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義寶鬘淺釋3 分類:大師經典

宗義寶鬘淺釋3

貢卻亟美汪波尊者 

釋如石譯

釋法音釋

記得二00四年印度朝聖,晉見尊貴達賴喇嘛法王時,開示說:只學菩提道次第不足,必須進而學習宗義教法,理由是聞思修學宗義教法,可以結合並豐富廣增道次第修行。 此一觀點其它師長也常如是教說,我們雖沒修行,不懂佛法,但至少相信具量、德學雙全、具有傳承的師長的教說。以學習四部宗義教法結合修行,特別是無我正見(因我執是痛苦的主因),修學無我見是離苦得樂的自利方便,推而廣之能作利他行,故為求自他二利,應藉此因緣善為深廣學習,安立習氣。

 

身為佛教徒,需瞭解佛陀的見(見地)與行(行持),由見地的建立才能深入正確的行持,進而內心能夠如實修道、斷除障礙、累積資糧、證得果位。 學習宗義,名相多,法義深,並不容易。 學法目的若僅為百年的今生,倒沒必要學習;但佛教所不共外教即三世因果觀,所學目的是為來世增上而學,工程浩大,並不因所學時間長短而判斷功德大小,但愈早投入教法的學習,愈有助於生起內心功德。今生若不學習,勢必隨業流轉,來世若想增上,終究還是要學;與其晚學,不如早學,趁今有因緣,安立正法習氣,也許來世轉身,即可接續今世法習,再依外緣善知識的攝持繼續增上,如此較符合學佛的長遠意趣。 透過善知識的教說、指示,能使我們少走冤枉路,安立教理,雖然辛苦,但得突破,如《 釋量論》 說:「困難不應退,皆以修力成。」即串習由思惟,思惟由了知,了知由聽受:應契合佛陀意趣,應朝此方向學習。

正文:(P31+1 )

「宗義」這個名詞不是我自己杜撰的,

即作者說,宗義此名相非個人編造。

因為佛經裡面曾經說過。如《 楞伽經》 說:吾教法有二:教說及宗義;教說示童蒙,宗義為行者。

《 楞伽經》 為唯識派宗義所依經。 即佛陀的教法有二:

 

1 .教說是對凡夫而言,依粗分教授安立凡夫所應行持。

 

2 .宗義為行者說,對於深入見行者抉擇、主張、認定、承許各宗派的基、道、果的建立,進而安立修道、斷障、證果之理。換言之,瑜伽師依著宗義的思想、教義建立宗派見地,指向深刻的修行—由究竟的主張,導向究竟的行持。

又,人有兩類:一類人的思想未受宗派教義的影響,另一類已受宗派教義的影響。

指人有兩類:一類指凡夫,心末入宗派見者;另一類指心已入宗派見者,即瑜伽師。

前者因為不曾研習經論,所以他們那與生俱來的心智,既不觀察也不思惟(人生的意義),只是一味追求現世的安樂。

 

指凡夫因心量與智力有限,無法深入、廣知佛說經典意趣原來含具了義與不了義之說:凡夫因慧力微劣,無法理解究竟實相(無我),所以所想的、所追求的,僅今生百年的利益與

 

損害,且觀待自己能力,追求離苦得樂的方便。師長也說:現今所擁有的權利、財富、名聲、家庭、親情等,不善巧、沒智慧、沒善根的話,所擁有一切人、事、 物正是苦因,這是該反思覺悟的;相反的,法的定義,是執持或得救之義,使初不墮三塗(由修習下士道成辦),中不墮入輪回(由修習中士道而得),後不墮入輪回與涅槃二邊(由圓滿修習上士道而得)。

 

後者曾經研習經論,所以能循著經教和理論的途徑,宣說根、道、果三者(一貫)體系在自己思想上成立的道理。

 

後者指宗義行者,所研習的主要是:二諦(世俗諦、 勝義諦)基位建立之理、二分(方便分、智慧分)道位修行之理及二身(佛的色、法二身)果位證悟之理;而心已受宗派見地影響的人,因廣大的學習與修習,依著世尊金口宣說的經教作為思惟的依據,即:

 

1 .以正理宣說諸法的實況二諦之理。

2.以道位修行之理而悲智雙運、福慧雙修。

 

3 .安立三乘修行證果的一貫體系,各得各乘菩提果。 亦即,宗義行者乃從最初生起認識實況的正見(基位—二諦),依正見起修(道位—二分),依修圓滿而證果(果位—二身)。

 

補充:

觀待各派的主張與觀點,都自認自宗最為殊勝,然而佛的意趣則有究竟與不究竟的分野。換言之,如依佛的究竟觀點,佛本身持中觀宗應成見,但觀待自續派以下,各宗都有其個別對真理主張的安立,此即分別執著。

 

一般執著分二:

1 .分別執著—乃是依著某些理由、學說、主義、理論,依分別心安立自所認定的究竟主張,如唯識派主張依他起與圓成實性實有為合理(一向堅固認定有即是實有,才有因果);自續派則主張,諸法皆無實有,但有自相(執著自相有的心,並非無明心)。

2 .俱生執著—由於有情無始以來的無明習氣,一生又一生依此無明習氣的力量,與生俱有的執著—即眾生俱生心執取諸法為實有、非緣起、非自性無,執而不自知,俱生而有,無能力分辨,此凡夫皆有,只是不自覺知,也不知其名及義。

 

問:分別執及俱生執,有一種執著,或有二種執著,何者較為殊勝?

答:依應成見看來,有俱生執者未必有分別執,如凡夫;有分別執者必有俱生執,如持唯識見者。 又斷障之理—見道斷分別我執,修道斷俱生我執,所以有分別我執者,智力較高,才能安立自己一套主張;心未入宗派見者的凡夫,只有俱生我執,無現行的分別我執,有分別我執的種子(因無始以來的無明習氣)。有現行分別我執,即表示有所學習與思惟,智慧力已趣入宗派見者,智力高於凡夫,這樣說來,有分別我執者較為殊勝。以應成派看,下下部皆有分別我執。

關於「宗義」一詞的解釋,還有如下的說法。《善明詞義疏》說:「所謂:“成就的極限”,就是藉著經教和理論巧為宣講而成立自宗的主張。

 

關於宗義之義,即:

 

1.建立基、道、果的一貫體系。

 

2 .成就的極限(成就的邊際)。《善明詞義疏》說,乃是指以經教理論為依據,善巧建立自宗的主張。

因為(自宗所成立的)此一主張,(自宗)不能再向前跨越,所以就是(宗派成就的)極限。」

即觀待自宗而言,見行上皆已無法再向前超越,已至極限,自宗的智力無以更高思惟,自認為最究竟、最圓滿的境界(或是暫時性的)

(如上所說)於自心中,依據經教或理論而得以確定並承許的宗義,不會在其它的教理前放棄,所以稱為「成就的極限」

即如上說,依著經教或學說最終得以確認、承許。(即宗義一向認定合理),對他宗相違異說,則無法接受。由於不易放棄自宗,堅持宗義見地,擇善固執,甚或自所主張、成就皆有極限,故劃地自限,無法增上。

宗派分成兩類:外教宗派和佛教宗派。

 

依尊貴法王的說法是,宗教可由與見地有關及見地無關而分二類,與見地有關的宗教又分兩類,即:

 

1 .主張有創世主。

 

2.主張由業力(如佛教)或自造。與見地無關的,如祭拜石頭、樹神、民間信仰等,此無見地安立與體系建立。

 

單就(一般的)外教徒與佛教徒而言,有下列的差別:

 

但是單以外道與內道而言,差別之處下列說明(外教徒與外教宗派者意義上有少許差異)。

 

從內心深處皈依(佛、法、僧)三寶者,就是佛教徒;

 

即由行上說,凡具足從內心深處對三寶正知而信的淨信心所,亦即具足皈依之因,如實了知三寶功德,于一切時處對三寶生起不共的淨信心,具此皈依即是佛教徒。 皈依是功德、心所法,皈依境是本自而有的外在三寶。佛寶是具足四身果位的佛陀,法寶是大小法乘的滅、道二諦(含有學位與無學位的法寶),僧寶是具有法寶者(含在家與出家)或有學位的聖僧。此外,世間皈依為下士道皈依,出世間皈依為中士道皈依,無上皈依為上士道皈依。

補充:

皈依定義:對三寶的立誓、誓願、淨信心,即由衷對三寶具足信心,承許三寶是唯一皈依處,一切時處生起佛寶是我的皈依導師、正法是我的正皈依處、僧寶是我的皈依助伴—甚或由此信心引出外在的口誦、禮拜。

不把心轉向三寶而皈依世間神祇的,就是外教徒。

 

即外道因見行不圓滿,智慧微劣,不出斷、常二邊見,非中道者,也非以利他為主,又不具出離心,因不圓滿則果不圓滿。 因此,若心不轉向如上所說的內道皈依心,則為外教徒。

 

外教與佛教的宣說宗義者也有差別。

 

一般而言,宗教皆勸人為善,也有教授修習慈悲心、忍辱心等,但見行上仍有差異。以佛教言,見行圓滿,因慈悲心、皈依心、淨信心、利他心等修行皆由智慧攝持;具出離心,又以利他為主,終得解脫成佛。

佛于成就佛果時是否具皈依心?

皈依之因—即畏(畏三惡道等苦)與信(信三寶有從彼中救護的能力),佛有皈依,佛是佛教徒,因佛有皈依心,但是佛不具皈依之因,因佛已無怖畏痛苦的心,佛卻有遍知皈依需具怖畏痛苦的心,故佛有皈依心。

 

下士夫有否皈依心?

 

師長說:皈依必有欲求解脫之想,故下士道皈依僅為隨順皈依。

這可由導師、教法和見解三方面來區分。

 

即不論內外道的宣說宗義者,能說法者為導師、所說的法是教法、從其所執的見解—乃由上述三方面區分。

 

佛教各派的宣說宗義者具有下列三種特徵:

 

指有部、經部、唯識宗、中觀宗的創車軌師的宣說者(最初創造者)與隨行執持宗義者(於後執持者),皆有以下三種特徵:

 

(一)他們的導師已盡斷一切的過失,並圓滿種種的功德。

 

即內道宗派見者皈依的對象及承許的導師(指佛陀),是具足四義教主:

1 .自離怖畏,以具足自性法身。

 

2 .於離他怖畏有善巧方便,以具足智慧法身。

 

3 .依大悲利益有情,以意樂清淨。

 

4 .不論利損,皆平等利益,以無污染動機。

佛陀遍知一切,已斷盡一切過失(二障),戰勝四魔(1.天子魔。2.煩惱魔。3.死魔。4.五蘊魔。),斷德圓滿;一心同時親證二諦,圓滿正等正覺,證德圓滿。

補充:

《集量論》說:「利他導師善逝救護者。」意即,成就佛果的圓滿因有二:

1 .利他的意樂圓滿為大悲心。

2 .導師為因立果名,指親證空性的智慧,為加行圓滿。

 

善逝:指斷德與證德圓滿,依《釋量論》說,佛的斷、證功德各具三特色,與外道、有學聖者、阿羅漢不同,即:

 

1 .斷。 2 .善斷。3 .無餘斷。

證德亦複如是,即:

1.證。2 .善證。3 .堅固證。

救護者:指成佛後自主轉*輪,宣說四諦,救護眾生。

 

(二)他們的教法不會傷害有情眾生。

 

即教法皆從意樂與加行而不傷害眾生,如尊貴法王常說無害行、緣起見之義,即由緣起見的建立,行利他之無害行(令眾生離苦得樂)。因果緣起或假立緣起都是諸法實相,是存在的;基於因果緣起,造善得善,造惡得惡,凡是有為法,法爾如是。

 

因此,以何緣何因,行一切善惡法,則得一切善惡果報(異熟果)。教法本身,不害有情,但是學法修行者或因心未調,則有可能傷害有情。

(三) 他們都主張“常、一、自主之我空”的見解。

 

即主張沒有常一自主我。常一自主的我是:常,指恒常不生滅;一,指獨一,無方分,不可分析;自主,指不需觀待因緣,自然而有。外道承許離蘊我,即五蘊是無常法有壞滅性,我是恒常法無壞滅性,五蘊與我為體異,在五蘊之外仍有一個恒常的、獨一的、不觀因緣的我存在。亦即,從今生至來世,有個恒常的、不可分析的、不待因緣的自主的我造業、受果、流轉生死。

但事實上,五蘊與我是體一(同體),我乃觀待身心成立,同體關係。我是有為法無常性,雖無常卻不間斷,有延續性,相續而存在。如是,依五蘊假名安立為我,色蘊命終後會壞滅,受、想、行、識的心法則仍有續流。因業力故,生前所造業習,安立於心識的續流上,以業力之因,能令心識的續流趣往投生之處,所以我仍是我,只是換不同身心(即名色)而已,例如今生以人道身造業,來世得狗身的果報,是同相續、同續流的異熟果,即由此無常相續的我感果。 舍離身心,必無我的存在,因此我與五蘊是體一(內道主張)、非體異(非如外道主張)

 

其他(外教)各派的宣說宗義者所具有三種特徵,正好與上說相反。

 

即外教說宗義者的特徵與上說正好相反。不過,有些外道導師,也有可能是佛所示現。

(一)他們的導師有缺點,而且功德並未圓滿。

外教導師的缺失,主要在於見行不究竟,功德不圓滿。其中尤以佛陀具有界念住:

1 .信佛,佛也不起樂想、歡喜心。

2 .不信佛,佛也不起不悅之心。

3 .信不信佛,佛皆以平常心、平等心看待。

佛于諸法皆觀業力因緣,不起任何煩惱分別想,平等舍住,智慧看待。即此一端,可知內、外教導師的差異。

 

(二)他們的教法(有些)會傷害有情眾生。

 

即外道不主張緣起見,許諸法實有,如創世主之說,即非緣起見;行上也有差異,如單修外道的四禪八定不得解脫(因沒有無我的正見;是有漏定);又如血祭儀式,以殺生祭祀等。

 

(三)他們都主張“有常、一、自主之我”的見解。

 

即因分別我執(邪見),主張有常一自主的我—有一個恒常不生滅、獨立不可分析、不需觀因緣自主而有的我。認許五蘊與我本質為異體,五蘊是無常法有壞滅性,我是恒常法無壞滅性,五蘊之外仍有一個我存在,此離蘊我是外道見。

補充:

佛教中有主張即蘊我(此是自續派以下的主張,犢子部除外,應成派則許唯我),為內道無我的見解,指五蘊與我本質為一,我與互蘊體一,我依五蘊而假立。且五蘊隨一是我的事例(去找我可找到之處),我與五蘊同體的理由:

 

1.我與蘊的生滅相有關,如蘊的外相老了,就說我老了。

 

2 .我與依五蘊的假立,並非五蘊之外還有個我。

 

3 .也非說我是主人,五蘊為僕人,由我主宰五蘊。

 

應成派則主張,離蘊無我,即蘊也無我,我只是唯名而己。 簡言之,外道主張有一常一自主我,也有一獨立自取我,佛教則不許有一常一自主我,也不許有一獨立自取我(此續子部除外)。

 

無獨立自取我之義,是指沒有一個不需觀待認識五蘊就可以認識的我、或沒有一個如似我是主人、五蘊是僕人的能獨立主宰的我。

問:外道某些見行不究竟,是否應以佛教觀點予作遮破?又,破邪顯正,對外道而言,有否傷害性?

 

答:不成傷害,因見解不究竟,因此可破,如外道執著常一自主的我,應予破除並安立正見。又行持方面也不圓滿,故應顯示圓滿的行持。必須遮破外道見地的理由是:

 

1 .非因彼有損佛教而予遮破。

 

2 .非因貪自瞋他而遮破。

 

3. 乃為利他而遮,令由邪見入正見,相似見行,能使眾生迷惑、無知、顛倒、損害,故為利有情,去除無知邪行、痛苦及苦因,乃破邪顯正,令入正行,離苦得樂。

 

由上述三因,成立遮破外道不成傷害行。 不過,儘管如此,外道教法仍令無量有情安頓心靈,暫為適宜,這十分重要,也有價值,應予尊重與肯定。

補充:

以應成派而言,內道某些見地雖不圓滿,但因:1 .都依承許佛說而安立。2 .是佛觀機逗教,宣說適合的見地而說. 3 .佛雖暫說不了義見,但也同時宣說了行品教法,使其修行,等待善根成熟,再引至究竟見地,因此是善巧方便。

依正理破他宗是為顯明自宗,不成謗法過失。 要言之,即:

1 .極需建立正確圓滿見行,見行互攝而修,極為重要,因任有多少的清淨見,才有多少的清淨行;反之,任有多少的清淨行,則有多少的清淨見。

2.不可障礙他人聞、思、修正見,此為隨順謗法,罪業極重。

3 .依佛經說:謗緣起離戲的空性義,較殺一億有情的罪為重,因為緣起性空的證悟是解脫道的命根。 上說三點提供參考,免於造業而不自知。

 

 

問答:

1 .佛的教法有那二類?

2 .何謂凡夫之義?

3 .宗義行者所研習的主要為何?

4. 何謂法的定義,初、中、後各以何道修習,得何果德?

5 .何謂分別執著?

6 .何謂俱生我執?

7 .分別我執與俱生我執中,單具一執或兼具二執何者較佳?

8 .何謂宗義之義?

9 .何謂皈依的定義?

10 .外教與佛教差異為何?

11 .下士夫有否皈依心 ?

12 .何謂四魔?

13 .佛有否皈依心?

14 .佛必具那四義功德?

15 .何謂佛陀的斷德與證德?

16 .何謂外教的離蘊我?

17 .佛陀有何三念住?

18 .何謂無我的定義?

19 .自續派以下主張的即蘊我為何?

20 .佛教以正理遮破外道見地,是否也是一種傷害行?

21 .為何諦緣起離戲的空性義,較殺一億有情罪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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