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論~宗喀巴大師造論~能海上師集

菩提道次第心論目錄

  集此菩提道次第心論之意思

  一、為自誦習。思惟記憶,成就正念故。

  二、為怖畏廣論大文難通達者,作橋船以通達廣論故。

  三、為學習廣論以後,能得攝持要點,正入修行故。

  四、初未進入大般若宗道之人,於短少時分得悉般若大經六百卷

入道之門路故。

五、久修之人,沒於沈怠深坑,想修無法自振,失修行動力者為

作激勵鞭策故。

六、世情慌亂,雖忻樂佛法無暇學修之人,備書案頭,隨得一句

一偈,亦得處世活人,暗夜之大明炬故。



目 錄



科判表──────────────一一

  卷一────────────────二

  卷二──────────────-四一 

  卷三──────────────-七七





菩提道次第心論科判



菩提道次第心論科判表(大科分二)



  甲一、依那蘭陀寺有三種清淨門(分三)

  乙一、軌範師語說清淨

  乙二、學子相續清淨

  乙三、所說正法清淨

  甲二、依本論引導詮釋方法(分四)

  乙一、開示造論者之殊勝功德及事業

  乙二、開示本論中法義殊勝(分四)

  丙一、通達一切經教無違

  丙二、依現經教論理教授無倒

  丙三、得佛密意

  丙四、自行消除一切極大罪行

  乙三、說聽二者如何相應之正理(分三)

  丙一、應如何聽聞正法

  丙二、應如何講說正法

  丙三、說者聞者應如何共作

  乙四、教授導引學徒次第之正儀(分二)

  丙一、親近法理(分二)

  丁一、引發定解之理-親近善士(分六)

  戊一、所依知識之德數(十法)

  戊二、能依學者之相(有三)

  戊三、應如何依止之法(分二)

  已一、意樂(分三)

  庚一、總教意樂之相

  庚二、修信以為根本

  庚三、隨念恩德以增敬重

  已二、加行(分二)

  庚一、以身命財產供養

  庚二、如教修行供養

  戊四、依止之勝利功德

  戊五、不依止之過失

  戊六、攝合諸義

  丁二、修持法則之行(分二)

  戊一、修法(分三)

  已一、加行六法(附帶七支)

  已二、正修行(分二)

  庚一、共同修法

  庚二、不共修法

  已三、結行(分三)

  庚一、中間行法

  庚二、三合引導

  庚三、四種資糧(分四)

  辛一、密護根門

  辛二、正知而行十業

  辛三、飲食知量(分四)

  辛四、精進煉修寤瑜珈

  戊二、破邪

  丙二、修心次第(分二)

  丁一、依有暇身圓勸發修行之心(內中分三)

  戊一、有暇-離八無暇

  戊二、身圓(分二)

  已一、自圓滿五種

  已二、他圓滿五種(附南閻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

  戊三、勸發修行之心

  丁二、如何攝取修行心要之義(即三士道)

  戊一、道之總建立(以此引生定解)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總攝一切聖言之論

  已二、指示三士門中次第如次引導之因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攝持正行方便)分三

  已二、與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分三)

  庚一、正修下士意樂(分二)

  辛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分二)

  壬一、觀現生無常念最後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無常道理之過失

  癸二、多修無常道理之功益

  癸三、畏不畏死以慧心決擇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分三)

  子一、思惟有情決定必死

  子二、思惟死無定期

  子三、思惟除佛法外別無善法可能救濟自他

  壬二、觀死已當入何趣及苦樂(分三)

  癸一、思地獄苦(分四)

  子一、八大地獄

  子二、近邊地獄

  子三、寒凍地獄

  子四、獨一地獄

  癸二、思餓鬼苦

  癸三、思畜生苦

  辛二、後世依止安樂之方便(分二)

  壬一、始終進道之門是皈依三寶(分四)

  癸一、皈依之因由

  癸二、所皈之境義

  癸三、如何如法正皈(分四)

  子一、憶念三寶功德相(分三)

  丑一、佛功德相(分四)

  寅一、身功德

  寅二、口功德

  寅三、意功德

  寅四、業功德

  丑二、法功德相

  丑三、僧功德相

  子二、皈依差別相

  子三、自誓正受儀式

  子四、不信更有餘皈依處

  癸四、應學修之次第(分二)

  子一、依攝事分中說(分二)

  丑一、前說有四(即是預流四支)

  寅一、親近善士

  寅二、聽聞正法

  寅三、如理作意

  寅四、法隨法行

  丑二、後說有四

  寅一、諸根不掉

  寅二、受學學處

  寅三、悲愍有情

  寅四、勤修供養

  子二、依本論教授中說(分二)

  丑一、別學(分二)

  寅一、應遮

  寅二、應學

  丑二、共學(分六)

  寅一、隨念三寶功德總別諸相

  寅二、隨念三寶恩德恆勤供養

  寅三、悲心隨念別餘有情令受皈依安住律儀

  寅四、凡有所作先當啟白三寶祈禱成就

  寅五、隨念皈依三寶之利益安樂日夜各作三次皈依

  寅六、守護皈戒不捨三寶如人愛命

  壬二、於一切樂善根本生起忍信(分三)

  癸一、總思惟業果(分四)

  子一、觀業果決定之理

  子二、觀業果增長廣大

  子三、未造業不得

  子四、已造業決不失壞

  癸二、分別思惟業果(分二)

  子一、顯示十業道而為上首

  子二、決擇業果之義相(分三)

  丑一、顯示黑業果(分三)

  寅一、正示黑業道十

  寅二、輕重差別(分二)

  卯一、正明十業道輕重

  卯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寅三、此等十惡所感之果(分三)

  卯一、異熟果

  卯二、等流果

  卯三、增上果

  丑二、思惟白業果(分二)

  寅一、十善業道

  寅二、十善業果(分三)

  卯一、異熟

  卯二、等流

  卯三、增上

  丑三、顯示餘業差別(分二)

  寅一、引滿業差別及定不定順現後等

  寅二、別思惟差別(分三,修道進程)

  卯一、異熟功德(分八)

  卯二、異熟果報(分八)

  卯三、異熟因緣(分八)

  癸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分二)

  子一、總開示

  子二、四力淨修法理(附總論)

  庚二、發生意樂之量

  庚三、破除邪執(分二)

  辛一、明增上勝身

  辛二、明具足戒之要

已二、與上士共同之中士道(兼攝下士)

  已三、攝中下之上士道

已三、攝中下之上士道





菩提道次第心論卷第一



            《從根本廣論中錄出》

            極尊上師宗略巴造論

            比丘能海集



  南無谷汝曼殊廓喀耶(梵音)

   歸依上師妙吉祥(漢語)

  

具足百千妙善所生身  能滿無邊眾生願欲語

  如實而觀遍知無盡意  於是釋迦主尊頭頂禮

  無比導師如來最勝子  負荷勝王深廣正法擔

  遊戲化現無量佛土間  佛子文殊彌勒頂禮讚

  至極難逢難解佛母教  導引深密南洲頂莊嚴

  德善名稱普聞遍三地  龍樹無著聖師頂禮讚

  承二大車廣乘善法流  具甚深見發起大行道

  攝彼精要圓滿無錯倒  教授寶藏燃燈智禮讚

  流布聖言一切正觀眼  入解脫行賢能引導師

  仁慈感動善巧作方便  開明心地諸師頂禮讚

  今瑜珈者寡聞少精進  多聞缺修修而不善巧

  廣益教論支眼一面觀  經義分合傳續無能理

  聖言寶藏教授攝精微  於道不感喜樂堪能意

  我今於彼大乘圓道說  根本意樂能成奮勉心

  依何方道攝持去蓋盲  具辨善惡能力智慧眼

  暇善所依大義勝分別  諸堪能者一心勸諦聽



總一切種智地解脫士夫最勝之法理,依三士道修行之次第無不完

全攝持是菩提道次第之門,於堪能者引入大覺佛地所說之法義也。(

以上原文照譯,以下依文摘錄要義。)

  甲一、依那蘭陀寺有三種清淨門中詮釋正法教儀。分三

  乙一、軌範師語說清淨

  乙二、學子相續清淨

  乙三、所說正法清淨

  甲二、依本論引導詮釋方法。分四

  乙一、開示造論者之殊勝功德及事業

  乙二、開示本論中法義殊勝。分四

  乙三、說聽二者如何相應之正理。分三

  乙四、教授引導學徒次第之正儀。分二

  乙一、開示造論者之殊勝功德及事業。內中分二。

  初、造論者阿底峽尊者之殊勝功德者。通五明。見本尊。十二年

學毗婆娑及四阿含等。越度自他宗海彼岸。證得一切教海源流匯歸三

學。於別解脫得比丘戒捨命防護深精律意悲心菩提練修發明亦成就。

精進佛子廣大妙行。成就金剛三味耶戒如理護持無犯。成就生圓次第

自身現證得入金剛三摩地定。掩關修行極深細之二次第(六年)成就

共不共止觀並雙運道。乃至圓滿殊勝三摩地究竟。

  次、尊者之事業者。三次敗破大力惡宗外道。通達諸宗(大小十

八部等)住持正法。〈在藏中〉總集一切顯密正義,束為修行次第,

如道炬論等導盲進道。於諸了空未達關要故謗方便者,遮止彼一切作

意思惟,損減教法等開示如來密意。於倒執密部教義者,損害根本清

淨梵行等善作破除,弘演增盛無倒正教,護佛法輪,恩被雪山。

  復次,成就如是功德事業,皆由三種圓滿勝因:

  一、善知五明及具清淨教授故。(謂得從佛展轉傳承於其中間未

絕,修證之重要教授教誡故。)

  二、得見本尊獲言開許故。(深修定業大願之作用故。)

  三、具足融匯三寶法義,極善圓滿故。(學修承傳一切匯歸般若

發大勝用也。)(以上開示造論者殊勝功德事業,以下明本論中之法

義殊勝。)

  乙二、開示本論中法義殊勝。分四

  丙一、通達一切經教無違。

  丙二、依現經教論理教授無倒。

  丙三、得佛密意。

  丙四、自行消除一切極大罪行。

  丙一、通達一切經教無違者。謂解經教聖言之名詮,無倒顯示諸

欲證道者所應遍知、所應斷除、所應現證、所應修行者。是如來至言

初中後善盡勝之妙說故。菩薩必應遍攝三乘化道。大不攝小則與大義

相違。惟除自利不減法門。不滅一切過,則不能證一切圓德。金剛乘

道,亦必與諸乘道共同無別立理。無上瑜伽決不捨離三聚學處。若趣

上上三乘五道,必須完具下下諸乘功德。一切教乘應當普學,不捨一

法。然要依佛次第,猶如四方不捨何方,然不一人同時趣向多方。其

未知者雲何當知「集積資糧,淨垢罪障,廣發正願」。以此慧力日增,

自速趣道。

  丙二、依現經教論理教授無倒者。一切依現經言於其經法不得亂、

壞、增、減,經中難解處,必依正量論理大宗論言解釋。論言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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