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俐君專題報導】
吃藥看似簡單,其實學問不小。藥師提醒,服藥時,應遵守醫囑,千萬別自作聰明,隨意磨碎、破壞藥物,以免弄巧成拙,救命不成反傷身。
藥品製作過程中,受藥物本身特性、藥效發揮與適用族群等因素,被設計成各種劑型。口服藥物大致分成液體與固體兩類。
國泰醫院藥劑科藥師蔡蕙君表示,坊間常見的口服液、糖漿與懸浮液等,都是液體劑型;固體劑型則指錠劑、膠囊與粉劑等,開業藥師柯明道說,以錠劑最常見,其中又以素錠、膜衣錠、糖衣錠、腸溶錠等最多。
不同劑型,進入體內的吸收速度也會有所差異。柯明道指出,同一種藥品,進入人體吸收速度,以靜脈注射最快,其次為皮下注射;若是口服藥物,則以液體吸收速度最快,其次依序是粉劑、膠囊與錠劑。
柯明道提醒民眾,除非遵照指示,藥品最好不要隨便磨碎或剝半服用。蔡蕙君指出,尤其緩慢釋放的長效藥錠,多需整粒吞服,民眾千萬別直接咬碎或磨粉,打亂藥物崩解速度,造成瞬間藥物過量問題。
藥品保存原則:
1. 注意避光、避濕、避熱原則,存放於乾燥且陰涼的環境,並讓兒童拿不到,如暗處抽屜或櫃子。
2. 藥品應放置原有處方藥袋包裝內,內服及外用藥分開保存,以免混淆。保留藥袋,上頭藥品用法、用量、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可辨識與參考。
3. 依藥袋說明保存藥品,除非特別說明應該放在攝氏2至8度的冰箱內冷藏,否則不應把藥品放進冰箱,更不該放進冷凍庫。藥品放進冰箱後,應和食物分開存放。
4. 浴室濕氣重、廚房溫度高、家中太陽直射處,皆不適合儲存藥品;藥品宜單獨存放,過多瓶瓶罐罐提高誤服風險。
5. 藥罐內乾燥劑、棉花,請於開罐後立刻丟棄。
6. 用過藥品後,記得把蓋子旋緊,減少藥品與空氣接觸機會。
7. 注意保存期限,逾期藥品即使外觀沒有異狀,仍然必須丟棄,不要使用;藥品未過期,卻出現斑點、褪色、結塊、起泡、味道變化、變潮等現象,也不要吃。
【2012/04/19 聯合報】
------------------------------------------
口水吞藥 打開膠囊都不行!
【聯合報╱整理/記者陳俐君】
Q:吃藥沒開水,可用口水乾吞?
A:不可以!不論是液體或固體口服藥,都必須搭配溫開水吞服,若以口水乾吞,藥物可能卡在食道,導致黏膜受侵蝕而發炎或潰爛。
服用糖漿或口服液時,喝下藥物後,可再以水吞服一次,以防部分含糖或刺激性藥物殘留口腔黏膜,造成蛀牙等不良影響。
Q:吃藥配熱開水,藥效最快?
A:藥效發揮速度,與劑型與藥物性質有關,開水溫度高低影響不大。服藥時,最好以接近體溫的溫冷開水搭配吞下,以防水溫過熱,反而燙口。
Q:磨碎或打開膠囊殼吃藥,可加快藥物吸收?
A:不可以!藥效發揮快慢,受不同藥品劑型、藥物特性所影響。對於某些腸溶錠或長效劑型藥物,任意磨碎、破壞、剝半或直接打開膠囊殼吃藥粉,都會打亂藥物原本崩解、釋放速度,容易造成藥物過量或藥效不足。若有磨藥需求,可先與醫師或藥師討論是否換藥,以防吃出問題。
Q:沒開封的藥物過期了,還是可以吃?
A:不行!藥品過了保存期限,就可能影響藥效,不論是否開封,都不可再吃。吃下過期藥品,不但可能達不到藥效,還有中毒疑慮。過期藥品應拿到醫院回收,避免誤食。
資料來源/蔡蕙君、柯明道藥師
【2012/04/19 聯合報】