殺害”,不是說很喜歡殺生,“樂”字是想要殺而不是歡喜殺的意思,藏文直譯過來就是想要殺的意思。

 

加行,無論是自己做還是叫他人做,都是一樣的,都會圓滿殺業。加行的方式,無論用任何的工具像是下蠱、詛咒等,都是加行。

 

究竟,就是被殺的物件死了。但如果在殺生的物件死之前,自己已經先死了,那就不會圓滿殺業,這是“前”的意思;“等”的意思是說,殺的物件和自己一起死亡,這也不會圓滿殺業。“前等死無本”,“無本”就是不會破根本罪的意思,因為殺生的人都已經轉世了。

 

不與取。事者,謂隨一種他所攝物。意樂分三,想與煩惱俱如前說。等起者,謂雖未許,令離彼欲。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體者,謂若力劫若暗竊盜,任何悉同,此複若於債及寄存,以諸矯詐欺惑方便,不與而取,或為自義,或為他義,或為令他耗損等故,所作悉同成不與取。究竟者,《攝分》中說:「移離本處。」於此義中,雖多異說,然從物處,移于餘處,唯是一例,猶如田等無處可移,然亦皆須安立究竟,是故應以發起得心,此複若是教劫教盜,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殺他人,自雖不知,然他何時死,其教殺者,即生本罪。

第二惡業偷盜,也叫做不與取。不經他人同意,把他人的東西占為己有,這叫不與取,也就是偷盜。圓滿偷盜惡業,也與圓滿殺生一樣,需有具備四個條件,即要具:事、意樂、加行、究竟四相。

 

偷盜的物件,必須是他人所屬之物。

 

意樂分三:想、煩惱、動機。煩惱又有貪嗔癡三者,三毒隨一,由貪心而去偷盜,這大家都知道;為了報復而去偷盜,是嗔心所使;認為一切東西都是大自在天王所創造出來的,別人的東西也是自己的東西,自己的東西也是別人的東西,以這種心去偷盜是愚癡所致。“等起者謂雖未許令離彼欲”,就是說沒有經過他人的允許,想要使他的東西離開他,這種是偷盜的動機。

 

“能加行者”,就是自己做或是派遣別人去做。“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派別人偷和自己偷都是一樣的,都可以圓滿偷盜。“加行體者”,就是加行的方法。無論是自己搶過來還是悄悄偷竊來,無論是用欺詐還是未經他人允許下的其他理由得來,都是偷盜。

 

“究竟者,《攝分》中說:‘移離本處’”。也就是說,這個東西只要離開它本來該在的地方,就成究竟。不過這裡的解說,有很多不同的爭議。比如偷田、偷房地產的問題,房地產或者田地並不會移動啊,偷盜究竟也是可安立的啊。“是故應以發起得心”,所以是以發起得的心,來作為究竟的定義的。也就是說,透過事、意樂、加行這三者,只要我們有了這種得心,就叫做偷盜的究竟,而不一定要移離本處。教別人去劫取偷盜,如果是派去偷的人已得手,已有了得心,就算是究竟,儘管教盜的人還不知道有沒有偷盜到,還沒有生起得心。“譬如遣使往殺他人,自雖不知,然他何時死,其教殺者即生本罪。”同樣的,如果是教殺者派某人去殺生,雖然派出殺手的人還不知道殺手是否得逞,但如果被殺者已離性命,那麼教殺者就得殺生根本罪。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種,謂所不應行,非支,非處及以非時。此中初者,謂行不應行所有婦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此之初者,《攝分》中雲: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如馬鳴阿闍黎說此義雲:「言非應行者,他攝具法幢,種護至王護,他已娶娼妓,諸親及系屬,此是不應行。」他所攝者謂他妻妾,具法幢者謂出家女,種姓護者謂未適嫁,父母等親,或大公姑,或守門者。或雖無此,自己守護。若王若敕而守護者,謂於其人制治罰律,於他已給價金娼妓,說為邪行,顯自給價,非欲邪行。大依怙尊亦作是說。男者俱通自他。非支分者謂除產門所有餘分,馬鳴阿闍黎雲:「雲何名非支?口,便道,嬰童,腿逼及手動。」大依怙雲:「言非支者,謂口穢道及童男女前後孔戶,並其自手。」此說亦同。非處所者,謂諸尊重所集會處,若塔廟處,若大眾前,若於其境有妨害處,謂地高下及堅硬等。馬鳴阿闍黎雲:「此中處境者,在法塔像等,菩薩居處等,親教及軌範,並在父母前,非境不應行。」大依怙師亦如是說。非其時者,謂穢下降胎滿孕婦,若飲兒乳,若受齋戒,若有疾病,匪宜習故,若道量行量謂極至經於五返。馬鳴阿闍黎雲:「此中非時者,穢下及孕婦,有兒非欲解,及其苦憂等,住八支非時。」大依怙尊亦複同此,稍差別者,謂晝日時,亦名非時。非支等三,雖于自妻,尚成邪行,況於他所。意樂分三,想者《攝分》中說,於彼彼想,是須無誤,《毗奈耶》中,於不淨行他勝處時,說想若錯不錯皆同。《俱舍釋》說:作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業道,若于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計,謂成不成,煩惱者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欲行諸不淨行。加行者,《攝分》中說,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釋》說,如此則無根本業道,前或意說非根本罪,然須觀察。究竟者,謂兩兩交會。

 

第三,邪淫。所謂邪淫,像強姦之類的其實是更為嚴重的了,不只是強姦,邪淫還有很多的內容。和上二一樣,也分事、意樂、加行、究竟四相。

 

邪淫之事有四種,“謂所不應行、非支、非處及以非時。”所不應行者,包括一切不應作為行淫物件的婦女、一切男人以及非男、非女。不應行淫的一切婦女,如自己的母親、養母、他的人妻子、他人的女友、比丘尼或沙彌尼、未到嫁人年齡的女孩、他人已給了價金的娼妓等等。“男者俱通自他”,這裡指男子,無論是自己還是他人;同樣是女子的話,也是俱通自他;以及陰陽人,都屬於所不應行之物件。非處、非時、非支,如果我們不如實遵守,于自己的妻子都會有邪淫的危險。

 

意樂分三:想,如同之前所說應是無誤想。“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業道。若于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計,謂成不成。”這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認為想須無誤,但有一派說想不一定要無誤。三毒煩惱隨一者,一般來講都是由貪而去行淫的;嗔心下,就是說為了報復的緣故,對敵人的妻女而去行淫;癡心,就是隨著一種邪見來邪淫。“等起者,謂樂欲行諸不淨行”,就是有想要行淫的動機。

 

加行者,雖然《攝分》中說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可是《俱舍釋》說教他的話不會圓滿邪淫。因為究竟來說,必須要“兩兩交會”,就是男女的生殖器官必須要交會。如果是叫他人去做的話,就不會兩兩交會了,所以就不會圓滿究竟。《攝分》中所說罪是否是根本罪,還須觀察。

 

妄語。事者,謂見聞覺知四,及此相違四。能解之境,謂他領義。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見變想不見,及於未見變想見等。煩惱者謂三毒。等起者,謂覆藏想樂說之欲。加行者,謂或言說,或默忍受,或現身相,此複所求或為自利,或為利他,隨為何故說悉同犯,此中說於妄語離間及粗惡語,雖教他說其三亦成。《俱舍本釋》於語四業,皆說教他亦成業道,《毗奈耶》中,說起此等究竟犯時,要須自說。究竟者,謂他領解,《俱舍釋》說若他未解,僅成綺語,離間粗語,亦皆同此。

第四,妄語。如前所說,具有四種相。

 

妄語事者,也就是妄語是什麼?“謂見、聞、覺、知四及此相違四”,就是說,明明看到了說沒有看到;明明聽到了說沒有聽到;明明透過身根或舌根或鼻根察覺到了,卻說沒有察覺到;明明意識知道,卻說不知道。如此說顛倒話,與事實相違。“能解之境,謂他領義”,希望他人能夠理解自己所說顛倒語,就屬於妄語。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見變想,不見及於未見變想見等”,這是想的內涵;“煩惱者,謂三毒”,由貪、嗔、癡三毒隨一而打妄語;“等起者,謂覆藏想樂說之欲”,想隱藏真實,讓他人顛倒瞭解的想法,就是妄語的動機。

 

加行者,無論是說假話還是不說真話,或是默默地點頭讓他人去誤解,都屬於加行。

 

無論是為了自己的利益還是為了他人的利益而打妄語,都能圓滿妄語罪業。當然,在圓滿罪業的時候,必須要與煩惱意樂相應。如果真的是純粹為了救他性命,就像是我們明明看到一頭鹿往左邊逃走,當獵人來問有沒有看到鹿往哪裡逃了,你指向鹿逃跑的相反方向,這雖然是妄語,但因是為了利他,在意樂上並不是三毒隨一,這就不會圓滿妄語。但是如果是在煩惱相應的情況下,為了自利或他利,那就都是屬於妄語,這個我們一定要搞懂。在煩惱相應的情況下,即使是為了他人,就像是為了自己的兒女而打了妄語,那就是犯了妄語罪。

 

同樣的道理,接下來說到離間語、粗惡語的時候,也是一樣的道理。無論是自己說還是教他人說妄語、離間語、粗惡語,都會圓滿惡業。《俱舍本釋》說,教他妄語、離間語、粗惡語、綺語,都能圓滿惡業。《毗奈耶》中說,究竟犯時,必須是自說,他人能聽得懂。《俱舍釋》說,如果他人不相信所打妄語,則僅僅成綺語罪;離間、粗語也是這樣,雖然已經圓滿了事、意樂、加行,但他人不知道我們要表達的內涵,究竟不圓滿,只是綺語。

 

 

 

離間語。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意樂分三,想及煩惱如前。等起者,和順有情樂乖離欲,不和有情樂不合欲。加行者,隨以實語,若非實語,隨說所說,若美不美,隨其所求,為自為他而有陳說。究竟者,《攝分》中雲:「究竟者,謂所破領解。」謂他瞭解所說離言。

第五,離間語。離間語的物件,不分是與己很和睦或是不和。意樂分三:想、煩惱和發起(動機),想及煩惱如前;“等起者,和順有情樂乖離欲,不和有情樂不合欲”,就是有想分離他人的這種動機。加行上,無論是說真話、假話或者是隨便說說,無論語言美與不美,無論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他人,只要是意樂與煩惱相應的情況下去挑撥離間,就會圓滿離間語。究竟上,不管挑撥的物件有沒有分離,只要對方聽得懂我們所要表達的意思,那我們就算犯了離間語。

 

粗惡語。事者,謂諸有情能引恚惱。意樂中想、煩惱如前。等起者,謂樂粗言欲。加行者,謂以若實,若非實語,或依種過,或依身過,或依業過,或依戒過,或依現行所有過失,說非愛語。究竟者,《攝分》中說:「究竟者謂呵罵彼。」《俱舍釋》說:須所說境,解所說義。

第六,粗惡語。粗惡語的對象,是對方會生氣。意樂分想、煩惱和等起,想和煩惱如前所說,動機是想要罵粗話。加行者,無論所說是不是實際的狀況,由煩惱相應的情況下,想要去罵他人,說一些不好聽的言語。究竟者,只要對方聽得懂我們所要表達的內涵,就算究竟粗惡語。

 

 

 

綺語。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意樂中三,想者雖僅說為於彼彼想,然於此中,是即於其所欲說義,彼想而說,此中不須能解境故。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宣說無屬亂語。加行者,謂發勤勇宣說綺語。究竟者,謂纔說綺語。此複七事相應,謂若宣說鬥訟競諍。若於外論或梵志咒,以愛樂心受持諷頌,若苦逼語如傷歎等,若戲笑遊樂受欲等語,若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等,若說醉語及顛狂語,若邪命語,語無系屬,無法相應,非義相應者,謂前後語無所連續,若說雜染,若歌笑等,若觀舞時而發言詞。前三語過,是否綺語,雖有二家,然此所說,順於前家。

第七,綺語。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就是講沒有意義話。意樂分想、煩惱、等起三者:想者,只要自己想要講,別人不一定要聽得到,自言自語也算是綺語;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即動機,有說無意義之語的動機。加行者,“謂發勤勇宣說綺語”,就是一直在講。究竟者,只要你一說出這種沒有意義的話語,就已經算圓滿綺語了。

 

“此複七事相應,謂:若宣說鬥訟競諍、若於外論或梵志咒以愛樂心受持諷頌、若苦逼語如傷歎等、若戲笑遊樂受欲等語、若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等、若說醉語及顛狂語、若邪命語。語無系屬,無法相應,非義相應者,謂前後語無所連續,若說雜染、若歌笑等、若觀舞時而發言詞。”這都屬於綺語。

 

“前三語過,是否綺語?雖有二家,然此所說順於前家。”妄語、離間語、粗惡語是不是綺語?這有兩派說法,有說是,有說不是。宗喀巴大師認為妄語、離間語、粗惡語屬於綺語。

 

 

 

貪欲。事者,謂屬他財產。意樂分三,想者謂於彼事作彼事想。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欲令屬我。加行者,謂于所思義,正發進趣。究竟者,說於彼事,定期屬已謂念其財等願成我有。此中貪心圓滿,須具五相: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二、有貪婪心,謂樂積財物。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為華好深生愛味。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凡彼所有何當屬我。五、有覆蔽心,謂由貪欲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若此五心,隨缺一種,貪欲心相即非圓滿。《瑜伽師地論》中,於十不善,俱說加行。又非圓滿貪欲之理者,謂作是念:雲何當能令其家主,成我僕使,如我所欲?又于其妻子等及飲食等,諸資身具,亦如是思。又作是念:雲何當能令他知我,少欲遠離,勇猛精進,具足多聞,成施性等?又作是念:雲何當能令諸國王及諸商主,四眾弟子,供事於我,得衣食等?又作是念,起如是欲,雲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當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願生他化自在。又于父母妻子僕等,同梵行者,所有資具,發欲得者,亦是貪欲。

 

以上講了身的三種惡業以及語的四種惡業,接下來說意的三種惡業:貪、嗔、癡。

 

第八,貪欲。十惡業裡面的貪欲,和我們一般所講的三毒煩惱貪嗔癡的貪是不同的,三毒中貪的範圍很廣,十惡業裡面的貪是種非常強烈的貪欲,反復思惟然後決定說:我絕對要獲得別人的東西,這才是屬於十惡業裡面的貪。

 

貪欲同樣有所謂的事、意樂、加行、究竟四相。

 

事者,即貪的內容,是屬於別人的財產。

 

意樂分三:想、煩惱及等起。想者,“謂於彼事作彼事想”,比如知道錢是他人所擁有的。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由十惡業裡貪心以及由嗔心為了報復他人去奪他人財產、由愚癡而產生十惡業裡面的貪欲。等起就是動機,想要把別人的財產變成自己的想法。

 

加行者,“謂于所思義正發進趣”,就是反復地去串習這種要得到別人財產的想法。

 

究竟者,“說於彼事定期屬己,謂念其財等願成我有”,就是說自己已經決定得到想要獲得的東西。但若要圓滿十惡業裡面的貪欲,除了需要事、意樂、加行及究竟外,還需要具五種的煩惱:一是耽著心,對自己的財產有貪著。二是貪婪心,自己雖已累積了許多財產但不知足。三是饕餮心,真心喜歡別人的資財,想要得到別人的財產。四是謀略心,有想別人的東西怎麼樣才能歸自己,以藏文直譯,就是有這樣的心裡話:“他的東西變成我的多麼好呀!為什麼不能呢?”五是覆蔽心,不知道貪欲的過患,不覺得貪欲是一件可恥的事情,所以不會出離貪欲。上述五心,缺一都不能圓滿十惡業裡面的貪欲心。

 

所以在《瑜伽師地論》中都說到了加行,就是反復地去想,令貪心增長。什麼樣的貪心並非是圓滿貪欲呢?想人家主人做自己僕使,被自己使喚;想獲得別人的妻子、飲食等所有的財物;希望他人知道自己在修行善法;想人家供養自己;想生天界遊戲天妙五欲等;想同修梵行者所有父母、妻子、僕等所有歸己所用。如果有這些的想法,就是貪欲,但並非是圓滿貪欲。

 

嗔恚心中,事、想、煩惱,如粗惡語。等起者,樂打等欲,雲何令其遭殺遭縛,若由他緣,或自任運耗失財產。加行者,即于所思而起加行。究竟者,謂於打等,期心決定或已斷決。此亦有五,全則圓滿,缺則非圓。謂具五心:一、有憎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二、有不堪耐心,謂于不饒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謂于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念故。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何當捶撻,何當殺害?五、有覆蔽心,謂於瞋恚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僅成損害心者,謂作是念:彼於我所,已作正作,諸無義事,故我於彼當作無義。盡其所有幾許思惟,爾許一切皆損害心,如是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亦是損心。

第九,嗔恚心。如同十惡業裡面的貪與一般所說貪嗔癡裡的貪不同,十惡業裡面的嗔恚也與一般說貪嗔癡的嗔不同。只要有一點點、一刹那的傷害他人的心,就是嗔恚心,但十惡業裡面的嗔恚需要事、意樂、加行、究竟以及五種心相因緣才得圓滿。

 

事,嗔恚的物件必須是能夠引發恚惱的有情。

 

意樂中的想是想要傷害某物件,煩惱是三毒隨一。等起者,即動機,有要損惱傷害他人,打、殺、縛以及讓他耗失財產等的想法。

 

加行者,反復地去串習想傷害別人的想法。

 

究竟者,不只是想,最終決定要傷害他,要給他好看。

 

五種心相:一是有憎惡心,就是執取我為什麼要損害對方的這個原因。“隨法分別”就是指分別我之所以要傷害他是因為他曾經什麼什麼,記恨得很清楚。二是有不堪耐心,對於之前的傷害沒有辦法忍受,找藉口說不能忍氣吞聲,忍無可忍,想要去傷害別人。三是有怨恨心,就是反復地去思惟。四是有謀略心,想要如何地去傷害他,不能說是一種計畫,藏語直接翻譯過來應該是:如果他被捶打的話有多好呀,為什麼不能呢?是這種的想法或說是一種祈願。五是有覆蔽心,對嗔恚的過患不知道,不知羞恥,不知出離嗔恚心。

 

有上述四相及五心相,才得圓滿嗔恚。如果僅是想要傷害別人的心裡話:他對我不仁,所以怪不得我對他不義,我要以牙還牙去報復他,“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這種想法,只是一般的損害心。十惡業中的嗔恚力量,是比如此的損心來得更強大的。

 

 

 

邪見。事者,謂實有義。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謗義,作諦實想。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誹謗欲。加行者,即于所思策發加行,此複有四,謂謗因、果、作用、有事。誹謗因者,謂雲無有妙惡行等。誹謗果者,謂雲無有彼二異熟。誹謗作用分三:誹謗殖種持種作用者,謂雲無有若父若母,誹謗往來作用者,謂雲無有前世後世;誹謗受生作用者,謂雲無有化生有情;謗實有事者,謂雲無有阿羅漢等。究竟者,謂誹謗決定。此亦由於五相圓滿,謂具五心:一、有愚昧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謂樂作惡故。三、有越流行心,謂于諸法不如正理善觀察故。四、有失壞心,謂謗無佈施愛養祠祀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謂由邪見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故。此五若缺,則不圓滿。雖其邪見複有所餘,然唯說此名邪見者,由此能斷一切善根,隨順諸惡隨意所行,是為一切邪見之中極重者故。

 

第十,癡。這不是一種很單純的癡,而是三毒煩惱裡面最為嚴重的邪見。看不清楚實際的狀況,叫做顛倒執。顛倒邪見可分兩種,增益邪見和減損邪見。把沒有的認為是有,叫做增益;把有的看成是沒有,叫做減損。這裡的邪見,是指減損因果等的顛倒執。要圓滿這個邪見,需要很多條件,包括事、意樂、加行、究竟四者及五心。

 

事者,“謂實有義”,譭謗的物件是現實上存在的東西。

 

意樂分三:想,煩惱及發起。想者,“謂於所謗義作諦實想”,譭謗的物件是業果,沒有因果是所謗義,認為沒有因果是正確的,是真諦無誤的。煩惱者,三毒隨一,貪心產生的邪見非常固守己見,或囿于傳統思想;或出於對某人的偏好,無論他說什麼都相信,不加理辨。由嗔心生邪見,是因為想排斥某人,故意與他所說唱反調。動機就是想要破壞或譭謗。

 

加行,就是反復地去思惟串習,把有的東西想成沒有。誹謗的內容有四:因、果、作用、有事。譭謗因,就是說沒有所謂的善因善果和惡因惡果,隨心所欲想做什麼就好了。譭謗果,說做好事不會感得好果,做壞事也不會感得壞果,因都不存在,果根本也不存在。誹謗作用分三:一是“誹謗殖種、持種作用者,謂雲無有若父若母”,比如胎生有情都是父母所生,但卻堅持說一切都是造物主創造,並非由父母所生;二是“誹謗往來作用者”,就是胡說沒有前世今生;三是“誹謗受生作用者”,認為世間不可能有化生有情等。謗實有事,就是認為不存在解脫,阿羅漢等是不可能有的。

 

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要圓滿癡,需具五心:一愚昧心,對實相完全地不瞭解。如果內心相信有前世後世,只是嘴巴說沒有,這並非是邪見而是謗法。如果內心產生疑惑,但卻顧及到面子等問題而說沒有,這也不是邪見。邪見是從內心裡面產生真正的決定。二暴酷心,有喜愛行惡的偏向。三越流行心,就是堅持己見,跟他講道理他也不想聽,連觀察都不願去觀察。四失壞心,覺得沒必要佈施、持戒、忍辱以及供養等;五覆蔽心,不知邪見過患,不覺羞恥及不想出離。此五心缺一,不能圓滿邪見。

 

邪見所帶來的破壞力是非常強大的,因為一旦思想上有根深蒂固的十惡業裡的邪見,這種人會隨心所欲地做壞事,也沒人管得了,會很危險,所以是一切邪見中最重者。所以才把十惡業裡面的第十支取名邪見,其他邪見會多添加兩個字叫增益邪見,而不會單純說邪見。佛教界一般說到邪見這兩個字,普遍會認為就是第十惡業裡面的第十支邪見。

 

其中殺生、粗語、嗔心,由三毒起,由嗔究竟。不與而取、邪行、貪欲,由三毒起,唯貪究竟。妄言、離間及諸綺語,發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見由其三毒發起,唯癡究竟。此等之中,思唯是業而非業道,身、語所有七支是業,亦是業道,思行處故。貪欲等三業道非業。

 

十惡業裡殺生和粗語、嗔心,由三毒隨一的意樂而發起,但究竟時是由嗔心來圓滿究竟的。偷盜、邪行、貪欲這三者,由三毒起,但究竟時是由貪心去圓滿的。妄言、離間及諸綺語,發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見由三毒隨一發起,由愚癡去圓滿究竟。

 

雖然十惡業道通常都稱作業,身的動作叫身業、語的動作叫語業、意的動作叫意業,但我們要知道業與業道的差別。如同政府機關每個部門都有它的專門職能一樣,每一個心所也都有其不共的作用,思心所的作用是讓心去緣境產生動作,“思行處故”,所以是業道。思自己不會去產生動作,所以“思唯是業而非業道”。比如殺生,是有思想要去做,然後促成身體造成了殺生的動作,所以殺生是業也是業道。身語七支,皆是如此,有思想要作,然後促成身語的動作,所以是業也是業道。比如貪心就是反復去想,然後去佔有別人的財物,貪心想的本身就是動作,所以是業道非業。同樣,嗔心、邪見本身就是動作,想即是作。所以意的三支都是業道,但非是業。

 

 

 

第二、顯示輕重分二:一、十業道輕重,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初中有五,例如殺生,由意樂故重者,謂猛利三毒所作。由加行故重者,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具歡喜心具踴躍心,或有自作或複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歎,見同行者意便欣慶。由其長時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于一時頓殺多生。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若於孤苦貧窮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殺害。由無治故重者,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于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于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又不能證世間離欲或法現觀,由邪執故重者,謂由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由事故重者,謂若殺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噁心出其身血。違此五因,為輕殺生。

 

由五個條件,來顯示十惡業的粗重或輕微:意樂、加行、對治力、邪執、對象。縱使是在圓滿的一個殺業裡面,但是隨著這五種的不同,又可分成重的圓滿殺業、中的圓滿殺業和輕的圓滿殺業。

 

首先講意樂故重,煩惱越強的話,所造的圓滿殺業就會越強。

 

第二加行,如果殺害某人的手段非常殘忍,或以非常歡喜的心態去殺害別人,或是看到別人殺害某人的時候有一種歡喜心,或由長時間所累積的怨恨而去造作殺害,或是讓對方產生非常強烈的痛苦而行殺害,尤其對孤苦伶仃、貧弱無助的可憐眾生進行殺害等,這種非常恐怖、惡劣的加行會使得圓滿殺業變得更為嚴重。

 

第三,由沒有對治力,自己平時沒有去修善法,或是積資淨障,或是堅持某個學處,或是思惟法義等,會感召嚴重殺業。

 

第四,由邪執的緣故使得殺業更為嚴重。如認為一切都是造物主變出來的,殺生沒有罪,或為了修法而去殺生等的顛倒執著。

 

第五,由事故而嚴重殺業。殺害身體很大的畜生、人或正在形成的人、父母、兄弟、上師、自己信賴的物件、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以噁心出其身血。

 

如果沒有上述種種,圓滿殺業為輕殺生或是中等殺業。

 

 余九除事,如其殺生輕重應知。由其事故重不與取者,謂若劫盜眾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盜孤貧,出家之眾及此法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若劫有學,羅漢獨覺,僧伽佛塔,所有財物。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謂行不應行中,若母母親,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學女,或勤策女,非支行中謂於面門,非時行中謂受齋戒,或胎圓滿,或有重病,非處行中謂塔近邊,若僧伽藍。由其事故重妄語者,謂為誑惑多取他財而說妄語,若于父母乃至於佛,若於善賢,若于知友而說妄語,若能起重殺生等三而說妄語,為破僧故而說妄語。於一切中,此為最重。由其事故重離間語者,謂破壞他長時親愛,及善知識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發身三重業,所有離間語。由其事故重粗惡語者,謂于父母等及余尊長說粗惡語,若以非真非實妄語說粗惡語,現前毀罵,訶責於他。由其事故重綺語者,妄語等三,所有綺語,輕重如前。若諸依於鬥訟諍競所有綺語,若以染心,於外典籍,而讀誦等。若于父母親屬尊重,調弄輕笑,現作語言,不近道理。由其事故重貪欲者,謂若貪欲僧伽、佛塔所有財寶,及於己德起增上慢,乃于王等及諸聰睿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貪求利敬。由其事故重嗔恚者,謂于父母親屬尊長,無過貧苦諸可哀湣,諸誠心悔所作過者,起損害心。由其事故重邪見者,謂能轉趣謗一切事,較餘邪見此為最重。又謂世間無阿羅漢,正至正行,此見亦爾。與上相違是輕應知。

 

五個條件中,意樂故重、加行故重、沒有對治力故重還有邪執故重,四者的內涵都是一樣的,只有事故重者這一點上有不同點。宗喀巴大師在非常詳細解說殺生之後,又針對偷盜、邪淫、綺語、妄語、邪見等的部分說到了故重的情況。如果與此相違,那就屬於輕者。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加行故者,謂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無彼三毒,發起諸業。串習故者,謂於長夜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惡二業。自性故者,謂屬身語七支,前前重於後後;屬意三支,後後重於前前。事故者,謂于佛法僧諸尊重所,為損為益。所治一類故者,謂乃至壽存,一向受行諸不善業,未曾一次受行善法。所治損害故者,謂永斷除諸不善品,令諸善業離欲清淨。《親友書》中亦雲:「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事所起業,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其三寶等為具德事,其父母等為有恩事,開二成立。

 

宗喀巴大師在此又引經據論用到了《本地分》裡面所說,其實無論是善業惡業,輕重所依因緣有六:加行、串習、自性、事、所治一類、所治損害。

 

第一,加行。由非常強烈的三毒所發起的惡業;由強烈的善心、慈悲心,不與煩惱相應的善心下而發起的善業;故而說重。

 

第二,串習。如果平常串習嗔心,嗔心很重的話,由貪嗔癡去造惡的時候,貪、癡所造的惡業就沒有嗔心所造惡業來得嚴重。同樣,行善法的時候,如果平常在菩提心上有所串習,由菩提心去累積的善業,會比平常沒有串習的法門所累積的善要來得強大。

 

第三,自性。身語的前七支來講,前前支重于後後支。所以殺生比偷盜來得嚴重,偷盜比邪淫來得嚴重等。同樣的,以善法來講,不殺生的善業力量比不偷盜來得強大。所謂不殺生,並不是說自己沒有想要殺人或者殺到生命,而是在有殺生因緣的情況下,通過法義的思惟,刻意去防護自己造作殺生的惡業,這才叫做累積不殺生的善業。同樣,在因緣具足可以偷盜的情況下,隨著法義的思惟,刻意地阻擋自己不要去偷盜,才叫不偷盜善業。以意三支來講,是後後支重于前前支。邪見惡業最為嚴重,所以正見比不嗔等善的力量還要來得強大,不嗔比不貪的力量還要來得強大。

 

第四,事。因為上師三寶的福報資糧田非常強大,承事供奉所累積的功德是無量的,但對上師三寶損害所累積的罪業也非常地恐怖。

 

第五,所治一類。“所治”是要對治的意思,看從哪個角度去說所治一類。在此所治是惡,所以說只有惡種類,沒有善種類;惡的對治是善,所以所治一類只有善類,沒有惡類。自己平常沒有去修善,都是相應於惡法的話,所以惡的力量會非常強大。

 

第六,所治損害。同樣的,也由好與不好的角度來講。如果是以壞的角度來講,我們在行善的時候,好不容易累積的善業,因邪見、惡友、惡師、嗔心等,馬上給摧毀了,這叫所治損害。以好的角度來去講,我們平常有去對治惡業,透過暇滿義大、念死無常、深信業果等種種法義來對治惡業,縱使造惡業,馬上進行懺悔,所以叫做所治損害。以不好的角度來講的話,同樣的善,因所治損害,善的力量會減少,惡的力量會強大。以好的角度來講,因所治損害,所行的善業力量自然強大,所造的惡業就會減少。

 

第二兼略開示具力業門分四。

 

由福田門故力大者,謂於三寶尊重、似尊父母等所,於此雖無猛利意樂,略作損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此複猶如《念住經》雲:「從佛法僧,雖取少許亦成重大。若不與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類奉還。盜佛法者,即得清淨。盜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淨,福田重故。若盜食物,當墮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則當生於諸獄間隙,無間近邊極黑暗處。」《日藏經》中特說犯戒,受用僧物少許,或葉或華或果,當生有情大那落迦,設經長夜而得脫離,複當生於曠野屍林,無手乏足諸旁生類,及無手足盲餓鬼中,經歷多年恒受苦等極大過患。又說已施僧苾芻,雖諸華等,自不應用,不應轉與諸居家者,諸居家者,不應受用,罪亦極重。即前經雲:「甯以諸利劍,割斷自支體,已施僧伽物,不與在家者。寧食熱鐵丸,火焰即熾猛,不應於僧中,受用僧伽業。寧取食猛火,量等須迷盧,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甯破一切體,貫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甯入諸舍宅,火炭遍充滿,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又僧伽中,若諸菩薩補特伽羅,是極大力善不善田。《能入發生信力契印經》說:「設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閉十方一切有情於黑暗獄。若有忿恚背菩薩住,雲不瞻視,此暴惡者,較前生罪極無數量。又較劫奪南贍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財物,若有輕毀隨一菩薩,亦如前說。又較焚毀殑伽沙數諸佛塔廟,若于勝解大乘菩薩起損害心,發生嗔恚,說諸惡稱,亦如前說。」《能入定不定契印經》說:「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還生,及將前說一切有情放出牢獄,悉皆安立轉輪王樂或梵天樂。如次若于諸能勝解大乘菩薩淨信瞻視,及由淨信樂欲瞻視,稱揚讚歎,較前生福極無數量。」《極善寂靜決定神變經》中亦說:「較諸殺害南贍部洲一切有情,或盡劫奪一切財產,若于菩薩所修善行,下至摶食施諸旁生,而作障難,能生無量罪。」故於是處,極應防慎。

 

為了讓弟子能夠更加瞭解業的輕重,宗喀巴大師又更詳細地為我們做開示,無論是善業惡業,有四因緣使得業的力量變得強大:福田門、所依門、事物門、由意樂門。

 

首先,福田門。宗喀巴大師在六相裡面的第四相事裡,又多做了一個補充,加了父母。三寶為三、父母為第四、加上尊重即上師,總共有五者為福田,“略作損益能得大福及大罪”。

 

已經供養給出家人的資物,自己不用也不能轉給在家居士,在家居士也不應該受用已經供養給出家人的資物,因為罪極重。在佛法僧三寶田當中,如果有發起菩薩心的出家人,是更強大的福德田。以嗔恚心關閉一切有情眾生於黑暗獄,與嗔恚菩薩所生的惡業相比,對菩薩生嗔恚心所造的業更為嚴重。劫奪南瞻部洲一切有情的一切財物,和輕毀隨便一位菩薩的惡業相比,後者較為嚴重。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還生及將前說一切有情放出牢獄,悉皆安立轉輪王樂或梵天樂這種的功德,與于諸能勝解大乘菩薩淨信瞻視,及由淨信樂欲瞻視,稱揚讚歎,比之前的福報來得還要大。殺害南贍部洲一切有情及劫奪有情一切財產的惡業,與障礙菩薩所修善行,如對菩薩想佈施給動物食物做障礙,後者的惡業來得強大。所以宗喀巴大師在此非常慎重地說:“故於是處,極應防慎。”

 

對於菩薩的福德田,我們要更加的小心。為什麼呢?因為菩薩雖然只是一人,但菩薩的心量一直緣有情眾生,而且隨著他的菩提心廣大行願,他慢慢在累積利益有情眾生的善因緣,當他獲得成就時,許多的有情眾生因此會獲得無邊的利益。所以他等於代表一切有情眾生,因為他的心念上確實想要承擔一切有情眾生的痛苦,想要給一切有情眾生安樂。殺害一切有情眾生和殺害南贍部洲一切有情眾生,兩者殺業比起來,當然是殺害一切有情眾生的業的力量更強大,而殺害一菩薩就等於是殺害一切有情眾生。所以對佛菩薩的資糧田,我們要更加地小心。

 

 

 

由所依門故力大者,謂如鐵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雖大上浮,說智不智所作罪惡,而有輕重。此因相者,《涅槃經》說:諸愚癡者,如蠅粘涕不能脫離,雖於小罪不能脫離。由無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過,雖先有善為惡染汙。故應現受異熟之因,變為極重那落迦因。又如少水投鹽一掬,則難飲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錢,不能還償,漸被逼縛受諸苦惱。又說五相,雖是當感現輕異熟,能令熟於那落迦中,謂重愚癡,善根微薄、惡業尤重、不起追悔、先無善行。故說輕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護後過,不藏諸惡,勤修善法,諸惡對治,若不修此妄矜為智,由輕蔑門,知而故行,是為尤重。《寶蘊經》亦說:「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輪王位,各以燈燭器等大海,炷如須彌,供養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薩,于小燈燭塗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樂,謂菩提心及其福田俱無差別,然所供物,殊異極大,是所依力極為明顯。

 

第二,所依門。所依是說有否具足戒體的身,具有戒體的身軀所行的業和沒有具足戒體的情況下所行的業,差別很大。而且戒體又分在家戒和出家戒,不同戒體所造的業的力量也是不同的。所以在作善惡的時候,隨著自己的智慧,還是有輕重之別。在此的智慧並不是說善擇是非黑白的智慧,而是說有沒有清淨的戒體。若有清淨的戒體,那我們所行的善業的力量就變得非常強大,積福報非常地快,而且惡業不太能干擾我們,縱使造惡,惡業的力量也是非常微薄的。因為你懂得如何去對治或者是防護惡業,所以縱使被惡業給感染或是犯了惡業,會很輕易地去淨除惡業。如果你都不知道如何去防護惡業、如何去累積善行,那你花很大力氣好不容易形成的善業也容易被惡業摧毀。

 

 

 

 由是道理,則無律儀與有律儀,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時,顯然後後較於前前進趣優勝。如諸在家修施等時,受持齋戒律儀而修,與無律儀所修善根,勢力大小,亦極明顯。《制罰犯戒經》說:較諸世人,具十不善,經百歲中,恒無間缺所集眾惡。若有比丘毀犯屍羅,仙幢覆身,經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極多,亦是由其所依門中,罪惡力大。《分辨阿笈摩》亦雲:「寧吞熱鐵丸,猛焰極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國人食。」通說犯戒及緩學處。敦巴仁波卿雲:「較依正法所起罪惡,十種不善,是極少惡。」現見實爾。

 

但是如果有了戒體可是卻不清淨的話,明知故犯,不僅不會帶來利益還會造更大的惡業,所行善業也會被破壞。“具一”,具有別解脫戒,包括在家居士的五戒或沙彌戒或比丘戒,但是沒有菩薩戒和金剛三昧耶戒;具二,有別解脫戒,加上具菩薩戒;具三,有別解脫戒、菩薩戒、金剛三昧耶戒。修行時,顯然後後較於前前進趣優勝。

 

一個在家人修佈施等善業時,有沒有持齋戒律儀,所行善業有很大的差別,持齋戒所行善業利益極大。反之,犯罪行時,有戒體的所犯罪行罪業更大。世間人都行十惡業,而且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做十惡業,可是這種惡業,與一戒律不清淨的比丘身披袈裟受用別人供養的惡業比,後者惡業更強大。

 

 

 

由事物門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佈施,供養佛中正行供養,較諸財施財物供養,最為超勝。此是一例,余皆應知。

第三,事物門。以佈施來講,沒有比法佈施更好的佈施了。同樣,以供養來講,沒有比依教奉行更好的供養。比起其他一切財物的佈施、供養,法佈施與依教奉行這兩者的善業力量是最為強大的。

 

 

 

由意樂門故力大者,《寶蘊經》說: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須彌。于此諸塔,複經微塵沙數之劫,以一切種可供養事,承事供養。若諸菩薩不離一切智心,僅散一華,其福極多。如是由其攀緣所得,若有勝劣,及緣自他利益事等意樂差別。此複由其強盛、微弱恒促等門,應當了知。又於惡行,若煩惱心,猛利恒長,其力則大,其中複以嗔力為大。《入行論》雲:「千劫所集施,供養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壞。」此複若嗔同梵行者,及嗔菩薩較前尤重。《三摩地王經》雲:「若互相嗔恚,非戒聞能救,非定非蘭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論》中亦雲:「如此勝子施主所,設若有發暴噁心,能仁說如噁心數,當住地獄經爾劫。」

 

第四,意樂門。由之前的第三我們也可以知道說,正法的佈施是佈施門中最大的佈施,同樣的,邪法的佈施也是非常恐怖的。如同我們依教奉行,能夠使我們善業的力量變得非常強大,同樣的,譭謗教法的力量或者是邪知邪見的力量,也是非常強大的。

 

有沒有菩提心意樂所累積的善業的力量,會產生強大的差別,差別可分四種:所得差別、自他差別、強微的差別、恒促的差別。第一是由攀緣所得的差別。攀緣所得即所要追求的究竟目標,菩薩無論做任何的善事,因由菩提心而去行善,所以會把行善的最究竟目標,回向給一切有情眾生成就無上菩提,所以具有所得的差別。第二,凡庸眾生所緣是今生自己的利益,所以善業的力量變得非常微弱。可是菩薩緣無邊有情眾生,所以所行善業的力量就變得非常強大。第三,心力本身的強微。凡夫眾生行善的時候,要麼相應於世間八法,要麼以無明真實執著的概念來行善,要麼相應於愛我執來行善,所以所行的善業的力量是非常微弱的。可是菩薩們行善的時候,背後是強大的悲憫心,大慈大悲,還有菩提心、空正見,這種非常強大的心力下所行的善,力量是很強大的。第四,恒促。眾生去行善業的時候,行善的時間是很短暫的,並非持久。可是菩薩們去行善的時候,所發的願力是:乃至虛空未盡之前,我都要住在世間來幫助一切有情。所以單從時間的角度來講,凡夫眾生行善的時間是完全不可能跟菩薩行善的時間來相比的,所以有恆促的差別。

 

如上所說是以善的方面來做解釋,在眾多的善行裡面菩提心的力量最為強大。同樣的,如果以惡的部分來做解釋,那在噁心裡面,嗔心的力量最為強大。尤其是如果對菩薩生嗔恚心會非常危險,所以如有發起對菩薩的嗔恚,應馬上勵力制止,並且去懺悔。

 

 

 

第三其果分三,異熟果者,謂十業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本地分》說:此中上品殺生等十,一一能感生那落迦;中十,一一感生餓鬼;下十,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經》說:中下二果與此相違。

 

十惡業的果分三: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

 

惡業是不會輕易放過我們的,如果我們今天造了一個殺人的殺業,不只是異熟果讓我們墮落於地獄,就是經過了好幾世好幾劫已從在地獄裡面轉為人道,仍然必須要去接受這個殺業的等流果。等流果又分造作等流果、領受等流果。像是投生人道之後,因為之前殺人令別人壽命減短的緣故,所以自己的壽命會減短,這是領受的等流果。因為之前殺人的緣故,所以今世就變得很喜歡去殺某些動物等,有時我們可以從一些小孩子身上看到,小孩子父母親都沒有這種習慣,奇怪為什麼這小孩這麼喜歡殺害小動物,這是有殺生的造作等流的緣故。

 

異熟果者,十業道一一依事及三毒,有上中下品。《本地分》中說,十惡中上品殺生等感生地獄,中品感生餓鬼,下品殺生、偷盜等十感生畜生。《十地經》裡面所說有點不同,尤其是在中下二果時是相違的,說中品感得畜生,下品感得餓鬼。

 

 

 

等流果者,謂出惡趣,次生人中,如其次第,壽量短促,資財匱乏,妻不貞良,多遭誹謗,親友乖離,聞違意聲,言不威肅,貪嗔癡三,上品猛利。《諦者品》及《十地經》中,於其一一說二二果,謂「設生人中,壽量短促多諸疾病,資財匱乏與他共財,眷屬不調或非可信妻有匹偶,多遭誹謗受他欺誑,眷屬不和眷屬鄙惡,聞違意聲語成鬥端,語不尊嚴,或非堪受無定辯才,貪欲重大不知喜足,尋求無利或不求利,損害於他或遭他害,見解惡鄙諂誑為性。」諸先尊長說縱生人中,愛樂殺生等事,是造作等流果。前所說者,是領受等流果。

異熟果是由殺生的業直接感得的果報,我們平常說會受果報、遭報應,是指異熟果。異熟果受過,乍看好象已經還清了業債,其實不然,還有剩餘的業的力量存在,會產生等流果,等流裡又分造作等流和領受等流。

 

先講領受等流的部分。由殺生感受到的領受等流是壽量短促;由偷盜感召資財匱乏;邪淫感得妻不貞良;由四種語的惡業感得多遭誹謗、親友乖離、聞違意聲、言不威肅;由貪嗔邪見三種,上品感得強烈的貪嗔邪見。

 

《諦者品》及《十地經》中,“於其一一說二二果”,由殺生的緣故,雖生人中,壽量短促,多諸疾病;由偷盜的緣故,資財匱乏,與他共財;由邪淫的緣故,眷屬不調,或非可信,妻有匹偶;由妄語的緣故,多遭誹謗,受他欺誑;由兩舌的緣故,眷屬不和,眷屬鄙惡;由惡口的緣故,聞違意聲,語成鬥端;由綺語的緣故,語不尊嚴,或非堪受,無定辯才;由貪的緣故,貪欲重大不知喜足或尋求無利或不求利;由嗔恚的緣故,損害於他,或遭他害;由邪見的緣故,感得見解惡鄙,諂誑為性。

 

縱使投生人道,但是還是會歡喜殺生等,是造作等流果。

 

 

 

諸主上果或增上果者,謂由殺生,能感外器世間所有飲食及藥果等,皆少光澤,勢力,異熟及與威德,並皆微劣,難於消變,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而便中夭。不與取者,謂眾果鮮少,果不滋長,果多變壞,果不貞實,多無雨澤,雨多淋澇,果多乾枯及全無果。欲邪行者,謂多便穢,泥糞不淨,臭惡迫迮,不可愛樂。虛妄語者,謂農作行船,事業邊際,不甚滋息,不相諧偶,多相欺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離間語者,謂其地處丘坑間隔險阻難行,饒諸怖畏恐懼因緣。粗惡語者,謂其地所多諸株杌,刺石礫瓦,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流泉湧,幹地鹵田,丘陵坑險,饒諸怖畏恐懼因緣。諸綺語者,謂諸果樹不結果實,非時結實,時不結實,未熟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停,園林池沼,可樂極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貪欲心者,謂一切盛事,經歷一一年時月日,漸漸衰微,唯減無增。嗔恚心者,謂多疫癘,災橫擾惱,怨敵驚怖,獅子虎等,蟒蛇蝮蠍,蚰蜒百足,毒暴藥叉諸惡賊等。諸邪見者,謂器世間所有第一勝妙生源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

 

增上果一般都是偏屬於共業的部分,也就是由自己的業慢慢去影響到自己的周遭環境。由殺生,感外器世間所有飲食及藥果等皆少光澤,勢力、異熟及與威德並皆微劣,難於消變,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而便中夭。由偷盜的緣故,眾果渺少,果不滋長,果多變壞,果不貞實,多無雨澤,雨多淋澇,果多乾枯及全無果。由邪淫感得多便穢、泥糞不淨,臭惡迫迮,不可愛樂。由虛妄語而感農作、行船事業邊際不甚滋息,不相諧偶,多相欺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由離間語,感得地處丘坑間隔、險阻難行,饒諸怖畏、恐懼因緣。由粗惡語,感得所在地多諸株杌、刺石礫瓦,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流泉湧,幹地鹵田,丘陵坑險,饒諸怖畏、恐懼因緣。由諸綺語,感諸果樹不結果實,非時結實,時不結實,未熟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停,園林池沼可樂極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由貪欲心,感一切盛事經歷一一年時月日,漸漸衰微,唯減無增。由瞋恚心,感多疫癘、災橫擾惱、怨敵驚怖,獅子虎等、蟒蛇蝮蠍、蚰蜒百足、毒暴藥叉諸惡賊等。現在世界很多的災難,就是由嗔恚所感得的一種共業增上果報。由諸邪見,感得器世間所有第一勝妙生源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皈依所。

 

思惟白業果分二:一、白業,二、果。今初

 

  《本地分》說︰於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語四、意三,亦皆如是。其差別者,謂雲語業及雲意業,事及意樂,加行究竟,如應配合。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事者,謂他有情。意樂者,謂見過患,起遠離欲。加行者,謂起諸行靜息殺害。究竟者,謂正靜息圓滿身業。以此道理,余亦應知。

 

以上說抉擇黑白業果差別,顯示黑業果的部分已講,現在講顯示白業果。

 

白業的意思,就是通過對殺生過患的思惟,刻意地去防護殺生等罪行;透過偷盜過患的思惟,刻意地去防護或者是靜息偷盜的惡行;透過邪淫過患的思惟,刻意地發起善心去靜息邪淫。也就是說當遇到有殺生的因緣、偷盜的因緣、邪淫的因緣時,透過過患的思惟刻意地去阻擋、防護,這個叫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並不是說沒有善惡的辨別,沒有殺生叫做不殺生的善業等。

 

不殺生的善業,也如先前所說惡業,須具事、意樂、加行、究竟。遠離殺生的善業,事是他有情;意樂,是看到殺業的過患而想要去遠離殺業;加行者,是平息殺業;究竟者,是完全地防護,決定不殺。同樣的,不偷盜、不邪淫等其餘九種的善業,也都有事、意樂、加行、究竟這四者,我們也要如實瞭解。

 

 

 

果中有三,異熟者,謂由軟中上品善業,感生人中、欲界天中、上二界天。諸等流果,及增上果,違於不善,如理應知。《十地經》說:以此十種怖畏生死,離諸悲心,由隨順他言教修習,辦聲聞果。又諸無悲,不依止他,欲自覺悟,善修緣起,辦獨勝果。若心廣大,具足悲心,善權方便,廣發宏願,終不棄舍一切有情,于極廣大諸佛智慧,緣慮修習,成辦菩薩一切諸地波羅蜜多。由善修習此一切種,則能成辦一切佛法。如是二聚十種業道,及彼諸果,凡餘教典未明說者,一切皆是如《本地分》、《攝抉擇分》意趣而說。

 

白業也同樣分異熟果、等流果及增上果三者。

 

異熟果,是由軟中上品善業,感生人中、欲界天中、上二界天。不殺生等善業的等流果和增上果,正與不善業種種果報相反。

 

《十地經》裡面有說,依由十種的善業,我們生起了出離心,但是在沒有大悲心的情況下,依他人的言教來修習,會感得聲聞果。同樣的,對生死產生怖畏,可是卻沒有大悲所滋潤,善修緣起,不需要依靠他教導能夠自己覺悟,成辦獨覺果。如果悲心廣大,善權方便,廣發宏願,終不棄舍一切有情,于極廣大諸佛智慧,緣慮修習,成辦菩薩一切諸地波羅蜜多。由大悲心滋潤的十善業道,將能成就一切遍智,也就是正覺果位。

 

以上黑白十種業道,還有十種業道引發的果實,在其他教典沒有講清楚的地方,我們可以參考《本地分》和《攝抉擇分》來瞭解。

 

第三顯示業餘差別中,引滿差別者,引樂趣業是諸善法,引惡趣業是諸不善。諸能滿者,則無決定。於樂趣中,亦有斷支,關節殘根,顏貌醜陋,短壽多疾,匱乏財等,是不善作。于諸旁生及餓鬼中,亦有富樂極圓滿者,是善所作。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謂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滿善所圓滿及由不善圓滿二類;于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滿不善圓滿及由善法圓滿二類。《集論》雲:「應知善不善業,是能牽引及能圓滿。於善惡趣受生之業,能牽引者,謂能引異熟;能圓滿者,謂既生已,能令領納愛與非愛。」《俱舍論》雲:「由一引一生,能滿則眾多。」謂由一業能引一生,非能引多,亦非眾多共引一生。諸能滿中,則有眾多。《集論》則說:「頗有諸業,唯由一業牽引一生。又有諸業,唯由一業牽引多生。頗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一生。亦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多生。」《釋》中說雲:「有由一剎那業,唯能長養一世異熟種子,及由彼業而能長養多世異熟種子。有由多剎那業,唯能數數長養一世種子,及由眾多互相觀待,而能數數長養輾轉多生種子。」

 

業餘差別所要講的內容是,無論黑業白業,又可以分為引業、滿業兩種。

 

讓我們投生善趣的引業,一定是善法;讓我們投生惡趣的引業,一定是惡業。可是在善趣的滿業,不一定是善業;在惡趣的滿業,不一定是惡業。如雖然由引業生人道善趣,可是人道裡面有時常生病,或做什麼都很不順利等痛苦,這是由惡的滿業來形成的。雖然由惡的引業投生到畜生道中,可是由善的滿業卻非常富貴,受到主人的照顧。(1)

 

雖然引業是善,但引業不一定能圓滿,滿業有善有惡。同樣,在惡的引業裡面,也有善的滿業和惡的滿業。《俱舍論》裡面認為,一個引業只能引一生不能引眾多生,可是滿業卻不一定,能夠滿好多世。但是《集論》裡面卻有不同說法,有些引業是引一生,有些引業是由一業牽引多生,就像造一個業五百世感得畜生道的人。有眾多的引業去牽引一生,也有諸業牽引多生的。

 

定不定受業者,如《本地分》雲:「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作與增長所有差別者,即前論雲:「雲何作業?謂若思業,或思惟已身語所起。」又雲:「增長業者,除十種業,謂一、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數所作,五、狂亂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害,十、對治所損。除此十種業,所余諸業。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攝抉擇分》亦說四句:一、作殺生而非增長,謂無識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作,自無樂欲他逼令作,若有暫作,續即發起猛利追悔及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令彼薄弱,未與異熟,便起世間所有離欲,損彼種子及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二、增長而非作者,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尋伺,然未殺生。三、作而增長者,謂除前二句一切殺生。四、非作非增長者,謂除前三。從不與取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於意三中,無第二句。于初句中,亦無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接下來說到作與增長的差別,也就是定不定受業。

 

定業,就是已作、已增長的業。不定業,已作、不增長或增長卻沒作的業。如我們透過思惟,由身體已經形成了殺生這個動作,像殺魚或者是殺動物等殺業,這個叫作業,因為已經做了。可是這個業不一定叫做增長業,因為增長業必須要除去十種情況,在這十種條件內叫不增長業:一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強烈、沒有反復所作;五狂亂所作,像是昏迷、迷惑時作;六失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並非是自己想要作的;八自性無記,本身無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的天生智障,就叫自性無記補特伽羅了;九悔所損害,做完之後馬上後悔或者懺悔;十對治所損,通過對法義的思惟來對治正做的惡法。增長但沒有作,就是很想作,一直都在思惟想要殺或偷盜等,可是沒有作成,這叫做雖增長然未作的業,屬於不定業。定業感果的能力非常強大,決定會感得異熟果。不定業的力量,比定力微弱,從感果的優先次序來講,它是排後的,所以稱為不定。

 

《攝抉擇分》亦說四句:一作殺生而非增長。針對殺生來講,這一句話應該叫做智人所作。因為從藏文來講的話,“迷開巴”是智者,不應該念成“米開巴”(沒有智慧)。智者所作,所以才是不增長。並不是明知顧犯地去作;是被他所逼的情況下去作;還未感果之前,通過禪定的力量,讓自己暫時遠離欲界;或是還沒有感得異熟果報之前,透過現證空性智慧的力量,讓自己完全斷除這個種子。二增長而非作者。雖然是增長,可是並沒有作。就像為了損害,一直在想如何去殺,可是卻還沒有真正去作成殺生的行為。三作而增長者。既不是已作未增長,也不是增長未作,那就變成作和增長皆是。四非作非增長者。前三者都不是的情況下,就是甲乙皆非。

 

不只殺生,同樣的道理,從不偷盜乃至綺語,我們都應該如之前所說去理解作與增長的關係。但是在意業也就是貪嗔邪見裡面,並沒有所謂的增長未作,因為貪意其實就是反復去想,當它反復去想的時候,增長的時候就已經在作了。意業裡面,也沒有作而不增長,因為意在思的時候就已經作了,這跟身體不一樣,有時候想要用身體去作某個動作,但是身體不一定作。沒有所謂的不思而作,因為沒有人可以控制我們的思想。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其中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本地分》說此複有八,若由增上顧戀意樂,顧戀其身,財物諸有,造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不顧意樂,不顧彼等,作諸善法。如是若于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又于父母諸尊重等恩造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所有意樂,所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於現法受。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于相續中,現有眾多善不善業成熟理者,謂諸重業即先成熟,輕重若等。于臨終時何者現前,彼即先熟。若此亦等,則何增上多串習者。若此複等,則先所作,彼即先熟。如《俱舍釋》所引頌雲:「諸業於生死,隨重近串習,隨先作其中,即前前成熟。」

 

至於什麼時候會感果,宗喀巴大師在此有說到三種不同的時段:一是現世報,也就是今世絕對會感果。二叫順生受報,就是第二世的時候感果。三是順後受者,就是第三世以後感果報。

 

一般臨死的時候非常關鍵,會決定後世到哪裡去,平常所做業哪個多,就先感哪一個果。如果平常對善業的串習力足夠的話,臨終可以提發善串習力,滋潤之前所造善種子,感得善趣。同樣的,如果平常多做惡行,臨終隨自己的惡行去滋潤以前所造惡種子,感得後世入惡趣。如果善惡業同等,那就看哪一個業較為強大來做決定。

 

 

 

第二、思惟別者。謂由遠離十種不善,雖定能獲善妙所依,然若成一圓具德相,能修種智,勝所依者,修道進程非餘能比,故應成辦如此所依。此中分三:一、異熟功德,二、異熟果報,三、異熟因緣。

 

  初中分八:一、壽量圓滿者,謂宿能引牽引長壽,如其所引,長壽久住。二、形色圓滿者,謂由形色顯色善故,顏容殊妙,根無闕故,眾所樂見,橫豎稱故,形量端嚴。三、族姓圓滿者,謂生世間,恭敬稱揚,諸高貴種。四、自在圓滿者,謂大財位,有親友等廣大朋翼,具大僚屬。五、信言圓滿者,謂諸有情信奉言教,由其身語於他無欺,堪為信委,於其一切諍訟斷證,堪為量故。六、大勢名稱者,有大名稱,有大美譽,謂于惠施,具足勇健精進等德,由此因緣,為諸大眾所供養處。七、丈夫性者,謂成就男根。八、大力具足者,謂由宿業力,為性少病,或全無病,於現法緣,起大勇悍。此複第一謂住樂趣,第二謂身,生為第三,財位僚屬為四,第五謂為世間量則,第六謂彼所有名稱,七謂一切功德之器,第八謂于諸所應作勢力具足。

遠離十惡業行十善道,我們能夠獲得增上生,如果暇滿人身能有具八種異熟功德的圓滿德相,我們就能夠非常快速地去累積或成辦成佛之因,在修法的道路上會走得更順利一點。

 

異熟功德的好處就是異熟果報,異熟功德的因緣是異熟因緣。

 

先說異熟功德,有八種的功德:第一,壽量圓滿。如果是真正修法的人,絕對是對長壽有幫助的。如果能夠善利用此圓滿壽量,就會有更多的時間去行善斷惡,不只是自己修法累積更多的善業使增長廣大,也會帶來更多眾生的利益。如果我們的壽命只是用來造惡業,那還不如短壽好了。透過如此的思惟,能避免重的惡業及善巧增長少許的善業,這真是非常妙的一個口訣。第二,形色圓滿。五官端正、相好莊嚴。第三,族姓圓滿。第四,自在圓滿,有財富,沒有經濟上的困難等。第五,信言圓滿。說話有說服力,大家都相信你所說。第六,大勢名稱。就是美名十方,受眾供養等。第七,丈夫性。成就男根,屬男眾。第八,大力具足。在修善法上沒有什麼障礙,一世都很順利。

 

異熟果報分八:初者依自他利,能于長時,積集增長,無量善根。第二者謂諸大眾暫見歡喜,鹹共歸仰,凡所發言,無不聽用。第三者謂所勸教,無違敬用。第四者謂以佈施攝諸有情,令其成熟。第五者謂以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速令成熟。第六者謂由營助一切事業,佈施恩德,為報恩故,速受勸教。第七者謂為一切勝功德器,欲樂勤勇,堪為一切事業之器,智慧廣博,堪為思擇所知之器。又於大眾都無所畏,又與一切有情同行,言論受用,或住屏處皆無嫌礙。第八者謂於自他利,皆無厭倦,勇猛堅固,能得慧力速發神通。

 

異熟的功德會帶來什麼樣的好處呢?這裡說異熟果報分八:

 

第一,因為長壽的緣故,所以我們可以增長無量的善根。第二,因為相好莊嚴的緣故,所以大眾暫見歡喜,鹹共歸仰,凡所發言無不聽用。第三,因為種族高貴的緣故,所勸教,無違敬用。第四,因為具有財富的緣故,以佈施攝諸有情,令其成熟。第五,因為自己所言具有威性力的緣故,以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速令成熟。第六,因為美名十方的緣故,由營助一切事業,施布恩德,為報因故,速受勸教。第七,因為是丈夫性的緣故,謂為一切勝功德器,欲樂勤勇,堪為一切事業之器;智慧廣博,堪為思擇所知之器。又於大眾都無所畏。又與一切有情同行,言論受用,或住屏處皆無嫌礙。第八,因為具有大力的緣故,謂於自他利皆無厭倦,勇猛堅固,能得慧力速發神通。

 

所以如果我們真正具有上述所說的八種異熟功德,確實可以帶來很大很大的利益,尤其是在利益有情以及對於教法的利益,確實能夠造成如此大的殊勝功德。不只是獲得了後世人身增上生,具有這八異熟功德,會更加圓滿。

 

 

 

異熟因分八:初者謂於有情,不加傷害,及正依止不害意樂。又雲:「善放將殺生,如是利其命,遮止害眾生,則當得長壽。承事諸病人,善施諸醫藥,不以塊杖等,害眾生無病。」第二者謂能惠施燈等光明,鮮淨衣物。又雲:「由依止無嗔,施莊嚴妙色,說無嫉妒果,當感妙同分。」第三者謂摧伏慢心,於尊長等,勤禮拜等,於他恭敬,猶如僕使。第四者謂於乞求衣食等物,悉皆施惠,設未來乞亦行利益,又于苦惱及功德田,乏資具所,應往供施。第五者謂修遠離語四不善。第六者謂發宏願,於自身中攝持當來種種功德,供養三寶,供養父母,聲聞獨覺,親教軌范,及諸尊長。第七者謂樂丈夫所有功德,厭婦女身,深見過患,樂女身者,遮止欲樂,將失男根,令得脫免。第八者謂他不能作,自當代作,若共能辦,則當伴助,惠施飲食。如是八因,若具三緣,能感最勝諸異熟果。于其三緣,心清淨中待自有二,謂修彼因所有眾善,將用回向無上菩提不希異熟,由純厚意,修行諸因勢力猛利。待他有二,謂見同法者,上中下座,遠離嫉妒,比較輕毀,勤修隨喜。設若不能如此而行,亦應日日多次觀擇所應行事。加行清淨中觀待自者,謂于長時無間殷重,觀待他者,謂未受行讚美令受。已受行者,讚美令喜,恒無間作不棄舍作。田清淨者,謂由彼二意樂加行,能與眾多微妙果故,等同妙田。此等是如《菩薩地》說,以釋補滿而為宣說。

 

異熟功德的因緣是怎麼成熟的呢?異熟因分八:

 

初者,長壽的因就是於有情不加傷害,及正依止不害意樂等。第二,相好莊嚴是由能惠施燈等光明、鮮淨衣物等獲得。第三,得到高貴種族的因緣是摧伏慢心。第四,獲得廣大財富是由於乞求衣食等物,悉皆施惠,以及供施等。第五,遠離語四不善,讓我們言性圓滿。第六,成就大勢名稱,美名十方是由發宏願,於自身中攝持當來種種功德,供養三寶,供養父母、聲聞、獨覺、親教軌范及諸尊長。第七,成就大丈夫性,是由樂丈夫所有功德,厭婦女身等。第八,成辦大力具足,是因代他不能作,若共能辦,則當伴助,惠施飲食。

 

不只是這八因,如果加上三種的因緣,那是絕對能夠感得八種異熟果的。三緣為:心清淨、加行清淨和三田清淨。第一,心清淨。緣自力的因有二,一是將善力回向給無上菩提,這樣我們就不會有要獲得果報的想法,佈施他人不是希望後世得到更大的財富,而是為了利益一切有情眾生我必須成就無上菩提。二是由純厚意而來修行,就是在修行的時候猛利提起心力。緣他力的因有二,一是遠離嫉妒、比較、輕毀,勤修隨喜。二是如果沒有辦法做到,至少也要讓自己的內心往這方面去相應,反復地去思惟觀察緣上嫉妒、緣中比較以及緣下輕毀的過患。第二,加行清淨。自己要長時間地殷重學習,對他人“謂未受行,讚美令受,已受行者,讚美令喜;恒無間作、不棄舍作”。第三,田清淨。因為自己的心清淨了,意樂上清淨了,加行上也清淨,那我們的功德田自然就會清淨。

 

第三、思已進止道理中分二:一、總示,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今初

 

以上已很詳細說了善業和惡業以及善惡業的果報,又說了八種異熟功德,以及八種異熟功德的作用及其因緣。業決定的意思是說善業必感善果、惡業必感惡果。可是業本身也是因緣法,可以隨因緣而改變,如何去行善斷惡,改變已造的惡業呢?所以又說到了四力淨修的道理。

 

 

 

如《入行論》雲:「苦從不善生,如何定脫此?我晝夜恒時,理應思惟此。」又雲:「能仁說勝解,一切善品本,又此之根本,恒修異熟果。」謂既了知黑白業果,非唯了知即便止住,應數修習,以此是為極不現事,極難獲得決定解故。此複如《三摩地王經》雲:「設月星處皆墮落,具山聚落地壞散,虛空界可變餘相,然尊不說非諦語。」于如來語,應修深忍,若未於此獲得真實決定信解,任於何法,悉不能得,勝者所愛,決定信解。如有一類,說於空性,已獲決定,然於業果無決定信,不慎重者,是乃顛倒瞭解空性。解空性者,謂即見為緣起之義,是於業果發生定解為助伴故。即彼經雲:「一切諸法如水月,等於幻泡陽焰電,雖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如此理趣門賢妙,微細難見佛行境。」是故應於緣起二業,及諸因果發生定解,一切晝夜觀察三門,斷截惡趣。

 

同類因必感同類果、業可以增長廣大等因果法性軌則,我們可以瞭解到。但細微的業果道理就非常難瞭解,它不是能用肉眼看到或用理由可以推理的,要反復地去思惟。如果沒有思惟業果,佛所說的極細微隱蔽分,我們就沒有辦法瞭解。但是如果我們平常思惟業果的話,對於佛所說的極細微隱蔽分便能產生決定信解。如果對佛所說的因果法不相信,修法就沒有基礎了,對佛說的其他教法也就不會相信了。有些人自稱瞭解空性,但卻輕視業果,覺得這是初學者學的內容,如果如此不尊重業果,是對空性完全不瞭解。有時候我們會說:這沒什麼,這是空性。這種說詞是完全不被允許的,我們根本不應該這麼說的,因為空性的緣故所以才有業果,如果它本身並非自性空,又何需要依賴因緣而起呢?所以,若對空性瞭解得越深,應該要越相信業果才是。

 

 若不先善因果差別,縱少知法,然將三門放逸轉者,唯是開啟諸惡趣門。《海問經》雲:「龍王,諸菩薩由一種法,能斷生諸險惡惡趣,顛倒墮落。一法雲何?謂于諸善法觀察思擇,作如是念,我今若何度諸晝夜。」若能如是觀相續者,諸先覺雲:此因果時,校對正法,全不符順,於此乃是我等錯誤,全無解脫。校對業果,是觀順否,若以法校自相續時,全無符順,而能至心了知如是,是為智者。《集法句》雲:「若愚自知愚,是名為智者。」若校法時,與法乖反,猶如負屍,自妄希為法者、智者、淨者,極頂是為下愚。《集法句》雲:「若愚思為智,說彼為愚癡。」故其極下,亦莫思為于法已解。又博朵瓦則引此《本生論》文觀察相續,如雲:「虛空與地中隔遠,大海彼此岸亦遠,東西二山中尤遠,凡與正法遠於彼。」此說我等凡庸與法,二者中間如彼諸喻,極相隔遠。此頌是月菩薩從持善說婆羅門前,供千兩金,所受之法。朵瓏巴亦雲:「若有觀慧而正觀察,如於險坡放擲線團,與法漸遠。」

 

如果我們不瞭解善惡的差別利害,只是因為懂得一點點法義,就隨著我慢而去放縱自己,“唯是開啟諸惡趣門”。宗喀巴大師在此說得非常好,用詞非常強而有力。如果能夠反復觀察自心,加上思惟業果,察覺到自心與法義完全不吻合,認識到自己原來所做是錯的,沒有解脫的可能性,透過業果法義來校對自己的心,這時我們才是真正的智者。猶如背死屍,背者和所背的屍體是完全分開的,如果以法義來觀察自心是完全顛倒,卻妄言說自己是修行者、智者、淨者,這才是真正的愚癡。一開始學法,未消化之前,往往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自己非常正直,根本沒有做過什麼惡事情。如果修法修了很久,還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問題,沒有需要改善的空間,那可真的就是有問題了。透過法義的認知和學習,慢慢瞭解了白業的殊勝和黑業的恐怖,原先自以為理所當然可以做的事,在法義的反觀下知道說這是不應該做的,原來自心跟法是如此疏遠,因為煩惱而做錯了好多事。我們能夠如此察覺到的話,是好現象,說明真的是有了進步,這是我們初學者必須要跨出的第一大步。怕就怕學了好幾年法義,還是說自己沒有什麼問題,那就有問題了。

 

 

 

如是思已,遮止惡行之理者,如《諦者品》雲:「大王汝莫為殺生,一切眾生極愛命,由是欲護長壽命,意中永莫思殺生。」謂十不善及如前說,諸餘罪惡,發起意樂,亦莫現行。應修應習,應多修習,靜息之心。若未如是遮止惡行,雖非所欲,然須受苦,任赴何處,不能脫故。是故現前似少安樂,然果熟時,雖非所欲,淚流覆面,而須忍受,如是之業是非應作。若受果時能感受用無罪喜樂,如是之業是所應行。《集法句》雲:「若汝怖畏苦,汝不愛樂苦,於現或不現,莫作諸惡業。設已作惡業,或當作亦然,汝雖急起逃,然不能脫苦。任其居何處,無業不能至,非空非海內,亦非入山中。」又雲:「諸少慧愚稚,于自如怨敵,現行諸惡業,能感辛楚果。作何能逼惱,淚覆面泣哭,別別受異熟,莫作此業善。作何無逼惱,歡喜意欣悅,別別受異熟,作此業善哉。自欲安樂故,掉舉作惡業,此惡業異熟,當哭泣領受。」又雲:「惡業雖現前,非定如刀割,然眾生惡業,於他世現起。由其諸惡業,各受辛異熟,是故諸眾生,於他世了知。如從鐵起鏽,鏽起食其鐵,如是未觀作,自業感惡趣。」康瓏巴謂樸窮瓦雲:「善知識說唯有業果,是極緊要,現今講說聽聞修習,皆非貴重,我念唯此極難修持。」樸窮瓦亦雲:「實爾。」又敦巴雲:「覺窩瓦心莫寬大,此緣起微細。」樸窮瓦雲:「我至老時,依附賢愚。」霞惹瓦雲:「隨有何過,佛不報怨,是方所惡,宅舍所感,皆說是由作如此業,於此中生。」

 

因為瞭解到了惡業的過患,我們如是思惟:如果惡業沒有被遮止,那麼我們即使不想去惡趣,但卻因被業和煩惱所轉,沒有辦法從惡趣獲得自在脫離,所以我們要盡力學習防護惡業的十善道。乍看之下,造作惡業好象會給自己安樂,可是惡業感果的時候,我們得非常無奈地去忍受種種的痛苦。同樣,我們去行善的時候,雖然當下並沒有很強烈的歡樂,但善業感果卻能夠讓我們感受到非常快樂的果報,所以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舉例來說,比如依由偷盜而獲得了財物,可是這個短暫利益的主因並不是由偷盜產生,而是之前我們佈施產生的異熟果報,偷盜只是一種緣,促成了這個果早日成熟。由於之前佈施的緣故,說不定你本來可以獲得未來一百年享受榮華富貴的果報,可是因為你偷盜的因緣,一百年的享受就縮短成了一年的無憂財富,這是有可能的。總而言之,因果分得非常細微,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可能說偷盜會成為你現在具有財富的主因,這是不可能的。因由偷盜的緣故,將來獲得的果報就是沒有財富,現世報則是今世坐牢成為囚犯。如果我們前世沒有累積財富的因緣,那麼縱使我們去偷也偷不到東西。

 

因果關係是非常細微的,如果我們沒有搞清楚的話,會以為偷盜可以帶來財富,那因果本身就有矛盾了,其實不是的。惡業乍看之下好象會帶來安樂,但實際上以長久的眼光來看,確實唯有帶來痛苦,甚至於會縮短你安樂的異熟果報,跑到哪裡都沒有辦法解脫。所以,我們應該多多修學防護惡業。修習善道之行,乍看之下並非歡樂,可是它能帶來究竟的安樂,這是我們必須要去做的。

 

第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者,如是勵力,雖欲令其惡行不染,然由放逸,煩惱盛等增上力故,設有所犯,亦定不可不思放置,須勵力修,大悲大師所說,還出方便。此複墮罪還出之理,應如三種律儀別說。諸惡還出者,應由四力。《開示四法經》雲:「慈氏,若諸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則能映覆諸惡已作增長。何等為四?謂能破壞現行,對治現行,遮止罪惡及依止力。」作已增長業者,是順定受,若能映此,況不定業。

 

雖然我們不想讓惡業污染我們,但是我們還是會隨著放逸、煩惱等而去犯惡業。那該怎麼辦呢?大慈大悲的導師教導我們懺悔的方便,針對三種律儀各別地說出了如何墮罪還出的對治之理。也就是說,當我們有違反了別解脫戒的時候,戒經裡有說到如何以不殺的方式等,來淨除我們的自罪。同樣,在菩薩戒裡,佛說了如何去懺悔違反菩薩戒學處;在講密乘金剛三昧耶的時候,也針對金剛三昧耶的違反戒學部分,說到了如何還淨罪行的儀軌道理。

 

總攝來說,就是由四力來做懺悔。“何等為四?謂能破壞現行、對治現行、遮止罪惡及依止力”。透過四力,一切的罪障都能夠淨除。“能映覆諸惡已作增長”,已作又增長的是定罪,如果定業都能夠被懺除,更何況是不定業呢?所以,我們應當精進地通過四力懺悔方式來懺悔自己所作的惡業。

 

 

 

此中初力者,謂於往昔無始所作諸不善業,多起追悔,欲生此者,須多修習感異熟等,三果道理,修持之時,應由《勝金光明懺》及《三十五佛懺》二種悔除。第二力中分六:依止甚深經者,謂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多》等契經文句。勝解空性者,謂趣入無我光明法性,深極忍可本來清淨。依念誦者,謂如儀軌念誦百字咒等諸殊勝陀羅尼。《妙臂請問經》雲:「如春林火猛焰熾,無勵遍燒諸草木,戒風吹燃念誦火,大精進焰燒諸惡。猶如日光炙雪山,不耐赫熾而消溶,若以戒日念誦光,炙照惡雪亦當盡。如黑暗中燃燈光,能遣黑暗罄無餘,千生增長諸惡暗,以念誦燈能速除。」此複乃至見淨罪相,應當念誦。相者,《准提陀羅尼》說:「若於夢中夢吐惡食,飲酪乳等,及吐酪等,見出日月,遊行虛空,見火熾然,及諸水牛,制伏黑人,見苾芻僧苾芻尼僧,見出乳樹象及牛王山獅子座及微妙宮,聽聞說法。」依形象者,謂於佛所獲得信心,造立形像。依供養者,謂於佛所及佛塔廟,供養種種微妙供養。依名號者,謂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諸大佛子所有名號。此等唯是《集學論》中已宣說者,余尚眾多。第三力者,謂正靜息十種不善。《日藏經》說: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見作隨喜,殺生等門,三門業障,諸煩惱障及正法障。《毗奈耶廣釋》中說:若無誠意防護之心,所行悔罪,唯有空言。《阿笈摩》中是故於此密意問雲:「後防護否?」故防護心後不更作,至為切要。能生此心,複賴初力。第四力者,謂修歸依及菩提心。此中總之,勝者為初發業,雖說種種諍惡之門,然具四力,即是圓滿一切對治。

先講第一力,破壞現行力。也就是所謂的厭患對治力,透過對惡業所感異熟果、等流果還有增上果過患的反復思惟,對以往所造惡業生起極大的後悔,通過《勝金光明懺》及《三十五佛懺》來做懺悔。

 

第二力,對治現行力。生起了後悔心之後,直接地去消除現行,就是直接地去消滅已造的惡業。其中分六:第一,依止甚深經者,就是讀誦《般若波羅蜜多經》等經文來懺悔罪障。第二,勝解空性者,就是思惟空性的道理,觀諸法無有自性,以法性空來清淨惡業。其實最強而有力的就是勝解空性,因為一切的惡業都是在執著自性當中去造的,所以一切惡業的根本就是自性執著,把它消滅的話,由自性執著所帶來的魔子魔孫就自然能夠被消滅。第三,依念誦者,像念誦百字明咒等,念到生起淨罪相為止。業障淨除的時候,有所謂的淨罪相產生。《准提陀羅尼》說:“若於夢中夢吐惡食、飲酪乳等,及吐酪等;見出日月,遊行虛空;見火熾然及諸水牛制伏黑人;見苾芻僧、苾芻尼僧;見出乳樹象及牛王獅子座及微妙宮,聽聞說法。”第四,依形像者,如造佛像、畫佛像等。第五,依供養者,對佛像或者佛塔等做供養。第六,依名號者,以持佛名號的方式來淨除以前的惡業。“此等唯是《集學論》中已宣說者,余尚眾多。

 

第三力,返回對治力,就是遮止罪惡,也叫防護力。因為後悔以前所造的罪障,所以決心再也不犯同樣的錯誤,努力防護或說遮止將來的罪惡造作。第三力會不會強大,最主要是看第一力的力量,第一力的力量越強大,第三力的力量就越強大。所以我們一般在做羯磨的時候會問:有沒有看到自己的過失?將來會不會防護?雖然我們嘴巴會說:我看到了,我會防護。但是最好是內心裡面要有感觸,這樣才會有效。

 

第四力,所依對治力,也就是依止力。依止力的意思,謂修皈依及菩提心。為什麼依止力是要修皈依和菩提心呢?因為我們所造的惡業,是緣上資糧田與下眾生田這兩個物件而產生的。從哪裡跌倒,我們就要從哪裡爬起來,我們從哪一個物件造惡,就要針對這個物件而去淨除所有的罪障。所以所依對治力,顧名思議就是針對造業依據的田來做淨除,來做懺悔。所以透過皈依和菩提心,皈依緣上、菩提心緣下來淨治以前的惡業。

 

經文中有說到,根據不同的儀軌、不同的學處及違犯的內涵,說到不同的淨治,可是整體來講的話,如果具有四力去做懺悔,是可以圓滿對治一切罪障的。

 

 

 

惡淨之理者,謂諸能感於惡趣中極大苦因,或令變為感微苦困,或生惡趣,然不領受諸惡趣苦,或於現身稍受頭痛,即得清淨。如是諸應長時受者,或為短期,或全不受。此複是由淨修之人力之大小,四力對治,圓不圓具,勢猛不猛,及時相續恒促等門,故無定準。諸契經中及《毗奈耶》皆說:「諸業縱百劫不亡。」意謂未修四力對治,若如所說而以四力對治淨修,雖順定受,亦說能淨。《八千頌大疏》中雲:「謂若凡是近對治品,可損減法,彼由成就有力對治,能畢竟盡如金穢等,正法障等一切皆是如所說法,由此正理,則妄執心,所作墮處可無餘盡。諸經說雲,諸業雖百劫等者,應知是說,若不修習能對治品,若不爾者,則違正理及違多經。說順定受,應知亦是如此所說。說不定者,雖不修習能對治品,然亦應知不定感果。」如是由悔及防護等,傷損能感異熟功能者,雖遇餘緣,亦定不能感發異熟。如是由生邪見嗔恚,摧壞善根,亦複同爾。《分別熾然論》雲:「若時善法,由生邪見,嗔恚虧損,或諸不善,若由厭訶防護悔除,是等對治,傷損其力。彼等雖得眾緣會合,然由傷損,若善不善種子功能,豈能有果,從彼感發?由無緣合,時亦遷謝,豈非從其根本拔除?如經說雲,受持正法,雖其所有順定受惡,亦當變為於現法受。又如說雲,複次諸往惡趣業,此唯能感頭痛許。設作是雲,若尚有果,唯頭痛者,豈是從其根本拔耶?諸惡業果,無餘圓滿,謂當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諸輕微苦,豈非即從根本拔除?於此略起頭痛等故,豈是本來原無果報?」雖未獲得真能對治壞煩惱種,然由違緣令傷損故,縱遇眾緣亦不感果,內外因果,多是如是。故雖勤修眾多善法,若不防護嗔恚心等壞善之因,則如前說。故須勵力防護嗔等,精勤修習不善還出。

 

透過四力去淨除,是不是一切的業障都會瞬間消失?或是由大變小?怎樣的情況,才叫做惡淨之理?隨著自己懺悔力量的大小,以及有沒有持續懺悔,來決定業障淨除的層次。如果我們恒常以四力來懺悔,而且懺悔時心力具大勢力,那就可以把所有的業障徹底消除,使不感果。但如果懺悔的時候力量並非強大,那苦果由大化中、由中化小、由小化無,都是有可能的。將來要感得在惡趣裡面受極大苦的,因為懺悔的力量,可能只是在今世感得稍微的小苦。有時候,我們在行善法的時候,會覺得障礙很多,怎麼平常不會生病的人,修了善法反而病多了?其實我們不必過於擔心,因為這是一種淨相。隨著我們心向於善,我們把所有的專注力都放在修善上,就像一個人一旦決定要做大事情,他所做的一切都會朝向這個目標。既然你的重心已經用在了修善上,依由非常強大的善業力量,會去削弱惡業或者是轉調惡業的方向,讓將來要墮落惡趣的苦果,變成了在修持善法時的稍微的頭痛,這也是有可能的,由現在的小苦取代了將來的大苦。有時候,看到那種十惡不赦的罪人,會奇怪他為什麼會這麼順利?因為他現在的重心在行惡上,所以使得他將來能夠獲得極大善果的善業轉換了方向,只是變成為今世短縮的一個善果。

 

很細微的業果,真是不可思議。相信佛所說的,才能瞭解到最細微最精准的部分,就是極細微隱蔽分。但是因果的力量是絕對存在的,同類因絕對感同類果,而且善業的力量決定能夠轉惡業。至於怎麼樣轉變,很詳細很詳細的情況,必須得靠佛經我們才能夠瞭解。也就是說,本該要長時間受苦的惡業,因由四力懺悔的力量,轉變成了短期受苦或者是完全不受。得看自己的心力是否強大、四力有沒有圓滿或者是有沒有恒常去做四力懺悔等,沒有一定的標準。

 

雖然經典裡有說到諸業縱百劫不亡,好象是業不能被摧毀,但原意應該要多加一句才是:未修四力對治,諸業縱百劫不亡。為什麼要多加“未修四力對治”?因為以四力來去做對治,任何的定業都可以被解除,這是經典上說的。所以在毗奈耶還有契經裡面所說的“諸業縱百劫不亡”,意思是如果沒有被四力所懺悔的話,業是不會被消滅的,應該要這樣去解讀。

 

宗喀巴大師引經據論說到,四力裡面最主要是看防護、後悔的力量強不強大,防護力量強不強最主要是看後悔力,所以悔心是最重要的。悔心的力量強不強大,要看對於過患的認知強不強大。如果對過患的認知越深,那我們後悔的力量就會越強大,由防護力的強大,四力的力量就會強大。如果四力強大去懺悔惡業的話,那這個惡業將來感果的能力就會受到阻礙,就像能夠生苗芽的種子放在火裡面去燒烤了一樣,縱使再種在田裡面,它也不會發芽感果了,惡業就是如此能夠被淨除。

 

同樣的,邪見、嗔恚也能夠消滅善業,因為善業也是可以透過因緣而改變的。有時候我們認為自己已經累積了足夠的善法,所以感到很滿足,這是錯的。所累積的善業,也是隨著因緣而改變的,嗔恚心、邪見等違緣會去傷害它。所以如果沒有防護嗔恚心、邪見的話,再多的善業也會被傷害,我們要特別地小心,不要隨著煩惱來“懺悔”掉我們之前的善業。

 

 

 

若能盡淨有力之業,雲何經說唯除先業所有異熟?謂感盲等異熟之時,現在對治難以淨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則易遮止,密意於此故如上說,無有過失。《分別熾然論》雲:「設作是雲,若諸惡罪至極永盡,雲何說除先業異熟耶?意謂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顛跛及啞聾等,自性因果,故作是說。何以故?以諸業果,若已轉成異熟位體,非有功能,令其遍盡。若因位思、正造作者,獲得所餘思差別力,能令永盡。猶如開示指鬘、未生怨、娑縛迦、殺父及無憂等。設作是雲:未生怨王及殺母等,若已生起所餘善思,何故其業未得永盡,生無間耶?是為令於所有業果,發信解故,現示感生諸無間等,非是未能,無餘永盡所有諸業。如擊彩球,隨擊而躍,生彼即脫,雖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觸。由是則成,最極拔除諸惡根本,亦非諸業全無果報。」

有人疑惑說,既然四力懺悔能夠淨除一切罪業,那經典裡面有說“唯除先業所有異熟”,這不是有矛盾了嗎?不是說一切惡業都可以懺除嗎?宗喀巴大師在此說到,所謂四力懺除的惡業,是指在因位上來懺除,如果已經感果的話,要懺除就非常困難。懺除,最主要是在因地上來懺,讓它不要感果。我們在因地上要儘量去消除那個感果的能力,使它從大化中、從中化小、從小化無,這是可以做到的。可是因已經感果了,要去懺除就困難了。就像如果隨以前的惡業,已經感果變成了瞎子,透過四力懺悔會再長眼睛嗎?那是沒有辦法的。還沒有形成滿業之前,可以懺除。異熟果報還未成熟之前,通過四力懺悔的力量,慢慢讓它生果的能力大大地減少,這是可以做到的。經上說除了先業所有異熟都可懺除,異熟非是因而是果,所以沒有任何的過失。

 

又有一個問題,像阿奢世王,他已通過四力懺悔把業淨除,為什麼後來還是墮落於無間地獄呢?這是為了讓後來的佛弟子眾能夠相信業果的緣故,所以阿奢世王現墮落於無間地獄,並非是沒有淨除業障。就像我們在打藍球的時候,把球拍下去,它碰到地面又馬上會往上彈,阿奢世王雖然墮落於地獄,但瞬間他就遠離了地獄。由這種的示現,讓我們瞭解到,一切的業都具有生果的能力,都會感果,可是透過懺悔的力量可以把感果的能力徹底地消滅掉。由這個示現,可讓我們知道因果的微妙關係。

 

 

 

 補特伽羅差別一類,不決定者,《三摩地王經》說:「勇授大王,殺華月嚴,遂起追悔,為建塔廟,經九十五俱胝千歲,廣興供養,一日三時,悔除罪惡,善護屍羅,然壽沒後,生無間中,經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受盲目等無邊眾苦。」雖則如是,然其悔罪非為唐捐。若不悔除,須受極重恒常大苦,尤過彼故。

  又由悔護清淨無餘,然從最初無罪染之清淨,及由悔除清淨之二,有大差殊。猶如《菩薩地》中所說,犯根本罪,雖可重受菩薩律儀,而能還出,然於此生,決定不能獲得初地。《攝研磨經》亦雲:「世尊,設若有一,由近惡友增上力故,造作如此誹謗正法,世尊,爾時如何能脫此罪?作是請已,世尊告妙吉祥童子雲:曼殊室利,設七年中,一日三時於罪悔罪,後乃清淨,其後至少須經十劫,始能得忍。」此說諸惡雖已清淨,然得忍位,任如何速,須經十劫,是故無餘清淨之義。謂是能感非悅意果,無餘永淨,起道證等,極為遙遠,故應勵力,令初無犯。是故聖者,於微小罪,雖為命故,不故知轉。若懺悔淨,與初無犯二無差別,是則無須如是行故,即如世間,亦可現見傷手足等,雖可治療,然終不如初未傷損。

  如是勵力,如《集法論》雲:「若作諸惡未修福,誤失正法得非法,具惡業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若已修福未作惡,行諸善士妙法軌,此則終無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莫依前作,應如後行。此複若說眾多應理言辭而放逸轉,義利微劣。若有僅知微少法義,然隨所知正行取捨,義利殊大。《集法句》雲:「若人宣多如理語,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設雖少說如理語,然能正行法隨法,及能遠離貪嗔癡,此等能得沙門分。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自匯出惡趣,如象出淤泥。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能抖一切惡,如風吹樹葉。」如是《親友書》亦雲:「若希善趣諸解脫,願多修習於正見,若人邪見雖妙行,一切皆具苦異熟。」此於緣起二業因果,正觀見者乃是能成一切諸乘,及辦一切士夫義利,必不容少根本依處。故應多閱前文所說,及《念住經》、《賢愚因緣》、《百業》、《百喻》及《毗奈耶》、《阿笈摩》中諸多因緣,並諸餘典,令起猛利恒常定解,應當持為極扼要義。

 

一些特別的補特迦羅,不一定能像阿奢世王一樣,能夠瞬間地從無間地獄遠離。雖則如是,然其悔罪並非是沒有意義。如果沒有懺悔,苦果會來得長久重大。

 

既然我們可以透過四力去懺悔犯罪,那為什麼許多經典裡面又說到,要守護自己的戒體、學處,如同守護自己的性命一般呢?因為即使犯了也是可以懺悔的啊?宗喀巴大師針對這種邪執來做解釋:由四力懺悔可以使得惡業清淨無餘,但之前完全沒有造惡的人,和犯了罪通過懺悔完全清淨的人,這是有大差別的。在別解脫戒、菩薩戒和金剛三昧耶戒這三律儀裡面,後二戒雖犯根本罪,可以懺悔淨除後再次重受,可是原本今世可以獲得初地的加行道菩薩,卻沒有辦法獲得初地了。《攝研磨經》中說一人因近惡友造謗法罪,雖經七年日夜懺悔使罪淨除,但需要經過十劫的時間才得忍位。所以透過懺悔的力量能夠淨除一切的惡業,是說使惡業不會感果的意思,叫做清淨之義。可是對於自己生起道地功德的證量,還是會形成障礙,這是沒有辦法透過懺悔的力量來懺掉的。

 

所以業的影響層面是非常細微的,非常不可思議。就像惡業會使得我們享用善業果報的時間縮短,原本是後世可得樂果的大善,今世由大善變成小善提前享用完。雖然可以通過懺悔的力量,不讓惡業感異熟果、等流果和增上果,可是因由這種惡業的影響,卻會影響到我們道地功德的增上。這種細微的業果,真的是同經中所說的,你要去深信。就像我們的手腳受傷,雖然可以通過治療讓它痊癒,可是不會像以前沒有受傷時候的手足一樣了。

 

所以,我們一旦瞭解,就要馬上去做。不要說了一大堆,卻什麼都沒有做,那是沒有意義的。相反,如果我們知道的並不多,可是自己知道的都去做了,這才會有意義。

 

第二生此意樂之量者,謂先有無偽,希求現世,其求後世,唯虛言辭。即換其位,令成希求後世為主,現在為副,則為生起。然須令堅固,故此生已,仍須勵力善為修習。

 

共下士道和下士道生起的量,標準在哪裡?原本我們認為今世是最重要的,忽略後世、不在乎後世。現在透過法義的思惟,我們觀念顛倒了,變成了今世次要、後世重要。如果能油然生起這種的想法,就是生起了共下士道或者是下士道之量。

 

 

 

第三除遣於此邪分別者,謂有一類,以佛經說,悉應背棄生死所有一切圓滿,為錯誤事。作是念雲:身受用等諸圓滿事,增上生者,皆是生死,發求此心不應道理。然所求中略有二類,謂於現位須應希求,及是究竟所應希求。生死之中身等圓滿,希解脫者,於現法中,亦須希求,以由輾轉漸受此身,後邊乃得決定勝故。非凡所有身及受用,眷屬圓滿,增上生事,一切皆是生死所攝。以其身等圓滿究竟,即佛色身,圓滿佛土,佛眷屬故。故《莊嚴經論》於此密意說雲:「增上生謂受用身,圓滿眷屬勤圓滿。」此說由前四度,成辦增上生。又多教典,說由此等成色身故。是故修種智者,經極長時,修諸極多,諸極殊勝,戒施忍等,亦是希求彼等妙果,最極殊勝身等勝生。成辦究竟決定勝者,謂如《入行論》雲:「由依人身舟,度脫大苦海。」是須依止以人所表善趣之身,度諸有海,趣妙種智,此複須經多生,故能辦此身勝因屍羅,是道之根本。

又有人認為,佛說由業和煩惱所生一切都是輪回,都是不圓滿,那我們幹嘛還要去獲得增上生?後世生人天的增上生,還是在生死的流轉當中,我們不應該對增上生髮起追求之心啊?宗喀巴大師解答說:我們要追求的目標有二,暫時的和究竟的。如果我們把增上生視為究竟目的,那如你所說,那是不應有的想法,增上生絕對不是究竟目標。可是,要獲得究竟目標,非是一世可以成辦,必須要生生世世來成辦。可是我們不可能在惡趣生生世世修呀,所以必須要修增上生,由增上生才有辦法生生世世走上解脫之道。增上生是暫時的目標,究竟目標是決定勝,所以並沒有你所說的這種矛盾。而且,並非所有的增上生,都是生死所攝。佛地的時候,佛身、佛土和眷屬圓滿等的因緣,佛經裡說,是由前四度去成辦的。

 

 

 

若善趣身而不圓滿一切德相,僅能成就一少分德,雖修諸道,進程微少,故定須一最圓滿者,此中護求寂等未圓學處,猶非滿足,故須勵力,護苾芻等圓滿學處。

  有作是說:護持屍羅,若是為辦諸善趣者,則近住等亦能獲得,何須艱難,義利微少,諸苾芻等。又餘眾雲,若別解脫所有要義,是為獲得阿羅漢故。然苾芻者,未滿二十,則不堪受,近事之身,亦有能得阿羅漢者,應贊其身。難行少義,苾芻何為?應當知此是全未知聖教扼要,極大亂言。應以下下律儀為依,受上上者,委重護持圓滿學處。已說于共下士道次淨修心訖。

 

縱使我們獲得了增上生,但是如果沒有具足八種異熟功德,在修行的道路上會遇到困難,沒有辦法很順利地來成辦解脫之道或成佛之道。所以為了確保後世能夠很順利地走上解脫成佛之道,我們必須要圓滿一切的因緣。以出家人來講,不應為沙彌戒就感到滿足,“求寂”是指沙彌戒這個未圓學處,應該以比丘具足戒為圓滿學處。

 

有人說,如果守戒律是為了獲得後世增上生,何須要受比丘戒呢?因為受居士戒或近住等的戒體,就能夠使後世獲得增上生。又有說,如果受比丘戒是為了解脫,那近事之身也有得阿羅漢的,應讚歎近事之身才對。宗喀巴大師答說:“應當知此是全未知聖教扼要,極大亂言”。之前,宗喀巴大師其實已引經據論說,由所依門差別,業力的輕重。《寶蘊經》中說:在家菩薩行再多的供養,縱使是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都發起了菩提心,變成了轉輪聖王,取最好的器具,如同大海般的去供養三寶,這種的福報還不及出家菩薩用小燈燭去供塔的百分之一的福報。所以如果能夠圓滿善業的話,當然要選擇最圓滿的因緣,最圓滿的戒體當然就是比丘戒體。所以上述兩種邪執所說,是對教法不瞭解而說的極大亂言。

 

以上,已圓滿解說了共下士道淨修心。

 

所謂修法,就是要放棄今世的貪著利益,如果我們不放棄對今世的貪著,就不算是個修行者。有些人能夠真正地完全放棄今世世俗的一切瑣事,上山閉關修行,具有這種大魄力、大決心的人,值得我們去隨喜,但這並不是我們多數的人能夠做到的,只有極少數的人才能夠做到。我們大多數人都沒有辦法到深山閉關修行,那要怎麼辦呢?其實放棄對於今世的貪著,並不是叫我們對今世完全不要去理睬,絕對不是這一回事。而是比較今世和後世哪個更重要之後,以後世為主、今世為次的方式去修行,不只同時可以成辦後世的利益,今世也可以一起兼顧到,這就是斷除對於今世貪著的意思。如果我們大部分是以今世為主,後世幾乎就沒有去想,或者即使有想也是以後世為次,那這樣的話對自己的長久利益是有損害的。既然我們不只是要今世的快樂,也要後世的快樂,那就應該以後世為主、今世為次,以這種的方式來學習、修行,才有辦法真正相應於法。

 

如是的思惟上述所說的業果,認知白業的功德、惡業的過患之後,應去遵守對我們教誡的學處。先賢大師有說,業障沒有任何的好處,唯有一個優點,那就是如果去懺的話是可以剷除的。對於過去已造的惡業,我們要透過四力去懺悔,並且遮止惡業繼續的造作,防護將來不去犯同樣的惡業,同時累積善業。只要我們好好地遵守十善業道、斷除十惡業,那我們後世獲增上生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菩提道炬論》裡面對於下士道的詮釋說:“若以何方便,謂于生死樂,但求自利益,知名下士夫”。透過方便法,去追求生死中自己後世增上生的安樂,這樣的補特迦羅就是下士夫或共下士夫。這是《廣論》共下士道部分所講內涵的最重要的依據。

 

(1)譯者補充:“由如是故共成四句”,這四句就是有四邊關係,因為很重要,所以我想做補充說明。四句或四邊是:第一邊,某屬甲乙皆是,我們找到一個東西,既是甲也是乙,甲乙有同屬;第二邊,甲不一定是乙;第三邊,乙不一定是甲;第四邊,甲乙皆非。就引業和滿業來說,有善的引業不一定有善的滿業,有善的滿業不一定有善的引業,所以善的引業和善的滿業有四邊關係。有善的引業也有善的滿業,那麼他投生於人道,受用都非常良好,甲乙皆是,甲乙有同屬。如非常富貴具權利的人,具暇滿人身,一切都非常圓滿,引業是善,滿業也是善,所以叫甲乙有同屬。有善引業不一定有善滿業,如投生於人道的乞丐,他有善的引業但是沒有善的滿業,所以甲非定屬乙。雖然有善的滿業,但不一定有善的引業,如富貴人家的寵物,它有善的滿業所以受照顧,可是沒有善的引業所以投生於畜生道,是乙非定屬甲。沒有善的引業也沒有善的滿業,如在無間地獄裏面受苦的眾生,兩者皆非。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