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龍樹──中道緣起與假名空性之統一

印順法師

一 龍樹與龍樹論

 

  龍樹Na^ga^rjuna菩薩,對空義有獨到的闡揚,為學者所宗仰,成為印度大乘的一大流。在中國,或推尊龍樹為大乘八宗的共祖。印度佛教史上,龍樹可說是釋尊以下的第一人!但龍樹的傳記,極為混亂,主要是『楞伽經』中,「證得歡喜地,往生極樂國」的那位龍樹,梵語 Na^ga^hvaya,應譯為龍叫、龍名或龍猛,與Na^ga^rjuna──龍樹,是根本不同的。多氏『印度佛教史』說:南方阿闍黎耶龍叫Na^ga^hvaya,真實的名字是如來賢Tatha^gata-bhadra,闡揚唯識中道,是龍樹的弟子(1)。月稱Candraki^rti的『入中論』,引『楞伽經』,又引『大雲經』說:「此離車子,一切有情樂見童子,于我滅度後滿四百年,轉為苾芻,其名曰龍,廣宏我教法,後於極淨光世界成佛」(2)。這位本名一切有情樂見的,也是「龍名」,月稱誤以為『中論』的作者龍樹了。與『大雲經』相當的,曇無讖Dharmaraks!a所譯的『大方等無想經』說:「一切眾生樂見梨車,後時複名眾生樂見,是大菩薩、大香象王,常為一切恭敬供養、尊重讚歎 [P202] 」(3)。大香象的象,就是「龍」 (或譯「龍象」)。為一切尊重讚歎,也與『楞伽經』的「吉祥大名稱」相當。這位龍叫,弘法於(西元三二0──)旃陀羅崛多Candragupta時代,顯然是遲于龍樹的。傳說為龍樹弟子(?);那時候,進入後期大乘,如來藏、佛性思想,大大的流傳起來。

 

 

 

  鳩摩羅什Kuma^raji^va譯出的『龍樹菩薩傳』,關於龍樹出家修學,弘法的過程,這樣(4) 說:

 

 

 

   「入山,詣一佛塔,出家受戒。九十日中,誦三藏盡,更求異經,都無得處」。 「遂入雪山,山中有塔,塔中有一老比丘,以摩訶衍經典與之」。 (欲)「立師教戒,更造衣服,令附佛法而有小異」。 「大龍菩薩……接之入海。于宮殿中,開七寶藏,發七寶華函,以諸方等深奧經典無量妙法授之。龍樹受讀,九十日中,通解甚多。……龍樹既得諸經一相,深入無生,二忍具足。龍還送出,于南天竺大弘佛法」。 「去此世以來,至今始過百歲。南天竺諸國為其立廟,敬奉如佛」。

 

 

 

  龍樹青年出家時,佛像初興。佛的舍利塔,代表三寶之一的佛,為寺院的主要部分。大乘行者總稱佛塔及附屬的精舍為塔,聲聞行者總稱為精舍、僧伽藍,其實是一樣的。所以龍樹在佛塔 [P203] 出家,就是在寺院中出家。出家,都是在聲聞佛教的各部派寺院中出家,所以先讀聲聞乘的三藏。其後,又在雪山的某一佛寺中,讀到了大乘經典。雪山,有大雪山、小雪山,都在印度西北。初期大乘是興起於南方,而大盛於北方的。北方的大乘教區,是以烏仗那Udya^na山陵地帶為中心,而向東、西山地延申的;向南而到犍陀羅Gandha^ra(5)。『小品般若經』說:「後五百歲時,般若波羅蜜當廣流布北方」(6)。晚出的薩陀波侖Sada^pararudita求法故事,眾香城就是犍陀羅。眾香城主,深入大乘,書寫『般若經』恭敬供養,可看出大乘在北方的盛況。龍樹在雪山佛寺中,讀到大乘經,是可以論定為史實的。

 

 

 

  龍樹有「立師教戒,更造衣服」的企圖。我以為,問題是大乘佛教,雖離傳統的聲聞佛教,獨立開展,但重法而輕律儀,所以大乘的出家者,還是在部派中出家受戒,離不開聲聞佛教的傳統,這是龍樹想別立大乘僧團的問題所在。可能為了避免諍執,或被責為叛離佛教,這一企圖終於沒有實現。在傳說中,說他有慢心,那是不知佛教實況的誤會。

 

 

 

  龍樹入龍宮取經,傳說極為普遍。龍樹在龍宮中,讀到更多的大乘經,「得諸經一相」,「一相」或作「一箱」。所得的經典,傳說與『華嚴經』有關。我曾有『龍樹龍宮取經考』(7),論證為:龍樹取經處,在烏荼Ud!ra,今奧裡薩Orissa地方。這裡,在大海邊,傳說是婆樓那Varun!!a龍王往來的地方。這裡有神奇的塔,傳說是龍樹從龍宮得來的。這裡是『華嚴經』 [P204] 「入法界品」善財Sudhana童子的故鄉,有古塔廟。所以龍樹於龍宮得經,應有事實的成分,極可能是從龍王的祠廟中得來的。後來龍叫七次入海的傳說,也只是這一傳說的誇張。烏荼,在(東)南印度,當時屬於安達羅Andhra的娑多婆訶S/a^tava^hana王朝。龍樹在南印度弘法,受到娑多婆訶王朝某王的護持,漢譯有『龍樹菩薩勸誡王頌』(共有三種譯本),名為『親友書』,就是寄給娑多婆訶國王的。依多氏『印度佛教史』,龍樹也在中印度弘法。從龍樹在雪山區佛寺中研讀大乘,對北方也不能說沒有影響。總之,龍樹弘法的影響,是遍及全印度的。依『大唐西域記』,龍樹晚年住在國都西南的跋羅末羅山Bhra^managiri,也就在此山去世。

 

 

 

  『龍樹菩薩傳』說:「去此世以來,始過百歲」。依此,可約略推見龍樹在世的年代。『傳』是鳩摩羅什於西元五世紀初所譯的,羅什二十歲以前,學得龍樹學系的『中』、『百』、『十二門論』。二十歲以後,長住在龜茲。前秦建元「十八年九月,(苻)堅遣驍騎將軍呂光,…… 西伐龜茲及烏耆」。龜茲被攻破,羅什也就離龜茲,到東方來(8)。建元十八年,為西元三八二年。『龍樹傳』的成立,一定在三八二年以前;那時,龍樹去世,「始過百年」,已有一百零年了。所以在世的時代,約略為西元一五0──二五0年,這是很壽長了。後來傳說「六百歲」等,那只是便於那些後代學者,自稱親從龍樹受學而已。

 

 

 

  龍樹的著作,據『龍樹傳』說:「廣明摩訶衍,作優波提舍十萬偈。又作莊嚴佛道論五千偈 [P205] ,大慈方便論五千偈,中論五百偈,令摩訶衍教大行於天竺。又造無畏論十萬偈,中論出其中」 (9)。西藏所傳,『中論』釋有『無畏論』,或說是龍樹的自釋:「造無畏論十萬偈,中論出其中」,就是依此傳說而來的。龍樹壽很高,大乘佛教由此而大大的發揚,有不少著作,論理是當然的,現依漢譯者略說。

 

 

  龍樹的論著,可分為三類:一、西藏傳譯有『中論』 (頌),『六十頌如理論』,『七十空性論』,『回諍論』,『大乘破有論』,稱為五正理聚。漢譯與之相當的,1.『中論』頌釋,有鳩摩羅什所譯的青目釋『中論』;唐波羅頗迦羅蜜多羅Prabha^karamitra所譯,分別明(清辨Bha^vaviveka)所造的『般若燈論』;趙宋惟淨所譯的,安慧Athiramati所造的『大乘中觀釋論』──三部。2.後魏毗目智仙Vimoks!aprajn~a^r!s!i與瞿曇(般若)流支Gautamaprajn~a^ruci 共譯的『回諍論』。3.宋施護Da^napa^la所譯的『六十頌如理論』;及4.『大乘破有論』。5.『七十空性論』,法尊於民國三十三年(?),在四川漢藏教理院譯出。這五部,都是抉擇甚深義的。鳩摩羅什所譯的『十二門論』;瞿曇般若流支譯的『壹輸盧迦論』,都屬於抉擇甚深義的一類。二、屬於菩薩廣大行的,有三部:1.『大智度論』,鳩摩羅什譯,為「中本般若」經的釋論。僧睿序說:「有十萬偈,……三分除二,得此百卷」(10)。『論』的後記說:「論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第)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 [P206] 」(11),這部『般若經』的釋論,是十萬偈的廣論,現存的是略譯。有的說:這就是『龍樹菩薩傳』所說:「廣明摩訶衍,作優波提舍十萬偈」。2.『十住毗婆沙論』,鳩摩羅什譯。這是『十地經』──『華嚴經』「十地品」的釋論,共一七卷,僅釋初二地。此論是依『十地經』的偈頌,而廣為解說的。3.『菩提資糧論』,本頌是龍樹造,隋達摩笈多Dharmagupta譯。三、唐義淨譯的『龍樹菩薩勸誡王頌』;異譯有宋僧伽跋摩Sam!ghavarman的『勸發諸王要偈』;宋求那跋摩Gun!avarman的『龍樹菩薩為禪陀迦王說法要偈』。這是為在家信者說法,有淺有深,有事有理,自成一例。

 

 

 

  西藏所傳的,是後期中興的龍樹學。在佛教史上,龍樹與弟子提婆A^ryadeva以後,龍樹學中衰,進入後期大乘時代(12)。到西元四、五世紀間,與無著Asan%ga、世親Vasubandhu 同時的僧護Sam!gharaks!ita門下,有佛護Buddhapa^lita與清辨,龍樹學這才又盛大起來。後期的龍樹學,以「一切法皆空」為了義說,是一致的,但論到世俗的安立,不免是各說各的。如佛護的弟子月稱Candraki^rti,是隨順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清辨是隨順經部 Sautra^ntika的;後起的寂護S/a^ntiraks!ita,是隨順大乘瑜伽Yoga^ca^ra的。世俗安立的自由擇取,可說適應的不同,也表示了無所適從。這由於後期的龍樹學者,只知龍樹所造的『中論』等五正理聚,但五正理聚抉擇甚深空義,而略于世俗的安立。龍樹為大乘行者,抉擇甚深空 [P207] 義,難道沒有論菩薩廣大行嗎!西元四、五世紀間,由鳩摩羅什傳來的,有『般若經』(二萬二千頌本」的釋論──『大智度論』,『華嚴經』「十地品」的釋論──『十住毗婆沙論』。這兩部龍樹論,是在甚深義的基石上,明菩薩廣大行;對於境、行、果,都有所解說,特別是聲聞與菩薩的同異。龍樹曾在北方修學;『大智度論』說到聲聞學派,特重於說一切有系。龍樹學與北方(聲聞及大乘般若)佛教的關係極深,宏傳於北方,很早就經西域而傳入我國。北印度的佛教,漸漸的衰了。後起的佛護、清辨,生於南方;在中印度學得中觀學,又弘傳於南方。這所以西藏所傳的後期中觀學,竟不知道『大智度論』等。世俗安立,也就不免無所適從了!近代的部分學者,由於西藏沒有『大智度論』,月稱、清辨等沒有說到『大智度論』等,而『大智度論』論文,也有幾處可疑,因此說『大智度論』不是龍樹造的。我以為,簡譯全書為三分之一的『大智度論』,是一部十萬偈的大論。『大智度論』的體例,如僧睿『序』所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13)。這與『大毗婆沙論』的體例:「或即其殊辯,或標之銓評」(14),非常近似。這樣的大部論著,列舉當時(及以前)的論義,在流傳中,自不免有增補的成分,與『大毗婆沙論』的集成一樣。如摭拾幾點,就懷疑全部不是龍樹論,違反千百年來的成說,那未免太輕率了!無論如何,這是早期的龍樹學。

 

 

 

  

 

注【32-001】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一三九)。 [P208]

 

注【32-002】『入中論』卷二(漢藏教理院刊本二──三)。

 

注【32-003】『大方等無想經』卷五(大正一二‧一一00上)。

 

注【32-004】『龍樹菩薩傳』(大正五0‧一八四上──一八五中)。

 

注【32-005】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四五四)。

 

注【32-00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五五五中)。

 

注【32-007】『龍樹龍宮取經考』『妙雲集』『佛教史地考論』二一一──二二一)。

 

注【32-008】『高僧傳』卷二(大正五0‧三三一中)。

 

注【32-009】『龍樹菩薩傳』(大正五0‧一八四下)。

 

注【32-010】『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序』(大正二五‧五七中)。

 

注【32-011】『大智度論』(大正二五‧七五六下)。

 

注【32-012】中國舊傳:提婆的弟子羅!7畝羅跋陀羅Ra^hulabhadra,「以常樂我淨釋八不」,顯然已傾向於『大般涅槃經』(前分)的「如來藏我」了。西藏傳說:羅!7畝羅跋陀羅弟子,有羅!7畝羅密多羅Ra^hulamitra ,再傳弟子龍友Na^gamitra,龍友的弟子僧護。西元三世紀末以下,約有一百年,龍樹學是衰落了;雖說傳承不絕,實沒有卓越的人物,中國佛教界,竟不知他們的名字。

 

注【32-013】『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序』(大正二五‧五七上)。

 

注【32-014】『出三藏記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四上)。 [P209]

 

 

 

  

 

 

 

二 『中論』與『阿含經』

 

  論書,有「釋經論」,「宗經論」。釋經論,是依經文次第解說的。有的以為:如來應機說法,所集的經不一定是一會說的,所以不妨說了再說,也不妨或淺或深。有的以為:如來是一切智人,說法是不會重複的,所以特重先後次第。『大智度論』與『十住毗婆沙論』,是釋經論而屬於前一類型的,有南方(重)經師的風格;與(重)論師所作的經釋,如無著Asan!ga的釋經論,體裁不同。宗經論,是依一經或多經而論究法義,有阿毗達磨abhidharma傳統的,都是深思密察,審決法義,似乎非此不可。『中論』是宗經論,但重在抉擇深義。其實,論書還有「觀行論」一類,以觀行(止觀)為主。『中論』二十七品,每品都稱為「觀」,所以古稱『中論』為中觀。如僧肇『物不遷論』說:「中觀雲: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1)。『中論』是宗經論,以觀行為旨趣,而不是注重思辨的。龍樹Na^ga^rjuna所學,綜貫南北、大小,而表現出獨到的立場。現在論究龍樹的空s//u^nya, s/u^nyata^義,以『中論』為主,這是後期中觀學者所共通的;以『大智度論』等為助,說明『中論』所沒有詳論的問題。

 

 

 

  『中論』開宗明義,是:「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2)。『中論』所要論的,是因緣,(新譯為緣起prati^tya-samutpa^da,是八 [P210] 不的緣起;八不的緣起,就是中道madhyama^-pratipad。八不緣起的含義,可說與『般若經』相同;而以緣起為論題,以八不來闡明,卻不是『般若經』的。我以為:「中論是阿含經的通論;是通論阿含經的根本思想,抉擇阿含經的本意所在」。「中論確是以大乘學者的立場,確認緣起、空、中道為佛法的根本深義。……抉發阿含的緣起深義,將佛法的正見,確樹于緣起中道的磐石」(3)。這一理解,我曾廣為引證,但有些人總覺得『中論』是依『般若經』造的。這也難怪!印度論師──『順中論』、『般若燈論』等,已就是這樣說了。我也不是說,『中論』與『般若經』無關,而是說:龍樹本著「般若法門」的深悟,不如有些大乘學者,以為大乘別有法源,而肯定為佛法同一本源。不過一般聲聞學者,偏重事相的分別,失去了佛說的深義。所以就『阿含經』所說的,引起部派異執的,一一加以遮破,而顯出『阿含經』的深義,也就通於『般若』的深義。從前所論證過的,現在再敘述一下(4):

 

 

 

  一、『中論』的歸敬頌,明八不的緣起。緣起是佛法不共外道的特色,緣起是離二邊的中道。說緣起而名為「中」(論),是『阿含』而不是『般若』。中道中,不常不斷的中道,如『雜阿含經』說:「自作自覺[受],則墮常見;他作他覺[受],則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5)。不一不異的中道,如『雜阿含經』說:「若見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無有;若複見言命異身異,梵行者所無有。于此二邊,心所不隨 [P211] ,正向中道,賢聖出世如實不顛倒正見,謂緣生老死,……緣無明故有行」(6)。不來不出的中道,如『雜阿含經』說:「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7)。中道的不生不滅,『阿含經』約無為──涅槃說(8)。涅槃是苦的止息、寂滅,在『阿含經』中,是依緣起的「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而闡明的。以八不說明中道的緣起說,淵源于『雜阿含經』說,是不庸懷疑的!

 

 

 

  二、『中論』所引證的佛說,多出於『阿含經』。1.「觀本際品」說:「大聖之所說,本際不可得」,出於『雜阿含經』說:「無始生死,……長夜輪回,不知苦之本際」。「無始生死」的經說,龍樹引歸「何故而戲論,謂有生老死」的空義(9)。2.「觀行品」說:「如佛經所說,虛誑妄取相」。以有為諸行,由妄取而成的虛誑[妄],以涅槃為不虛誑;龍樹解說為:「佛說如是事,欲以示空義」(10)。3.「觀有無品」說:「佛能滅有無,於化迦旃延,經中之所說,離有亦離無」。此出於『雜阿含經』說:「世間有二種依,若有、若無。……世間集如實正知見,若世間無者不有(離無);世間滅如實正知見,若世間有者無有(離有):是名離于二邊,說于中道」(11) 。離有無二邊的緣起中道,為『中論』重要的教證。4.「觀四諦品」說:「世尊知是法,甚深微妙相,非鈍根所及,是故不欲說」。這如『增壹阿含經』說:「我今甚深之法,難曉難了,難可覺知,……設吾與人說妙法者,人不信受,亦不奉行。……我今宜可默然,何須說法」(12)。各部 [P212] 廣律,在梵天請法前,也有此「不欲說法」的記錄。5.「觀四諦品」說:「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如『稻!8蝏經』說(13)。見緣起即見法(四諦),如『中阿含』『象跡喻經』說(14)。6.「觀涅槃品」說:「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這是『雜阿含經』說:「盡、離欲、滅、息、沒已,有亦不應說,無亦不應說。……離諸虛偽[戲論],得般涅槃,此則佛說」(15)。

 

 

 

  三、『中論』凡二十七品。『青目釋』以為:前二十五品,「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後二品「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16);『無畏論』也這樣說。然依上文所說,緣起中道的八不文證,及多引『阿含經』說,我不能同意這樣的判別。『中論』所觀所論的,沒有大乘法的術語,如菩提心,六波羅蜜,十地,莊嚴佛土等,而是「阿含」及『阿毗達磨」的法義。『中論』是依四諦次第的,只是經大乘行者的觀察,抉發『阿含經』的深義,與大乘深義相契合而已。這不妨略為分析:一、「觀(因)緣品」觀緣起的集無所生;「觀去來品」觀緣起的滅無所去。這二品,觀緣起的不生(不滅),(不來)不去,總觀八不的始終;以下別觀。二、「觀六情品」,「觀五陰品,「觀六種[界]品」,即觀六處、五蘊、六界,論究世間──苦的中道。三、「觀染染者品」,觀煩惱法;「觀三相品」,觀有為──煩惱所為法的三相。「觀作作者品」,「觀本住品」,「觀然可然品」,明作者、受者不可得。與上二品合起來,就是論究惑招生死,作即受果的深義 [P213] 。四、「觀本際品」,明生死本際不可得,「觀苦品」,明苦非自、他、共、無因作,而是依緣生。「觀行品」,明諸行的性空。「觀合品」,明三和合觸的無性。「觀有無品」,明緣起法非有非無。「觀縛解品」,從生死流轉說到還滅,從生死系縛說到解脫。「觀業品」,更是生死相續的要事。從「觀染染者品」以來,共十二品,論究世間集的中道。五、「觀法品」,明「知法入法」的現觀。六、「觀時品」,「觀因果品」,「觀成壞品」,明三世、因果與得失,是有關修證的重要論題。七、「觀如來品」,明創覺正法者。八、「觀顛倒品」,觀三毒、染淨、四倒的無性。「觀四諦品」,明所悟的諦理。「觀涅槃品」,觀涅槃無為、無受的真義。從「觀法品」到此,論究世間集滅的中道。九、「觀十二因緣品」,正觀緣起。「觀邪見品」,遠離邪見。這二品,論究世間滅道的中道。

 

 

 

  『中論』與「阿含經』的關係,明確可見。但『阿含』說空,沒有『中論』那樣的明顯,沒有明說一切法空。說種種空,說一切法空的,是初期大乘的『般若經』。『般若經』說空,主要是佛法的甚深義,是不退菩薩所悟入的,也是聲聞聖者所共的。『阿含經』說法的方便,與『般若經』有差別,但以空寂無戲論為歸趣,也就是學佛者的究極理想,不可說是有差別的。龍樹的時代,佛法因不斷發展而已分化成眾多部派,部派間異見紛紜,莫衷一是。『中論』說:「若人說有我,諸法各異相,當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是則不能見, [P214] 滅見安隱法」(17)。聲聞各部派,或說有我有法,或說我無法有;或說一切法有,或說部分有而部分無。這樣的異見紛紜,與『阿含經』義大有距離了!所以『中論』引用『阿含經』說,抉擇遮破各部派(及外道)的妄執,顯示佛法的如實義。如(第十八)「觀法品」,法dharma是聖者所覺證的(18)。「觀法品」從觀「無我我所」而契入寂滅,正是『阿含經』義。品末說:「不一亦不異,不常亦不斷,是名諸世尊,教化甘露味。若佛不出世,佛法已滅盡,諸辟支佛智,從於遠離生」(19)。上一偈,總結聲聞法,下一偈是出於無佛世的辟支佛;二乘聖者,都是這樣悟入法性的。所以,或以為前二十五品明大乘第一義,後二品明聲聞第一義,是我所不能贊同的。又如(第二十四)「觀四諦品」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20)。依空而能成立的一切法,出世法是四諦──法,四果──僧,佛,也就是三寶;世間法是生死的罪福業報。總之,依『阿含經』說,遮破異義,顯示佛說的真義,確是『中論』的立場。當然這不是說與大乘無關,而是說:『中論』闡明的一切法空,為一切佛法的如實義,通於二乘;如要論究大乘,這就是大乘的如實義,依此而廣明大乘行證。所以,龍樹本著大乘的深見,抉擇『阿含經』(及「阿毗達磨論」)義,而貫通了『阿含』與『般若』等大乘經。如佛法而確有「通教」的話,『中論』可說是典型的佛法通論了!

 

 

 

  

 

注【33-001】『肇論』(大正四五‧一五一上)。 [P215]

 

注【33-002】『中論』卷一(大正三0‧一中)。

 

注【33-003】拙作『中觀今論』(『妙雲集』『中觀今論』一八、二四)。

 

注【33-004】參閱拙作『中觀今論』(『妙雲集』『中觀今論』一八──二三)。『中觀論頌講記』『妙雲集』『中觀論頌講記』四三──四六)。

 

注【33-005】『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

 

注【33-006】『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下)。

 

注【33-007】『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

 

注【33-008】『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三下)。

 

注【33-009】『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六上、中)。『雜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六九中)。

 

注【33-010】『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七上)。

 

注【33-011】『中論』卷三(大正三0‧二0中)。『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

 

注【33-012】『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上)。『增壹阿含經』卷一0(大正二‧五九三上──中)。

 

注【33-013】『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四下)。『佛說稻!8蝏經』(大正一六‧八一六下)。

 

注【33-014】『中阿含經』(三0)『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七上)。

 

注【33-015】『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五中)。『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六0上)。

 

注【33-016】『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六中)。 [P216]

 

注【33-017】『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五下)。又卷一(大正三0‧八上)。

 

注【33-018】『中論』「觀法品」,漢譯『般若燈論』與『大乘中觀釋論』,品名相同;而西藏所傳,月稱注本作「觀我品」,無畏等作「觀我法品」,「法」的古義,有些人是忘失了!

 

注【33-019】『中論』卷三(大正三0‧二四上)。

 

注【33-020】『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上)。

 

 

 

  

 

 

 

三 『中論』 之中心思想

 

  『中論』所要闡明的,是中道madhyama^-pratipad的緣起prati^tya-samutpa^da。『論』初的歸敬偈,就充分的表示了,如說:「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緣起],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1)。佛所開示的教法,在世間一切學說中,是最上第一的。佛說的所以最上第一,不是別的,是佛說的因緣──緣起說。佛依緣起說法,能離一切戲論而寂滅,這是不共世間學的,所以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緣起為佛法宗要,是各部派所公認的,但解說不一。龍樹Na^ga^rjuna所要闡揚的,是不生不滅等「八不」的緣起,也就是中道的緣起。『雜阿含經』所說:「處中說法」,「宣說中道」,就是不落二邊──一見、異見、常見、斷見等的緣起。闡明不落二邊的緣起,所以名為『中論』。 [P217]

 

 

 

  中道的緣起說,為佛法宗要。闡明這一要義,龍樹是通過空s/u^^nyata^義而顯揚出來的,如(2)說:

 

 

 

   1. 「由一切諸法,自性皆是空,諸法是緣起,無等如來說」。 2.「諸說空、緣起、中道為一義:無等第一語,敬禮如是佛」。

 

 

 

  1.是『七十空性論』,明一切法是空,一切法是緣起。2.是『回諍論』,列舉了空、緣起、中道三名,而表示為同一內容。這兩部龍樹論,都表示了空與緣起的關係。說得更完備的,如『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中)說: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緣起法為什麼是離二邊的中道?因為緣起法是空的。在『阿含經』中,空是無我我所,也就是離我見、我所見的。假名──施設prajn~apti,雖也是『阿含經』所說過的,但顯然由於部派的論究而發展;為了『般若經』的一切但是假名,所以『中論』將緣起、空、假名、中道統一起來。不過龍樹學的宗要,說空說假名,而重點還是中道的緣起說。空以離一切見為主,與離二邊見的中道相同,所以在緣起即空、即假、即中道下,接著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結歸於一切空,也就是歸於中道。龍樹依中道的緣起說,論破當時各 [P218] 部派(及外道)的異見;著重離見的空──中道,正是『阿含』與『般若經』義。如來說法,宗趣在此,所以『中論』結贊說:「瞿曇大聖主,憐湣說是法,悉斷一切見,我今稽首禮」(3)。 以下,依緣起、假名、空、中道,一一的分別加以論究。

 

 

 

  

 

注【34-001】『中論』卷一(大正三0‧一中)。

 

注【34-002】『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所引(漢藏教理院刊本三二上)。毗目智仙等所譯『回諍論』,作「空自體因緣、三一中道說,我歸命禮彼,無上大智慧」(大正三二‧一五上)。

 

注【34-003】『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九中)。

 

 

 

  

 

 

 

四 緣起──八不緣起

 

  『中論』依緣起prati^tya-samutpa^da而明即空s/u^^nyata^的中道madhyama^-pratipad 。空是離諸見的,「下本般若」確是這樣說的:「以空法住般若波羅蜜,……不應住色若常若無常,……若苦若樂,……若淨若不淨,……若我若無我,……若空若不空」 (受等同此說)(1)。但經文說空,多約涅槃超越說,或但名虛妄無實說。依緣起說中道,「下本般若」末後才說到,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下)說:

 

 

 

   「須菩提!般若波羅蜜無盡,(如)虛空無盡故,般若波羅蜜無盡。……色無盡故,是生 [P219] 般若波羅蜜;受、想、行、識無盡故,是生般若波羅蜜。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如是觀十二因緣,離于二邊,是為菩薩不共之法」。

 

 

 

  『阿含經』說,佛是順逆觀十二緣起而成佛的。「下本般若」末後,正是說明菩薩坐道場,得一切智(智)的般若正觀。不落二邊(中道)的緣起,『般若經』說是「如虛空不可盡」。但如虛空不可盡,經上也約五蘊、十二處等說,所以不能說是以緣起來闡明中道,因為在『般若經』的曆法明空中,緣起與蘊、處、界、諦、道品等一樣,只是種種法門的一門而已。

 

 

 

  中道的緣起說,出於『雜阿含經』。「阿含經」是以因緣來明一切法,作為修行解脫的正見。經中的用語,並不統一:或說因hetu;或說緣pratyaya;或雙舉因緣,如說「二因二緣,起於正見」(2);或說四名,「何因nida^nam!、何集samudaya、何生ja^tikam!、何轉」pabhavam!生起義(3)。這些名詞,是同一意義的異名。當然,名字不同,在文字學者解說起來,也自有不同的意義。因緣,原是極複雜的,所以佛弟子依經義而成立種種因緣說。如南傳赤銅鍱部Ta^mras/a^t!i^ya『發趣論』的二十四緣;流行印度本土的,分別說Vibhajyava^din 系『舍利弗阿毗曇論』的十因十緣;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發智論』的六因、四緣;大眾部 Maha^sa^m!ghika也立 「先生、無有等諸緣」(4)。在不同安立的種種緣中,因緣 hetupratyaya、次第緣anantara-pratyaya、(所)緣緣a^lambana-p.、增上緣adhipati-p. [P220] ──四緣,最為先要,也是 『般若經』與龍樹論所說的。此外,『雜阿含經』提到了緣起 prati^tya-samutpa^da,pat!icca-samuppa^da與緣生(或譯「緣所生」、「緣已生」 prati^tya-samutpanna,pat!icca-samuppanna(5),同時提出而分別解說,當然是有不同意義的,如『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引經(大正二六‧五0五上)說:

 

 

 

   「雲何緣起?謂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如是便集純大苦蘊。苾芻當知!生緣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乃至無明緣行,應知亦爾」。 「雲何名為緣已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如是名為緣已生法。苾芻當知!老死是無常,是有為,是所造作,是緣已生,盡法,沒法,離法,滅法。生……無明亦爾」。

 

 

 

  緣起與緣生,同樣的是無明、行等十二支,而意義卻顯然不同。緣生法,是無常滅盡的有為法,是緣已生──從緣所生的果法。而緣起,是佛出世也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的。「法住法界」,是形容緣起的。『相應部』經作:「法定、法住,即緣性」idappaccayata^(6);緣性,或譯為相依性。『法蘊足論』所引經,下文還說到:「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7)。這些緣起的形容詞,使大眾部Maha^sa^m!ghika [P221] 一分,及化地部Mahi^s/a^saka等說:緣起是無為(8);『舍利弗阿毗曇論』也這樣說。這是離開因果事相,而論定為永恆不變的抽象理性。然依『雜阿含經』,佛為須深Susi^ma 所說,緣起應該是不能說是無為的。『雜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中──下)說:

 

 

 

   「須深!于意雲何?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耶?須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如是生,……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 「佛告須深: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耶?須深白佛言:如是,世尊!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如是乃至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 「佛告須深:作如是知、如是見者,為有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具足住不?須深白佛:不也,世尊!佛告須深:是名先知法住,後知涅槃」。

 

 

 

  須深出家不久,聽見有些比丘們說:「生死已盡,……自知不受後有」,卻不得禪定(9),是慧解脫prajn~a^-vimukti阿羅漢。須深聽了,非常疑惑。佛告訴他:「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慧解脫阿羅漢,沒有深定,所以沒有見法涅槃dr!s!t!idharma-nirva^n!a的體驗,但正確而深刻的知道:「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 (余支 [P222] 例此)。這是正見依緣起滅的確定性──法住智,而能得無明滅故行滅,……生滅故老死滅的果證。這樣的緣起──依緣而有無、生滅的法住性,怎能說是無為呢!又如『長阿含』的『大緣方便經』,說一切有部編入『中阿含』,名『大因經』,也就是『長部』的『大緣經』Maha^nida^na-suttanta 。經文說明「緣起甚深」,而被稱為nida^na──尼陀那;尼陀那就是「為因、為集、為生、為轉」的「因」。從這些看來,緣起是不能說為無為的。所以說一切有部等,不許「有別法體名為緣起,湛然常住」(10),而是「無明決定是諸行因,諸行決定是無明果」(11)。如經中說緣起是法住dharma-sthitata^,dhammat!t!hitata^,法住是安住的,確立而不可改易的;緣起是法定dharma-niya^mata^,dhamma-niya^mata^,法定是決定而不亂的;緣起是法界 dharma-dha^tu,dhamma-dha^tu,界是因性(緣性)。這樣,緣起與緣生,都是有為法,差別在:緣起約因性說,緣生約果法說。緣起是有為,在世俗的說明中,龍樹論顯然是與說一切有部相同的。依我的理解,如來或說因,或說緣等,只是說明依因緣而有(及生),也就依因緣而無(及滅),從依緣起滅,闡明生死集起與還滅解脫的定律。如馬勝As/vajit為舍利弗S/a^riputra 說偈:「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12)。「諸法從緣起」,『四分律』作「若法所因生」,與『赤銅鍱部律」相合;『五分律』作「法從緣生」;『智度論』譯為「諸法因緣生」(13)。所說正是緣起的集與滅,除『根本說一切有部律』 (『智度論』的「諸法因 [P223] 緣生」,可能為緣起的異譯)以外,分別說系律,都沒有說是「緣起」,可見本來不一定非說緣起不可的。為了闡明起滅依緣,緣性的安住、決定性,才有緣起與緣生的相對安立,而說「緣起甚深」。阿毗達磨論師,著重於無明、行等內容的分別,因、緣的種種差別安立,而起滅依於因緣的定律,反而漸漸被漠視了! 「下品般若」說到了緣起甚深,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上──中)說:

 

 

 

   「如然燈時,……非初焰燒,亦不離初焰;非後焰燒,亦不離後焰。……是(燈)炷實燃」。 「是因緣法甚深!菩薩非初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離初心得;非後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離後心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因緣法甚深」,玄奘譯為:「如是緣起理趣甚深」。在『阿含經』中,緣起是約眾生生死的起滅說,身外的一切,也被解說為緣起,所以立「內緣起」及「外緣起」,如『稻!8蝏經』與『十二門論』所說(14)。以無明、行等生滅說緣起,是有支的緣起;聖道的修行得果,如所引的『般若經』說,可說是聖道的緣起。佛法,達到了一切依緣起的結論。菩薩是發菩提心,修菩提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的。但發心、修行在前,得菩提果在後,前心、後心不能說是同時的,那怎麼能依因行(前心)而得後心的果呢?經上舉如火焰燒燈炷的比喻,來說明緣起的甚深。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能說是(因行)前心;也不離前心,沒有修行的前心,是不可能得果 [P224] 的。不能說是後心,如只是後心一念,那裡能得果?當然也不能離後心而得果。這樣,前心、後心的不即不離,依行得果,是緣起的因果說。『般若經』文,接著說「非常非滅」的意義。這裡,約如幻的因果說緣起;緣起即空(空的定義是:「非常非滅」),可從統貫全經而抉發出來。不過,在文句繁廣的『般若經』中,這樣的緣起深義的明文,只是這樣的一點而已!

 

 

 

  龍樹以緣起顯示中道,肯定的表示緣起法為超勝世間,能得涅槃解脫的正法,如『中論』卷三(大正三0‧二四上)說:

 

 

 

   「若法從緣生,不即不異因,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不一亦不異,不常亦不斷,是名諸世尊,教化甘露味」。

 

 

 

  從緣所生的,是果法,果法不即是因(不一),也不異於因(不異)。果法並不等於因,所以不是常的;但果不離因,有相依不離的關係,所以也就不斷。不一不異,不常不斷,是一切法的如實相。約教法說,那是如來教化眾生,能得甘露味──涅槃解脫味的不二法門。依緣起法說不一不異,不常不斷,是『阿含經』所說的。一切法是緣起的,所以龍樹把握這緣起深義,闡明八不的緣起,成為後人所推崇的中觀派。

 

 

 

  佛說的緣起,是「諸說中第一」,不共世間(外道等)學的。但佛教在部派分化中,雖一致的宣說緣起,卻不免著相推求,緣起的定義,也就異說紛紜了。大都著重依緣而生起,忽略依緣 [P225] 而滅無。不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固然是緣起;而「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也還是緣起。『雜阿含經』正是這樣說:「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15)。佛的緣起說,是通於集與滅的。這不妨略論緣起prati^tya-samutpa^da 的意義。緣起是佛法特有的術語,應該有他的原始意義。但原義到底是什麼?由於「一字界中有多義故」,後人都照著自宗的思想,作出不同的解說。佛教界緣起「字義」的論辯,其實是對佛法見解不同的表示。如『大毗婆沙論』師,列舉了不同的五說,卻沒有評定誰是正義(16)。世親 Vasubandhu『俱舍論』的正義是:「由此有法,至於緣已,和合升起,是緣起義」。又舉異說:「種種緣和合已,令諸行法聚集升起,是緣起義」(17)。依稱友Yas/omitra的論疏,異說是經部師室利羅多S/ri^ra^ta所說(18)。『順正理論』的正義是:「緣現已合,有法升起,是緣起義」(19)。清辨Bhavya,Bha^vaviveka的『般若燈論』說:「種種因緣和合(至‧會) 得起,故名緣起」(20)。『中論』的月稱Candraki^rti釋『明顯句論』,與世親『俱舍論』說相同(21)。覺音Buddhaghos!a的『清淨道論』,也有對緣起的解說(22)。鳩摩羅什Kuma^raji^va早期傳來我國的龍樹學,緣起的字義,極可能是「種種因緣和合而起」。如著名的「空假中偈」,原語緣起,譯作「眾緣所生法」(羅什每譯作「因緣生法」)。在『大智度論』中,「眾緣和合假稱」;「眾法和合故假名」(23);「因緣和合生」,更是到處宣說。「眾緣和合生」,似乎與『般若 [P226] 燈論』說相近。其實,文字是世俗法,含義有隨時隨地的變化可能。龍樹的「緣起」字義,是探求原始的字義而說?還是可能受到當時當地思想的影響?或參綜一般的意見,而表達自己對佛說「緣起」的見解呢?我以為,論究龍樹的緣起,從緣起的字義中去探討,是徒勞的。從龍樹論去理解,龍樹學是八不中道的緣起論。中道的緣起說,不落兩邊,是『阿含』所固有的。通過從部派以來,經大乘『般若』而大成的──「空性」、「假名」的思想開展,到龍樹而充分顯示即空、即假的緣起如實義(所以名為『中論』)。一切是緣起的:依緣起而世間集,依緣起而世間滅。『相應部』說:緣起「是法定、法確立(住),即相依性」(24)。相依性idappaccayata^,或譯「緣性」,「依緣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是「此法常住、法住、法界」(25)。界 dha^tu也是因義,與「依緣性」相當。所以如通泛的說,緣起是「依緣性」。一切是緣起的,即一切依緣而施設。

 

 

 

  『中論』等遮破外道,更廣破當時的部派佛教,這因為當時佛教部派,都說緣起而不見緣起的如實義,不免落于二邊。近代的學者,從梵、藏本『中論』等去研究,也有相當的成就,但總是以世間學的立場來論究,著重於論破的方法──邏輯、辨證法,以為龍樹學如何如何。不知龍樹學只是闡明佛說的緣起,繼承『阿含』經中,不一不異(不即不離)、不常不斷、不來不去、不生不滅(不有不無)的緣起;由於經過長期的思想開展,說得更簡要、充分、深入而已。如『 [P227] 雜阿含經』,否定外道的自作、他作、自他共作、非自非他的無因作──四作,而說「從緣起生」(26)。『中論』的「觀苦品」,就是對四作的分別論破(27)。一切法從緣起生,所以「觀(因)緣品」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28)『中論』歸結於無生,也就是緣生,如『無熱惱請問經』說:「若從緣生即無生」(29)。又如有與無二見,『中論』「觀有無品」,是引『刪陀迦旃延經』而加以破斥的(30)。「觀涅槃品」也遮破涅槃是有、是無:「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無」(31)。但世人又執涅槃是亦有亦無,或說是非有非無,所以又進一步遮破,而破是有,是無,是亦有亦無,是非有非無──四執。其實,遮破四句,是『阿含經』舊有的,如: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去,不去,亦去亦不去,非去非不去;我有色,我無色,我亦有色亦無色,我非有色非無色(32)。種種四句,無非依語言,思想的相對性,輾轉推論而成立。又如「觀如來品」說:「非陰非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33)?觀我(我與如來,在世俗言說中,有共同義)與五陰,「不即、不離、不相在」,是『雜阿含經』一再說到的。即陰非我,離陰非我,這是一、異──根本的二邊;不相在是我不在陰中,陰不在我中。這四句,如約五陰分別,就是二十句我我所見。由於世人的輾轉起執,『中論』又加「我(如來)不有陰」,成為五門推求。到月稱Candraki^rti時代,大抵異說更多,所以又增多到七門推求。 [P228]

 

 

 

  緣起,依依緣性而明法的有、無、生、滅。有是存在的,無是不存在,這是約法體說的。從無而有名為生,從有而無名為滅(也是從未來到現在名生,從現在入過去名滅),生與滅是時間流中的法相。緣起法的有與生,無與滅,都是「此故彼」的,也就是依於眾緣而如此的。「此故彼」,所以不即不離,『中論』等的遮破,只是以此法則而應用於一切。一般的解說佛法,每意解為別別的一切法,再來說緣起,說相依,這都不合於佛說緣起的正義,所以一一的加以遮破。隨世俗說法,不能不說相對的,如有與無,生與滅,因與果,生死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等。佛及佛弟子的說法,有種種相對的二法,如相與可相,見與可見,然(燃)與可然,作與所作,染與可染,縛與可縛等。如人法相對,有去與去者(來與住例此),見與見者,染與染者,作與作者,受與受者,著與著者。也有三事並舉的,如見、可見、見者等。這些問題,一般人別別的取著,所以不符緣起而觸處難通。『中論』等依不即不離的緣起義,或約先後,或約同時,一一的加以遮破。遮破一切不可得,也就成立緣起的一切,如「觀四諦品」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34)。「觀十二因緣品」,說明苦陰[蘊]的集與滅外,『中論』又這樣(35)說:

 

 

 

   1.「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 2.「如是顛倒滅,無明則亦滅;以無明滅故,諸行等亦滅」。 3.「 今我不離受,亦不即是受,非無受、非無,此即決定義」。 [P229] 4.「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

 

 

 

  『中論』所顯示的、成立的一切法,是緣起的,不能依世俗常談去理解,而是「八不」── 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緣起,也就是要從即空而如幻、如化的去理解緣起法,如『中論』(36)說:

 

 

 

   1.「如幻亦如夢,如幹闥婆城,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2.「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複變作化人。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響」。 3.「色聲香味觸,及法體六種,皆空如炎、夢,如幹闥婆城。如是六種中,何有淨不淨?(淨與不淨)猶如幻化人,亦如鏡中像」。 4.「五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炎」。

 

 

 

  緣起的世間法,如幻、如化;出世的涅槃,「受諸因緣故,輪轉生死中,不受諸因緣,是名為涅槃」(37),也是依緣起的「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而成立。說到如來,是「我」那樣的五種求不可得,而也不能說是沒有的,所以說:「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38)。總之,如來與涅槃,從緣起的「八不」說,是絕諸戲論而不可說的:「如來性空中,思惟亦不可(非世俗的思辯可及)……如來過戲論,而人生戲論」;「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人亦無處,佛亦無所說 [P230] 」(39)。如從八不的緣起說,那如來與涅槃,都如幻、如化而可說了,這就符合了『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所說:「我說佛道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於涅槃者,我說亦複如幻、如夢」(40)。

 

 

 

  

 

注【35-00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中)。

 

注【35-002】『增壹阿含經』(一五)「有無品」(大正二‧五七八上)。

 

注【35-003】『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四上)。

 

注【35-004】『般若燈論」卷一(大正三0‧五五上)。

 

注【35-005】『雜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二‧八四中──下)。『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三六──三八)。

 

注【35-006】『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三六)。

 

注【35-007】『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大正二六‧五0五上)。

 

注【35-008】『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下、一七上)。

 

注【35-009】『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不得禪定」作「不得五通」。通是依禪定而發的,所以雖所說各別而大義相合(南傳一三‧一七六──一七九)。

 

注【35-010】『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九(大正二九‧五0中)。

 

注【35-011】『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六下)。 [P231]

 

注【35-012】『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大正二三‧一0二七下)。

 

注【35-013】『四分律』卷三三(大正二二‧七九八下)。『赤銅鍱部律』「大品」(南傳三‧七三)。『五分律』卷一六(大正二二‧一一0中)。『大智度論』卷一一(大正二五‧一三六下)。

 

注【35-014】『大乘稻!8蝏經』(大正一六‧八二四上)。『十二門論』(大正三0‧一五九下──一六0上)。

 

注【35-015】『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二下)。

 

注【35-016】『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七下──一一八上)。

 

注【35-017】『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九(大正二九‧五0中、下)。

 

注【35-018】山口益‧舟橋一哉共著『俱舍論之原典解明』所引(二一五)。

 

注【35-019】『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二五(大正二九‧四八一上)。

 

注【35-020】『般若燈論』卷一(大正三0‧五一下)。

 

注【35-021】山口益譯『中論釋』一(七)。

 

注【35-022】『清淨道論』(南傳六四‧一五六──一六三)。

 

注【35-023】『大智度論』卷三五(大正二五‧三一八中)。

 

注【35-024】『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三七)。

 

注【35-025】『雜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二‧八四中)。

 

注【35-026】『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六上──中)。又卷一四(大正二‧九三下)。 [P232]

 

注【35-027】『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六中──一七上)。

 

注【35-028】『中論』卷一(大正三0‧二中)。

 

注【35-029】『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九引經(漢藏教理院刊本四九下)。舊譯『弘道廣顯三昧經』卷二說:「緣生彼無生」,是同本異譯(大正一五‧四九七中)。

 

注【35-030】『中論』卷三(大正三0‧二0中)。

 

注【35-031】『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五中)。

 

注【35-032】前三類四句,出十四不可記,如『雜阿含經』卷三四(大正二‧二四五下)。我有色等四見,如『長阿含經』(二一)『梵動經』說(大正一‧九二下)。

 

注【35-033】『中論』卷四(大正三0‧二九下)。

 

注【35-034】『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上)。

 

注【35-035】『中論』:1.卷二(大正三0‧一三上)。2.卷四(大正三0‧三二上)。3.卷四(大正三0‧三七上)。4. 卷四(大正三0‧三四下)。

 

注【35-036】『中論』:1.卷二(大正三0‧一二上)。2.卷三(大正三0‧二三中──下)。3.卷四(大正三0‧三一中)。4.卷四(大正三0‧三八下)。

 

注【35-037】『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五中)。

 

注【35-038】『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0下)。 [P233]

 

注【35-039】『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0下)。又卷四(大正三0‧三六中)。

 

注【35-040】『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二七六中)。

 

 

 

 

 

五 假名──受假

 

  「假名」,在『中論』思想中,有極重要的意義。首先,『般若經』的「原始般若」,充分表示了一切法「但名」的意義,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下)說:

 

 

 

   「世尊!所言菩薩菩薩者,何等法義是菩薩?我不見有法名為菩薩。世尊!我不見菩薩,不得菩薩,亦不見、不得般若波羅蜜,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世尊!我不得、不見菩薩,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世尊!我不見菩薩法來去,而與菩薩作字,言是菩薩,我則疑悔。世尊!又菩薩字,無決定,無住處,所以者何?是字無所有故」(1)。

 

 

 

  佛命須菩提Subhu^ti,為菩薩bodhisattva說般若波羅蜜prajn~a^pa^ramita^,而揭開了『般若經』的序幕。須菩提對佛說:說到菩薩,菩薩到底是什麼呢?我沒有見到,也沒有得到過,有可以名為菩薩的實體。般若波羅蜜,也是這樣的不可見、不可得。這樣,要我以什麼樣的般若波羅蜜,來教示什麼樣的菩薩呢!接著,從不見、不得菩薩與般若波羅蜜,進一步的說:我 [P234] 不見有菩薩法,或(生)來,或滅(去)(2),什麼都不可得,我假使名之為菩薩,說菩薩這樣那樣,那是會有過失感而心生疑悔的。要知道,名字na^ma是沒有決定性的(同一名字,可以有種種意義的),不是落實在某一法上的,名字是無所有的。一切但有名字──唯名na^mama^tra^ ,沒有實性,須菩提本著般若體悟的立場,所以這樣說。說沒有菩薩,沒有般若,這就是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了。如聽了但有假名,一切不可得,而能不疑不怖,那就是菩薩安住于般若波羅蜜了。菩薩是人,般若是法,人與法都是假名無實的;這一法門,可能從一說部Ekavya^vaha^rika 演化而來。

 

 

 

  「原始般若」的人(菩薩)、法(般若)不可得,一切但有名字,在「中本般若」 (一般稱之為「大品」)中,有了進一步的說明:一切是「和合故有,是法及名字,亦不生不滅,但以名字故說;是名字亦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3)。並對但名的一切,提出了三假說,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說:

 

 

 

   「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如是應當學」。

 

 

 

  一切唯有假名,名字也只是假名,在般若中,一切都是不可得的。然從世間一切去通達假名不可得,也不能不知道世俗假名的層次性、多樣性,所以立三種假。依『大智度論』,三假施設,是三波羅聶提。波羅聶提prajn~apti,義譯為假,假名,施設,假施設等。這三類假施設, [P235] 『大智度論』的解說,有二複次;初說是:「五眾[蘊]等法,是名法波羅聶提。五眾因緣和合故名為眾生,諸骨和合故名為頭骨,如根、莖、枝、葉和合故名為樹,是名受波羅聶提。用是名字取(法與受)二法相,說是二種,是為名字波羅聶提」(4)。依論所說,法波羅聶提──法假 dharmaprajn~apti,是蘊、處、界一一法。如色、聲等一一微塵,貪、瞋等一一心心所,阿毗達磨論者以為是實法有的,『般若經』稱之為法假施設。受假,如五蘊和合為眾生,眾骨和合為頭骨,枝葉等和合為樹,這是複合物。在鳩摩羅什Kuma^raji^va的譯語中,受與取upa^da^na相當,如五取蘊譯為五受陰,所以受波羅聶提,可能是upa^da^na-prajn~apti。受假──取假,依論意,不能解說為心的攝取,而是依攬眾緣和合的意思。名假na^ma-prajn~apti,是稱說法與受的名字,名字是世俗共許的假施設。所說三假,在各種譯本中,是略有出入的,如下(5):

 

 

 

圖片

 

+----------------------------------------------------------------+

 

|     A    |    B   |     C  |     D  |           E     |    F   |

 

|----------+--------+--------+--------+-----------------+--------|

 

|  名假施設|  名  假|  名  假|  字  法|                 |  名  假|

 

|  受假施設|        |        |  合  法| 因緣合會而假虛號|        |

 

|  法假施設|  法  假|  法  假|        |         所號法  |  法  假|

 

|          |  教授假|  方便假|  權  法|         所號善權|        |

 

+----------------------------------------------------------------+

 

 

 

 

 

[P236]

 

  要理解『般若經』的三假,可與阿毗達磨者的「有」,作對比的觀察,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九(大正二七‧四二上──中)說:

 

 

 

   「然諸有者,有說二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等」。 「有說五種:一、名有,謂龜毛、兔角、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于諸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

 

 

 

  阿毗達磨論師,立實物(法)有與施設有,這是根本的分類,與『大般若經』「第三分」 ( F 本),但立名假與法假相合。依經說,我;頭、頸等;草木等;過去未來諸佛;夢境、穀響等,都說「如是名假,不生不滅,唯有等想施設言說」(6)。所以二假中的名假,與阿毗達磨者二種有中的施設有相當。『般若經』立三假:法假當然與實物有──實有相當。五種有中的假有、和合有,是施設有的再分類,與『般若經』的「受假」相當。名有,是龜毛、兔角等,在世俗中也只有假說的一類,可以含攝在名假中;但三假中的名假,重在稱呼那法與受的名字。不過,『般若經』的三假,有的不立受假(包含在名假中),別立方便假──教授假、權法等。這是說:佛為弟子教授、說法,都是方便善巧的施設,如『法蘊足論」引經說:「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7)。如來說法,本著自 [P237] 覺自證,而以方便施設名相,為眾生宣說開示的。佛的教法,一切都是方便施設的。這本是『阿含經』以來的一貫見解,如『第一義空經』說:「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等(8) ,緣起的集與滅。所說的「俗數法」,『順正理論』引經,譯作「法假」(9)。阿毗達磨論者,雖知緣起等一切教法,是方便施設的,而對於文句所詮表的法義,總是分為實有與假有。『般若經』明一切法但假施設,依『大智度論』所說,有次第悟入的意義,如說:「行者先壞名字波羅聶提,到受波羅聶提;次破受波羅聶提,到法波羅聶提;破法波羅聶提,到諸法實相中。諸法實相,即是諸法及名字空般若波羅蜜」(10)。

 

 

 

  『中論』的空假中偈,在緣起即空下說:「亦為是假名」。這裡的假名,原文為prajn~aptirupa^da^ya ,正是『般若經』所說的「受假施設」。依『中論』「青目釋」:「空亦複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11)。假名是指空性說的:緣起法即空(性),而空(性)只是假名。所以緣起即空,離有邊;空只是假名(空也不可得),離無邊:緣起為不落有無二邊的中道。當然,假名可以約緣起說,構成緣起為即空即假的中道。不過,依『般若經』三假來說,緣起是法假,空(性)應該是名假,為什麼『中論』與『般若經』不同,特別使用這受假一詞呢!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阿毗達磨,立二有、三有、五有,包含了一切實有、假有,並沒有與受(假)相當的名字。受假,應該是從犢子部Va^tsi^putri^ya系來的。如 [P238] 『三法度論』卷中(大正二五‧二四上──中)說:

 

 

 

   「不可說者,受、過去、滅施設。受施設,過去施設,滅施設,若不知者,是謂不可說不知。受施設(不知)者,眾生已受陰、界、入,計(眾生與陰、界、入是)一,及余」 (計異)。

 

 

 

  『三法度論』,是屬於犢子部系的論典(12)。犢子部立不可說我anabhila^pya-pudgala,又有三類;受施設是依蘊、界、處而施設的,如『異部宗輪論』說:「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數取趣],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13)。補特伽羅──我,不可說與蘊等是一,不可說與蘊等是異。不一不異,如計執為是一或是異,這就是「不可說不知」。犢子部的我,是「假施設名」。此外,有『三彌底部論』,三彌底Sam!mati^ya是正量的音譯;正量部是犢子部分出的大宗。『三彌底部論』卷中(大正三二‧四六六上──中)也說:

 

 

 

   「佛說有三種人」。

 

 

 

  問曰:雲何三種人?答:依說人,度說人,滅說人。[說者,亦名安,亦名制,亦名假名]」。 三種人,與『三法度論』的三類施設(不可說我)相同。「依說人」的「說」,依小注,可譯為安立、假名,可知是施設的異譯,所以「依說人」,就是「受施設我」。「依」或「受」,就是『中論』所說──prajn~apti upa^da^ya中的upa^da^ya。這個字,有「依」,「因」,「基」, [P239] 「取」 (受)等意義,所以『般若燈論』解說為:「若言從緣生者,亦是空之異名。何以故?因施設故」(14)。觀誓Avalokitavrata的『般若燈論廣注』,釋「因施設」為upa^da^nam upa^da^ya prajn~apti ,即「取因施設」。從犢子部出家的陳那Din%na^ga,也有『取因施設論』。總之,『般若經』所說的「受假」,正是『中論』所說的prajn~apti upa^da^ya(因施設)。這一術語,是由犢子部系中來的。

 

 

 

  為了說明『中論』的緣起是假名──受假施設,所以分別的來說。一、佛的說法,以語句方便來表達,稱為施設(假),如『般若經』的方便假、教授假,那是佛教界所公認的。對於所表示的內容,雖有「假名有」的,如五蘊和合名為我,枝葉等和合名為樹,但總以為:「假必依實」,有實法存在,──實法有。如說一切有部,說蘊、處、界都是實有自性的;「俱舍論』以為:蘊是假而處、界是實有的;經部Sautra^ntika以為蘊、處是假而界是實有的。這些上座部 Sthavira系的學派,都是成立實法有的。大眾部Maha^sa^m!ghika中,以說假為部名的說假部Prajn~aptiva^din,立「十二處非真實」(15);一說部說:諸法但名無實。有沒有立實法為所依,傳說中沒有明確的記錄。二、一切法從因緣生,從種種緣生,不從一因生,是佛教界所公認的。說一切有部立「法性恒住」,「三世實有」,所以從因緣生,並非新生法體,法體是三世一如的。從緣生,只是眾因緣力,法體與「生」相應,從未來來現在,名為生起而已。如經部,說 [P240] 現在實有而過未非實,所以從緣生是:界──一一法的功能,在剎那剎那的現在相續中,以緣力而現起,為唯識宗種子生現行說的先驅。這樣的因緣所生,都是別別自性有的(16)。三、假名有 ──施設有,部派間也有不同的見解。如依五蘊而假名補特伽羅,依說一切有部,假有是無體的,所以說無我。犢子部系以為:依五蘊而施設補特伽羅,是受假,不可說與蘊是一是異,「不可說我」是(受假)有的。如即蘊計我,或離蘊計我,那是沒有的,所以說無我。四、『般若經』立三假,著重於但名無實,名與實不相應,所以說:名字「不(在)內、不(在)外,不中間(住」)。約但名無實,「但以假名說」,『中論』也採用這通泛的假施設prajn~apti,但論到緣起說,一切依緣而有(而生、而無、而滅)。緣性與所生法,不可說一,不可說異。緣起法的不一不異,在時間中,就是不斷不常。這與犢子部說的受施設,不可說一,不可說異,也不可說是常、是無常,有共通的意義。不過犢子系但約補特伽羅說,而『中論』約緣起一切說。五、『大智度論』所釋的「中本般若」──二萬二千頌本,立三種假,約世俗法的層次不同而立,與其他「中本般若」不同。龍樹「空假中偈」的假名──受假,正是依此經本而來。在種種假中,龍樹不取「名假」,如一切是名假,容易誤解,近于方廣道人的一切法如空華。「名」是心想所安立的,也可能引向唯識說。後代有「唯名、唯表、唯假施設」的成語,唯表vijn~aptima^tra,玄奘就是譯為「唯識」的。龍樹也不取「法假」,法假是各派所公認的,但依法施設,各部派終 [P241] 歸於實有性,不能顯示空義。龍樹特以「受假」來說明一切法有。依緣施設有,是如幻如化,假而有可聞可見的相用,與空華那樣的但名不同(犢子部系依蘊處等施設不可說我,與有部的假有不同,是不一不異,不常不斷,而可說有不可說我的,古人稱為「假有體家」)。受假──依緣施設(緣也是依緣的),有緣起用而沒有實自性,沒有自性而有緣起用;一切如此,所以一切是即空即假的。龍樹說「空假中」,以「受假」為一切假有的通義,成為『中論』的特色。

 

 

 

  

 

注【36-001】『小品經』文,與玄奘所譯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第五分」最相近,如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五下 ──八六六中)。「第四分」也相近,已明說「但有假名」,如卷五三八(大正七‧七六四上)。『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一,近於「第四分」,但說「無定無住」為:「而彼名字,無住處非無住處,無決定無不決定」(大正八‧五八七下),與現存梵本相同。這是參照「中本般若」(俗稱「大品」),「是字不住亦不不住」而有所增補;『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二三四上)。參閱『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0九(大正七‧四七上)。

 

注【36-00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五分」)卷五五六,作:「若生若滅,若染若淨」 (大正七‧八六六中)。

 

注【36-003】『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參照『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第二分」)卷四0六(大正七‧三0上)。

 

注【36-004】『大智度論』卷四一(大正二五‧三五八中)。 [P242]

 

注【36-005】A、『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B、『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一一(大正五‧五八中)。C、(「第二分」)卷四0六(大正七‧三0上)。D、『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一一下)。E、『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一六三上)。F、『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三分」)卷四八二(大正七‧四四八上)。

 

注【36-006】『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三分」)卷四八二(大正七,四四七下)。

 

注【36-007】『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大正二六‧五0五上)。

 

注【36-008】『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

 

注【36-009】『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八(大正二九‧四九八中──下)。

 

注【36-010】『大智度論』卷四一(大正二五‧三五八下)。

 

注【36-011】『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中)。

 

注【36-012】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四五八──四六0)。

 

注【36-013】『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

 

注【36-014】『般若燈論』卷一四(大正二五‧一二六中)。

 

注【36-015】『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上)。

 

注【36-016】『攝大乘論』本卷上說:「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大正三一‧一三五上)。 [P243]

 

 

 

  

 

 

 

六 空性──無自性空

 

  『中論』「觀四諦品」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1)。眾因緣生法──緣起prati^tyasamutpa^da 法,就是空──空性s/u^^nyata^。 「我說」,從前都解說為佛說,但原文是第一人稱的多數,所以是「我等說」。緣起即是空性,是龍樹Na^ga^rjuna那個時代,部分大乘學者所共說的。上面說到,空在『般若經』中的主要意義,是涅槃、真如等異名。在上一章中,說到與『般若經』相近的文殊Man~jus/ri^法門,以緣起為此土──釋迦佛S/a^kya說法的先要,而文殊所說,卻是「依於勝義」,「但依法界」,「依於解脫」,表示了聲聞與大乘的分化對立。大乘說「一切皆空」,「一切皆如也」,「一切不出於法界」;依佛聲教而開展的,被稱為聲聞部派佛教,大抵是有為以外說無為,生死以外立涅槃,所以形成嚴重的對立。聲聞法與大乘法的方便施設,當然有些差別,但也不應該那樣的嚴重對立。釋迦佛在『阿含經』中,依中道 madhyama^-pratipad說法,也就是依緣起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生死流轉依緣起而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生死也依緣起而還滅。依緣而集起,依緣而滅,生死與涅槃(涅槃,或說為空性、真如等),都依緣起而施設成立。龍樹尊重釋迦的本教,將『般若』的「一切法空」,安立于中道的緣起說,而說:「眾因緣生法[緣起],我(等)說即是空」性。緣起 [P244] 即空,所以說:「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槃」(2)。同時,迷即空的緣起而生死集,悟緣起即空而生死滅;生死與涅槃,都依緣起而成立(3)。緣起即空,為龍樹『中論』的精要所在。闡發『阿含經』中(依中道說)的緣起深義,善巧的貫通了聲聞與大乘,為後代的學者所尊重。

 

 

 

  緣起法即是空(性),緣起法(也就是一切法)為什麼即是空呢?如『回諍論』(4)說:

 

 

 

   「若法依緣起,即說彼為空;若法依緣起,即說無自性」([頌‧以下釋])「諸緣起法,即是空性。何以故?是無自性故。諸緣起法,其性非有,無自性故。……無自性故說為空」。

 

 

 

  以無自性nih!svabha^va明緣起即空,『中論』「青目釋」也說:「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5)。『大智度論』也一再說:「若從因緣和合生,是法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空」(6)。『中論』頌說:「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眾緣中有(自)性,是事則不然」。「陰合有如來,則無有自性」。「汝若見諸法,決定有(自)性者,即為見諸法,無因亦無緣。……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7)。自性 svabha^va,是「自有」自成的,與眾緣和合而有,恰好相反。所以,凡是眾緣有的,就沒有自性;如說法有自性,那就不從緣生了。一切是依因緣而有的,所以一切是無自性的;一切無自性,也就一切法無不是空了。進一步說,由於一切法無自性空,所以一切依因緣而成立,「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8),顯示了龍樹學的特色。依無自性來闡明緣起與空的一致性,而『阿含經 [P245] 』的一切依緣起,『般若經』(等)的一切法皆空,得到了貫通,而達成「緣起即空」的定論。說明龍樹學的這一特色,還要從『阿含經』與『般若經』說起。

 

 

 

  『阿含經』中,出家人在空靜處修行,也就以空寂[靜]來形容無取無著的解脫境地,所以「空諸欲」,「貪空、瞋空、癡空」。一方面,「空諸行」,諸行是空的,無我我所。經中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事,是譬喻諸行空的。空是無我無我所,在大眾部Maha^sa^m!ghika中,就有解說為我空、法空了。所以,「空」,有空虛的意義,也有表示無著無累、解脫自在的意義。「原始般若」,本是體悟甚深法相[性]的修行者,從證出教(不是從教義的探索而來),直率地表示自悟的境地,用來化導信眾,所以說:「以真法性為定量故」(9) 。在般若法門的開展中,空是表示甚深法性的一個名詞。在一切法不生,一切法清淨,一切法(遠)離,一切法寂滅[靜],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不可得,一切法無所依,一切法不可思議……這一類詞語中,「空」是更適合於即一切法而示如實相的。「空」在『般若經』中,廣泛應用,終於成為『般若經』的特色。般若法門是重實踐的,直觀一切法本空(空是同義異名之一),但法流人間,聞思修習,應有善巧的施設。上一章曾列表說明:空,無所有,無生,遠離,寂靜等,是表示(悟入的)甚深法性的;空,無所有,虛妄,不實等,是表示一般虛妄事相的。空(與無所有)是通貫了虛妄的一切法與一切法甚深相的。一切虛妄不實是緣起無自性(空) [P246] 的,無自性空即涅槃空寂。以無自性而明緣起即空,成為生死即涅槃,大乘深義最善巧的說明。

 

 

 

  自性是自有的,所以依眾緣和合而如此的,不能說有自性,有自性的就不從緣生。『中論』卷三(大正三0‧一九下、二0中)說:

 

 

 

   「眾緣中有(自)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若法實有性,後則不應(有變)異」。

 

 

 

  緣起,是佛教界所公認的,但一般以為:一一法是實有自性的,有自性法從因緣和合而生起。依龍樹學來說,這是自相矛盾的,有自性(自有),那就不用從因緣生了。從因緣生的,就是作法kr!taka,所作法是不能說是自性有的。如實有自性,也就不可能有變異。自性是不待他的,與他無關的自體;不可能變異,應該是常恒如此的:這與從緣所生法不合。不待他、不變異的自性,是根源於與生俱來的無明。呈現於心識中的一切,直覺得確實如此──實在感,從來與我們的認識不分的。就是發覺到從因緣生,不實、變異等,也由於與生俱來的無知,總是推論為:內在的,微細的,是自性有,達到「假必依實」的結論。依『中論』說:龍樹徹底否定了自性有,成為無自性的,緣起即空的法門。因為一切無自性,所以一切法空,依無自性而契入空性,空性即涅槃、寂靜等異名。空,不是沒有,舉譬喻說,如虛空那樣的無礙,空是不礙有的。由於 [P247] 空無自性,所以依緣起而一切──世出世法都能成立。反之,如一切不空,是自性有,那就不待因緣,一切法都不能成立了。龍樹明確的宣說(10):

 

 

 

   1.「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 2.「若人信於空,彼人信一切;若人不信空,彼不信一切」。

 

 

 

  這是依空以成立一切的。空無自性,所以依緣而起一切,因無自性空,所以即緣起而寂滅。緣起即空,所以緣起所生即涅槃。『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引經(大正二六‧五0五上)說:

 

 

 

   「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11)。

 

 

 

  (真)如,法界等,是形容緣起法的,而在大乘經中,真如有十二異名:「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12);而真如、法界等,是被解說為涅槃異名的(13)。一般說,緣起是有為,涅槃是無為。佛法本以緣起法為宗,而『般若』等大乘佛法,卻以真如、法界等為本;在解行上,形成嚴重的對立。龍樹一以貫之,出發於緣起──眾因緣生法,但名無實,無自性故自性空。於是緣起是即空(性、涅槃異名)的緣起,空性是不礙緣起的空性。說緣起法性是如、法界,或說涅槃即如、法界,只是說明的 [P248] 方便不同,而實義是一致的。八不──空的緣起說,真是善巧極了!

 

 

 

  空,龍樹以無自性來解明,固然是繼承「中本般若」以來,漸著重傾向於虛妄無實的空義,也有針對當時部派佛教的「對治」意義。初期的『阿含經』,有prakr!ti──本性(也有譯為自性的),而沒有svabha^va──自性一詞,自性是部派佛教所有的術語。佛說的一切法──色、心、心所等,佛弟子研求一一名詞的特相──自相svalaks!an!a,又從相而論究一一法的實質,就稱為「自性」。這對於經說的解說,明確而不致誤解,是有必要的。但探求實體,終於達到「假必依實」的結論;論到一一法的因果、生滅,關涉到未來、現在、過去時,引出「法性恒住」的思想。這是一大系,除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外,犢子部Va^tsi^putri^ya及其分出的(四)部派,都是主張一切有自性的。『大毗婆沙論』說:「謂彼(犢子部)與此(說一切有部)所立義宗,雖多分同而有少異。謂彼部執……補特伽羅體是實有。彼如是等若六若七,與此不同,餘多相似」(14)。可見這兩大派,起初不過六七義不同而已。這一思想系,在西、北印度,有廣大的教區,極為興盛。這一系以為:一一法是實有自性的。從未來來現在,從現在入過去,似乎有生滅,有變異,其實,「體實恒有,無增無減,但依作用,說有說無」(15)。「諸行自性,無有轉變。……謂一切法各住自體。……有轉變者,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16)。這是以一一(有為)法為本來如此的:現在是這樣,(未生時)未來也是這樣,(已滅)過去也還是這 [P249] 樣。所以說:「三世實有,法性恒住」。恒,是在時間(三世)流中,始終是沒有增減,沒有變異的。佛說從因緣生,並非說法自性──自體有生滅、變異,只是因緣和合時,作用的現起與滅失,說有說無而已。有為生滅法有自性,不生滅的無為法,也是實有自性的。這一類思想,在南印度大眾部Maha^sa^m!ghika系中的安達羅派(Andhaka共有四部),以為:「一切法有,三世各住自位」;「一切法自性決定」(17)。雖不能充分瞭解他們的法義,但顯然與說一切有部有同樣的意趣。龍樹專依緣起的無自性說空,可說是破斥當時盛行的「自性有」者,處於完全相反的立場。

 

 

 

  世間的理論,每每敵體相反的,卻有類似的意見。如『大智度綸』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七中 ──下、二九八下)說:

 

 

 

   「諸法如,有二種:一者,各各相;二者,實相。各各相者,如地堅相,……。實相者,于各各相中分別求實不可得,不可破。……若不可得,其實皆空,空則是地之實相[性]。一切別相皆亦如是,是名為如」。 「一一法有九種:一者,有體;二者,各各有法;……知此法各各有體、法具足,是名世間下如。知此九法終歸變異盡滅,是名中如。……是法非有非無,非生非滅;滅諸觀法,究竟清淨,是名上如」。

 

 

 

  如──真如tathata^,是表示如此如此,無二無異的。這一名詞,可通於幾方面的。初段 [P250] 文、分為二:一,堅等一一法性,是一直如此,「不舍自性」的,所以世間堅等性,也可以名為如。二,推求一一法的實性不可得,「其實皆空」,空是如如不異(並不是一)的,是一切法的實性,這也名為如。第二段文,分如為三類:下如,是一切法堅等自性。中如是無常等共相 sa^ma^nya-laks!an!a。上如就是實性──空,非生滅、非有無。從這段論文,可看出一般的自性有,與空性有類似處。依說一切有者說:一一法自性恒住,不增不減,非生非滅;以因緣起用,所以說生說滅,說有說無。依龍樹論說:空性是一切法的實性,也可名為(勝義)自性。空性是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的;依因緣力,而說為生滅有無。這不是有些類似嗎?當然這是根本不同的。一切有者的一一法自性,是自有而無限差別的;無限差別的自性,彼此間不能說有什麼關係;法自性是這樣的,又依法作用說變異,不免矛盾!龍樹的緣起即空性,是超越數量的,超越數量的空性,不礙一切。空無自性,非別別的存在,所以可說依緣而不一不異,成立一切法。這是徹底相反的,然通過無自性空的緣起法,是三世一如的,如幻(這是譬喻)的三世一切有者。緣起無自性的有,不但一切法有,我也是有的。說一切有部說法是自性有,補特伽羅pudgala[數取趣] 是假有;犢子部說法是自性有,不可說我anabhila^pya-pudgala是受假upa^da^ya-prajn~apti ,也是有的,似乎更近於犢子部系。因此聯想到:『中論』「觀本住品」,是破婆私弗多羅 ──犢子部的(18)。「觀三相品」破生生、住住、滅滅時,破說一切有部;而『般若燈論』說:犢 [P251] 子部執一法起時,「總有十五法起」(19),也是破犢子部的。特別是:說一切有部說法有我無,所以論究法義,不立作者、受者,也就不用破斥。『中論』一再的破「者」,如「見者」,「聞者」,「染者」,「作者」,「受者」,「去者」,「合者」,這都是遮破實有我的。犢子部說:「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眾[蘊]和合有人[補特伽羅]法」(20);『中論』徹底的破斥了他,成立無自性的緣起有的我、法,如說:「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21)。從『中論』立「受假」,成立無自性的我、法來說,與犢子部相反,而卻又非常相似的。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下)說:

 

 

 

   「虛空非色……無見……無對……無漏……無為。……若無虛空,一切有物應無容處;… …應一切處皆有障礙」。

 

 

 

  說一切有部等所立虛空無為 a^ka^s/a-asam!skr!ta,是與色法──物質不相障礙的絕對空間;是不生滅的無為法,不屬於物質,而為物質存在與活動的依處。『般若經』中,每以虛空來比喻一切法空。『中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般若經』的虛空喻以外,說一切有部等的虛空無為,應有重要的啟發性。經上說一切法空,空性無差別,一切依世俗而假立。然空性對於一切法的成立,似乎沒有關係。如「不壞真際建立諸法」,「依無住本立一切法」,也只是依處,如大地在空中一樣。而虛空無為,不但是色法的依處,而且是無礙的,所以有色法活動 [P252] 的可能。以此來喻解空性,不但一切法不離於空性,正因為空無自性,而一切依緣起,才成為可能。所以『中論』的特義,以有(無自性)空義而一切得成,虛空無為應有啟發性的。

 

 

 

  「性空之空義,是緣起義,非作用空無事之義」(22),只是無有自性。空性也是無自性的,所以『中論』說:「實無不空法,何得有空法」(23)?無自性空,是涅槃異名,在聖智通達中,脫落一切名、相、分別,是一切不可說的。『般若經』說:「一切法不可說,一切法不可說相即是空,是空(亦)不可說」。「是法不可說,佛以方便力故分別說」(24)。不可說而不得不說,依世俗假名說,名為空(性),名為真如等,這是不能依名著相的,所以『中論』說:「空則不可說,非空不可說,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25)。一切不可說,為什麼要說是「空」呢?當然是「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引導眾生的意趣,如『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八下)說:

 

 

 

   「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複見有空,諸佛所不化」。

 

 

 

  這一頌,是依『大寶積經』──「一切諸見,以空得脫;若起空見,則不可除」而說的(26)。眾生迷著──無明,根本是我我所見。從『阿含經』以來,無我我所空。薩迦耶見為一切煩惱的上首,離我我所見,即離一切見而得解脫。為了離見而說空,如取著於空,那是如以藥治病,藥又成病,就難以治癒了。『大智度論』釋「空相應名為第一相應」說:「空,是十方諸佛深奧之藏,唯一涅槃門,更無餘門能破諸邪見戲論。是(空)相應,不可壞,不可破,是故名為第一」 [P253] (27)。由於解釋『般若經』,當然會著眼於脫落名相的空義,『大智度論』一再的(28)說:

 

 

 

   1.「法空中,亦無法空相,汝得法空心著故而生是難(一切皆無)。是法空,諸佛以憐憫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2.「欲令眾生得此畢竟空,遠離著心。畢竟空但為破著心故說,非是實空」。 3.「如執事比丘高聲舉手唱言:眾皆寂靜!是為以聲遮聲,非求聲也。以是故,雖說諸法空、不生不滅,湣念眾生故,雖說非有也」。 4.(以指指月喻)「諸佛賢聖為凡夫人說法,而凡夫著音聲語言,不取聖人意,不得實義;不得實義故,還於實(義)中生著」。 5.「當取說意,莫著語言」!

 

 

 

  『般若經』是重於行的;『中論』也以觀一切法,離見而契入空性為宗的。受到後學的推重,探究發揚,成為不同的派別。從分別善巧,辨析精嚴來說,是大有功德的。但如忘失教意,專在論議上判是非,怕要失去龍樹的宗趣了!

 

 

 

  

 

注【37-001】『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中)。

 

注【37-002】『中論』卷三(大正三0‧二一中)。

 

注【37-003】如『中論』卷四「十二因緣品」說(大正三0‧三六中──下)。 [P254]

 

注【37-004】『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引文(漢藏教理院刑本三三上)。舊譯『回諍論』(大正三二‧一八上)。

 

注【37-005】『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中)。

 

注【37-006】如『大智度論』卷三七(大正二五‧三三一中)。

 

注【37-007】『中論』卷一(大正三0‧二中)。卷三(大正三0‧一九下)。卷四(大正三0‧三0上)。卷四(大正三0 ‧三三中)。

 

注【37-008】『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上)。

 

注【37-009】『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分」)卷五三八(大正七‧七六四下)。又(「第五分」)卷五五(大正七‧八六六下)。

 

注【37-010】『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上)。『回諍論』(大正三二‧一五上)。

 

注【37-011】參閱『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中)。

 

注【37-01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八下)。

 

注【37-013】『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四上)。

 

注【37-01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注【37-015】『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五下──三九六上)。

 

注【37-016】『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三九(大正二七‧二00上──中)。

 

注【37-017】『論事』(南傳五七‧二一二──二一八)。又(南傳五八‧四一三──四一四)。 [P255]

 

注【37-018】『般若燈論』卷六(大正三0‧八二中)。

 

注【37-019】『般若燈論』卷五(大正三0‧七五下)。

 

注【37-020】『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

 

注【37-021】『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三上)。

 

注【37-022】『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漢藏教理院刊本三一下)。

 

注【37-023】『中論』卷二(大正三0‧一八中)。

 

注【37-024】『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五下)。

 

注【37-025】『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0中)。

 

注【37-026】『大寶積經』(四三)『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四上)。

 

注【37-027】『大智度論』卷三七(大正二五‧三三四下)。

 

注【37-028】『大智度論』:1.卷二0(大正二五‧二0七中)。2.卷六三(大正二五‧五0八下)。3.卷六(大正二五‧一0五下)。4.卷四三(大正二五‧三七五上)。5.卷三五(大正二五‧三一八下)。

 

 

 

  

 

 

 

七 中道──中論與中觀

 

  『中論』「觀四諦品」,在緣起prati^tya-samutpa^da即空s/u^nyata^,亦是假名 [P256] prajn~a^ptiupa^da^ya以下,接著說:亦是中道madhyama^-pratipad。上文曾經說到:中道的緣起,是『阿含經』說;『般若經』的特色,是但有假名(無實),本性空prakr!ti-s/u^nyata^與自性空svabha^va-s/u^nyata^。自性空,約勝義空性說;到「中本般若」末後階段,才以「從緣和合生無自性」,解說自性空。自性空有了無自性故空的意義,於是龍樹Na^ga^rjuna 起來,一以貫之,而說出:「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大乘佛法中最著名的一偈。

 

 

 

  中道,是佛法也是佛弟子遵循的唯一原則。一切行為,一切知見,最正確而又最恰當的,就是中道,中是不落于二邊anta-dvaya──偏邪、極端的。以行來說:『拘樓瘦無諍經』說:耽著庸俗的欲樂是一邊,無義利的自苦行是一邊,「離此二邊,則有中道」,中道是八聖道(1)。這一教授,是多種「經」、「律」所說到的。如佛教化二十億耳S/rotravim!s/atikot!i^說:如「彈琴調弦,不急不緩,適得其中,為有和音可愛樂」。所以「極大精進,令心調[掉舉]亂;不極精進,令心懈怠。是故汝當分別此時,觀察此相」(2)。修行也要適得其中,是要觀察自己身心,善巧調整的。如煉金那樣,不能「一向鼓!B嫀」,「一向水灑」,「一向俱舍」,而要或止、或舉、或舍,隨時適當處理的,這才能「心則正定,盡諸有漏」(3)。因此,修行成就無相心三昧 animitta-citta-sama^dhi的, 「是不踴不沒」,心住平等的(4)。這一原則,應用於知見的,就 [P257] 是「處中說法」的緣起,緣起法不落二邊──一與異,斷與常,有與無的。正確而恰當的中道,不是折中,不是模棱兩可,更不是兩極端的調和,而是出離種種執見,息滅一切戲論prapan~ca 的。從這一原則去觀察,『般若經』的但名無實,自性皆空,只是緣起中道說的充分闡明。緣起法為什麼是中?緣起法是無自性的,所以但有假名(無實);緣起法是無自性的,所以即是空。空,所以無自性,是假名的緣起;假名的緣起,所以離見而空寂。以假名即空──性空唯名來說緣起的中道,中道是離二邊的,也就是『中論』所說的八不。依中道──八不的緣起(假名),能成立世俗諦中世出世間一切法;依中道──緣起的八不(空),能不落諸見,契如實義(勝義)。所以『中論』最著名的一頌,可表解如下:

 

 

 

圖片

 

             自性空

 

         /          \

 

   緣起法…(無自性)…(八不)中道

 

         \          /

 

             假名有

 

 

 

 

 

 

 

  「中本般若」後分,一再的說到二諦,『中論』也是以二諦來說明佛法的,如卷四(大正三0 [P258] ‧三二下──三三上)說:

 

 

 

   「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佛為眾生說法,不能不安立二諦;如沒有相對的「二」,那就一切不可說了。如世間眾生所知那樣的,確實如此,名為世俗諦lokasam!vr!ti-satya,諦是不顛倒的意思。第一義諦 parama$rtha-satya──勝義諦,是聖者所知的真實義tattva。眾生世間所知,雖然共知共見,確實如此,其實是迷惑顛倒,所以生死不已。求勝義的佛法,是要於世間一切法,離顛倒迷惑而通達實義,這是安立二諦的根本意趣。然第一義諦,世間的名、相、虛妄分別,是不能表達的,所以說勝義諦如何如何,還是依世俗諦方便說的。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如是(空性)等相,是深般若波羅蜜相。佛為眾生,用世間法故說,非第一義」(5)。「若名字因緣和合無,則世俗語言眾事都滅;世諦無故,第一義諦亦無」(6)。世俗諦是眾生迷謬所知的,雖是惑亂,卻是重要的,我們凡夫正是處在這一情境中呀!所以要依止世俗諦,才能表示第一義諦;才能從勘破世俗迷妄中,去通達勝義諦。依『中論』的二諦來觀察龍樹最著名的一偈:眾生迷妄所知的世俗諦,佛說是緣起的;依緣起而離邊見。能正確的體見實義,這就是中道。但一般人,部派佛教者,不能如實地理解緣起,到頭來總是陷入「依實立假」的窠臼,不能自拔。所以『般若經』 [P259] 說:一切法是假名,通達自性空寂,這就是二諦說。『中論』依緣起立論:緣起法即空性,顯第一義;緣起即假名,明世俗諦。這樣的假有即性空,性空(也是依假名說)不礙假有,就是緣起離二邊的中道。說緣起即空、亦假、亦中(『回諍論』說緣起、空、中道是同一內容),而只是二諦說。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諦說,不是龍樹論意。

 

 

 

  引人轉迷向覺,依世俗諦說法:緣起無自性故空,空故依緣起有──中道說,能善立一切法,遠離一切見,可說是非常善巧的教說!不過世俗的名言是「二」,是沒有決定性的;名義內在的相對性,在適應眾生,隨時隨地而流行中,不免會引起異議,那也是世間常法。依第一義諦,空,無生等,只是一個符號,並不等於第一義。如空以離諸見為用,著空也就不是中了,所以說:「空亦複空」,「空亦不可得」。而且,在緣起即空的觀行中,正如上引經文所說,要隨時善巧的適得其中,『大智度論』這樣(7)說:

 

 

 

   1.『般若波羅蜜,離二邊,說中道:雖空而不著空,故為說罪福;雖說罪福,不生常邪見亦於空無礙」。 2.「菩薩住二諦中,為眾生說法。不但說空,不但說有;為愛著眾生故說空,為取相著空眾生故說有,有無中二處不染」。 3.「有相是一邊,無相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是諸法實相」。 [P260] 4.『般若波羅蜜者是一切諸法實相,……常是一邊,斷滅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 此般若波羅蜜是一邊,此非般若波羅蜜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羅蜜」。

 

 

 

  1.2.是為眾生說中道。1.說者說有而不生常等見,說空而不著空。2.對治眾生的偏執,為著空者說有,為著有者說空。這樣,才是善說中道。3.4.是「中道行」。在般若行中,有相是一邊,無相──空也是一邊;是般若與非般若的分別,也都是一邊。般若行是以不取著為原則的,如心有取著,即使是善行、空行,也都是邊而非中。『般若經』稱之為「順道法愛生」(8);譬喻為「如雜毒食」(9)。佛所開示的解脫道,如空,無所有a^kim!canya,無相animitta,『阿含經』早已指出:觀無我我所──無所有,有的以慧得解脫,染著的不得解脫,就生在無所有處 a^kin~canaya^yatana;觀一切無相的,有的以慧得解脫,如染著而不得解脫,就生在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naivasam!jn~a^na$sam!jn~a^yatana(10)。原理與方法,是有準則的,但還是世俗的,是否能善巧適中,那真如中國所說:「運用之妙,存乎一心」了。學者應注意佛法的實踐性,不只是「中論」而更是「中觀」才得!

 

 

 

  

 

注【38-001】『中阿含經』(一六九)『拘樓瘦無諍經』(大正一‧七0一中──下)。『中部』 (一三九)『無諍分別經』(南傳一一下‧三二0──三二一)。

 

注【38-002】『雜阿含經』 卷九(大正二‧六二下)。 『中阿含經』(一二三)『沙門二十億經』(大正一‧六一二上 [P261] ──中)。『增支部』「六集」(南傳二0‧一二九)。

 

注【38-003】『雜阿含經』卷四七(大正二0‧三四二上)。『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四二二──四二三)。

 

注【38-004】『雜阿含經』 卷二0(大正二‧一四五下──一四六上)。『增支部』「九集」(南傳二二上‧一二六── 一二七)。

 

注【38-005】『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四(大正八‧三二五中)。

 

注【38-006】『大智度論』卷四二(大正二五‧三六五上)。

 

注【38-007】『大智度論』:1.卷七0(大正二五‧五五一上)。2.卷九一(大正二五‧七0三中)。3.卷六一(大正二五 ‧四九二下)。4.卷四三(大正二五‧三七0上──中)。

 

注【38-008】『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二三三中)。

 

注【38-009】『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一(大正八‧二九九下)。

 

注【38-010】『中阿含經』(七五)『淨不動道經』(大正一‧五四二下── 五四三上)。『中部』 (一○六『不動利益經』(南傳一一上‧三四二──三四五)。

 

 

 

  

 

 

 

八 如幻──即空即假之緣起

 

  『中論』在論破異執後,每舉譬喻dr!s!t!a$nta來說明,譬喻是佛法教化的一種方便。 『摩訶般若經』中,說幻ma^ya^等十喻(1)。 『中論』依『般若經』 ,說幻、化等譬喻,是為了表 [P262] 示一切法是空無自性的,如卷四(大正三0‧三一中)說:

 

 

 

   「色、聲、香、味、觸,及法體六種,皆空如炎、夢,如幹闥婆城。如是六種中,何有淨、不淨?猶如幻化人,亦如鏡中像」。

 

 

 

  色等六塵,可總攝眾生所知的一切法。在眾生心境中,這一切似乎確實如此,其實是虛誑顛倒,而並非真是那樣的。這是被譬喻為如陽焰,如夢等的意趣;這些譬喻,是譬喻一切法空的。在無始慣習的意識中,雖多少知道虛假不實,而總覺得「假必依實」,「依實立假」。對這些譬喻,也會這樣的解說,如幻化就分別為二,幻化者與幻化事。以為幻化事,當然是虛假不實的,而能幻化的幻化者,不能說是沒有的。所以對幻化喻,就解說為幻化事──境相是空無有實的,能幻者──心識是不空的。『般若經』與龍樹Na^ga^rjuna,卻不是這樣解說的,如『中論』卷三(大正三0‧二三中──下)說:

 

 

 

   「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複變作化人。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響」。

 

 

 

  從變化人再起變化人的譬喻,只是為了說明,能幻化者與所幻化事,一切都是幻化那樣。幻化等譬喻,是譬喻眾緣所生法的;一切法是緣起的,所以一切如幻化──一切皆空。空是無自性的,也是假名有的,所以一切法如幻化等,不但是譬喻空的,也譬喻世俗有。『大智度論』卷六 [P263] (大正二五‧一0一下、一0五下)說:

 

 

 

   「是十喻,為解空法故。……諸法相雖空,亦有分別可見、不可見。譬如幻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可聞,與六情相對,不相錯亂。諸法亦如是,雖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 「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幻化等)易解空,喻(根、境、識等)難解空。……有人知十喻(是)誑惑耳目法,不知諸法空故,以此(十喻)喻諸法。若有人於十譬喻中,心著不解,種種難論,以此為有;是十譬喻不為其用,應更為說餘法門」。

 

 

 

  幻化等譬喻,表示一切法是無自性空的,然在世俗諦中,可見、可聞,是不會錯亂的。世俗法中,因果、善惡、邪正,是曆然不亂的,不壞世間法相。在世間所知中,知道有些是空無有實的,如幻化等;但有些卻不容易知道是空的,所以說易解空──十喻,比喻難解的虛偽不實。譬喻,應該理解說譬喻者的意趣所在!所以對那些以為沒有幻事而有幻者,沒有夢境而有夢心;有的以為夢境也是有的,不過錯亂而已。不能理會說譬喻者的用心,專在語文上辨析問難,譬喻也就無用了!

 

 

 

  一切法如幻如化,也有不如幻如化的嗎?依經文,可以這麼說,不過是不了義的。『摩訶般 [P264] 若波羅蜜經』卷二六(大正八‧四一六上)說:

 

 

 

   「佛告須菩提:若有法生滅相者,皆是變化。……若法無生無滅,是非變化;……不誑相涅槃,是法非變化」。 「諸法平等,非聲聞作,非辟支佛作,非諸菩薩摩訶薩作,非諸佛作,有佛無佛,諸法性常空,性空即是涅槃。……若新發意菩薩,聞是一切法畢竟性空,乃至涅槃亦皆如化,心則驚怖。為是新發意菩薩故,分別(說)生滅者如化,不生不滅者不如化」。

 

 

 

  生滅法是如化的;不生不滅是不如化的,就是涅槃。大乘法也有這樣說的,那是為新學菩薩所說的不了義教。如實的說,一切法平等性(法法如此的),自性常空,性空就是涅槃,涅槃當然也是如化的。『小品般若經』說一切法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設複有法過於涅槃,我亦說如幻如夢」(2)。一切法性空,一切法如幻,是般若法門的究竟說。大乘法中,如對一切有為(生滅)法,說無為自性,無為自性與有為法異,那也是為新學者所作的不了義說。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0(大正八‧二九二中)說:

 

 

 

   「雲何有為諸法相?……雲何名無為諸法相?若法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無垢無淨,無增無減,諸法自性。雲何名諸法自性?諸法無所有性,是諸法自性,是名無為諸法相」。

 

 

 

  這段經文,分別有為法相[性]與無為法相[性],無為法性就是諸法自性svabha^va。有為法外 [P265] 別立的諸法自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與『入中論』所立的勝義自性相當(3)。『大智度論』卷五九解說(大正二五‧四八0下)為:

 

 

 

   「有為善法是行處,無為法是依止處,餘無記、不善法,以舍離故不說;此是新發意菩薩所學。若得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應無生忍,則不愛行法,不憎舍法;不離有為法而有無為法,是故不依止涅槃(無為、諸法自性)」。

 

 

 

  佛為引導眾生,依二諦說法,說此說彼──生死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緣起與空性。其實,即有為為無為,即生死為涅槃,即緣起為空性。『中論』所說,只此無自性的如幻緣起,即是空性,即是假名,為般若法門的究竟說。

 

 

 

  

 

注【39-00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上)。

 

注【39-00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下)。

 

注【39-003】『入中論』卷五(漢藏教理院刊本二二──二三)。

 

 

 

  注:[ ]內之字,比其他字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